最新章节540谢天要拍电影了吗
㈠ 电影什么根据矛盾的同名小说改编有水华指导谢天于蓝等人主演
《林家铺子》。
《林家铺子》是北京电影制片厂出品、水华执导、夏衍编剧、谢添主演的剧情片,于1959年上映。
该片根据茅盾的同名小说改编,以1931年的中国江南某小镇为背景,通过小工商业者的挣扎生存、最终倒闭,和林老板一家的命运,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尔虞我诈、“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黑暗现实。
剧情:
林家铺子老板的女儿林明秀因穿了一件日本货的旗袍而遭到同学们的鄙视,她羞怒地回家哭闹。此时,当地国民党党部却通过商会余会长借检查日货为名,到各家商店勒索。
当晚,林老板用四百元贿赂了余会长,得到了出售日货的默许。于是,东洋货改头换面成了“国货”,陈列在林家铺子的货架上,一二八事变爆发后,上海某商行的收账员赶来向林老板索讨债款,林老板只好向放高利贷的钱庄求助。
因时局动荡,钱庄非但不肯再贷,而且还要他在年关前还清旧债。幸好铺子的伙计寿生从乡下收账回来,才使林老板用还一半拖一半的方法,送走了上海的收账员。
年关过后,为向上海来的一批难民推销日用小百货,林老板到零趸小店里索债提货,用 “一元一套”的办法招揽顾客。
㈡ 为什么拍《龙族》系列的电影很少
首先,想谈论影视剧改编的话,必须得从《龙族》本身的版权归属和授权情况开始聊。《龙族》连载于《知音漫客》旗下的文学杂志《小说绘》。可是,其时《小说绘》创刊的时分,漫客还不是日后的巨无霸,咱们还只是一个几十个人的小修改部,《小说绘》也是漫客推出的第一簿本品牌杂志。这个时分的漫客刚刚阅历了一次很严重的动乱,也就直接导致了整个公司在着作版权方向上的全面转向。
分析那个时分,优异的青春文学作家根本还是以郭敬明的《最小说》名列前茅。可是,江南虽然在漫客内部是按照最高的待遇进行的签约,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龙族》作为一本《小说绘》定制的压轴长篇小说,他的版权其实被漫客也便是知音动漫公司签死了。全版权,包括动漫、游戏、影视、周边等各个方面,这个我是经手人肯定做不得假。后来,《小说绘》首发脱销,《龙族》开始起飞,直到《龙三》三本登上巅峰,成为中国作家富豪榜第一人。
但有一种东西真的叫“老天赏饭吃”,便是在这样一个不利的局面的情况下,江南生生用一个永久低着头的衰小孩把《小说绘》这个杂志变得众所周知。在那个文娱读物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这本小说生生成为了一代人的“集体记忆”。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这本书真的完成了当年修改的“妄言”:成为了中国版的《哈利波特》。我去过洛杉矶和伦敦的华纳兄弟影城,即便在这样一个“优质ip云集的当地”,哈利波特仍然能够称得上是顶流。
㈢ 谢天在古惑仔里演什么
谢天华在古惑仔里演华梁二【大天二】。
洪兴社观塘区话事人,别名大天二,真名“梁二”,好勇斗狠,面有疤痕。在电影版中《古惑仔之战无不胜》中,被东星耀扬从楼上推下,堕空摔死。
中文名:谢天华
外文名:Michael Tse
民族:汉族
星座:巨蟹座
出生地:香港
出生日期:1967年7月15日
影视成就:万千星辉颁奖典礼最佳男配角、2011优酷盛典港台年度最佳男主角、湖南卫视《舞动奇迹》冠军、2011搜狐盛典亚洲人气演员大奖
职业:演员
毕业院校:李求恩纪念中学
影视作品:《古惑仔》、《变节:潜罪犯、《女人不易做》、《学警狙击》、《潜行狙击》、《神枪狙击》
其他作品:《雪狼湖》
身高:178cm
体重:145 磅
1984年考入TVB舞蹈班,1989年离开TVB当独立舞蹈员,1994年与陈小春、朱永棠组成舞蹈偶像团体“风火海”。1995年出演电影《古惑仔》。1997年参演音乐剧《雪狼湖》,同年拍摄电影《风云雄霸天下》。1998年重返TVB当艺人,并出演电视剧《真情》。2007年获得第一届“舞动奇迹”冠军。2009年凭借《学警狙击》获得TVB42周年万千星辉颁奖礼最佳男配角奖;同年出演电影《LaughingGor之变节》,该片位列2009年香港电影年度票房第三名。2011年8月,出演电视剧《潜行狙击》,该片获得2011年万千星辉颁奖典礼最佳剧集奖,谢天华凭借“Laughing哥”一角获得2011年Astro华丽台电视剧大奖我的最爱电视角色奖以及2011年优酷盛典港台年度最佳男主角奖。2012年获得第16届华语榜中榜最佳电视剧男演员奖。2013年出演电视剧《神枪狙击》。 2015年主演都市轻喜剧《爸爸是条龙》。2016年参演电影《三人行》。
㈣ 哈利波特7大结局
然而在马尔福庄园里解除掉马尔福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老魔杖真正的力量在哈利这里。所以伏地魔用老魔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用缴械咒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伏地魔就这样死。
19年后,哈利和金妮有了三个孩子:詹姆,阿不思和莉莉,而罗恩和赫敏也有了两个孩子:罗丝和雨果。两家人在国王十字车站送孩子去霍格沃茨学校,在这里他们遇见了不少故人。火车徐徐地开走了,哈利摸着前额上的闪电形疤痕。19年了,这块疤痕再也没有痛过。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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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介绍
1、哈利·波特
这个戴着眼镜骑着飞天扫帚的小男孩,在出生后的每一分一秒,都在艰辛的成长与顽强的抗争。他将要面对自己最后的命运——与伏地魔的正面对决。
2、赫敏·格兰杰
虽然是麻瓜出身,但赫敏的魔法实力在霍格沃茨却是名列前茅,也许她没有哈利波特与生俱来的灵气,但她却有着别人不及的勤奋和好学。当年的小姑娘已经成长为性感的女巫。
幕后制作
自2001年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开始以来,这个系列成为了新世纪以来电影中的一个神话,横扫全球的十年里。
《哈利·波特》系列电影成为了影史上最为卖座的电影系列,7部真人电影累计超过60亿美元的票房成绩,让《哈利·波特》系列成为了一个无法企及的神话,更强势的带动了魔法电影的中兴。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四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而巨大成功的背后就是书籍的灵魂——J·K·罗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㈤ 笑谈大先生主要内容是什么么
今天在鲁迅纪念馆讲话,心里紧张——老先生就住在隔壁,讲到一半,他要是走进来怎么办?其实,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会走进来,因为我知道,我们根本别想见到鲁迅先生了。
鲁迅先生被过度谈论了。其实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尺度中,鲁迅是最不该被谈论的人。按照胡塞尔的定义:“一个好的怀疑主义者是个坏公民。”鲁迅的性格、脾气,不管哪个朝代,恐怕都是“坏公民”。好在今天对鲁迅感兴趣的年轻人,恐怕不多了吧?
然而全中国专门研究鲁迅、吃鲁迅饭的专家,据说仍有两万人。所以要想比较认真地谈论鲁迅,先得穿越两万多专家的几万万文字,这段文字路线实在太长了,每次我读到这类文章,总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丢了一样。可是翻出鲁迅先生随便哪本小册子,一读下去,就看见老先生坐在那里抽烟,和我面对面!
我不是鲁迅研究者,没有专门谈论鲁迅的资格。今天晚上孙郁先生给我大面子,叫到这里来,怎么办呢,自己想个话题讲讲?想不出来,就算有什么意思要来讲,一到鲁迅家,就吓得不敢讲;讲鲁迅先生?那么多人已经说过他了,还有什么可讲?
所以你在鲁迅纪念馆不谈鲁迅、谈鲁迅,我觉得都不恭敬,都为难。
我知道自己是属于在“鲁迅”这两个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种十分私人的关系,才好开口谈鲁迅。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么私人关系呢?说是读者,鲁迅读者太多了;说是喜欢他,喜欢鲁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读者,都有人喜欢,那都不是谈论鲁迅的理由。最后我只能说,鲁迅是我几十年来不断想念的一个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这是有区别的。譬如鲁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鲁迅,但我不确定他们是否想念他——我们会想念一位亲人、恋人、老朋友,可是几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认识的人,是怎样一回事?出于什么理由?
在我私人的“想念名单”中,绝大部份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譬如伟大的画家、音乐家、作家。在这些人中间,不知为什么,鲁迅先生差不多是我顶顶熟悉的一位,并不完全因为他的文学,而是因为他这个人。我曾经假想自己跟这个人要好极了,所以我常会嫉妒那些真的和鲁迅先生认识的人,同时又讨厌他们,因为他们的回忆文字很少描述关于鲁迅的细节,或者描述得一点都不好——除了极稀罕的几篇,譬如萧红女士的回忆。
可是你看鲁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范爱农、韦素园、柔石、刘半农等等,就比别人回忆鲁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每次读鲁迅先生的回忆文字,我立刻变成鲁迅本人,开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他那篇《范爱农》,我不晓得读过多少遍,每次读,都会讨厌这个家伙,然后渐渐爱他,然后读到他死掉——尸体找到了,在河水中“直立着”——心里难过起来。
我们这代人欢喜鲁迅,其实是大有问题的。我小学毕业,文革开始,市面上能够出售、准许阅读的书,只有《毛泽东选集》和鲁迅的书。从五十年代开始,鲁迅在中国被弄成一尊神,一块大牌坊。这是另一个大话题,今天不说。反正我后来读到王朔同志批评鲁迅的文章,读到不少撩拨鲁迅的文字,我猜,他们讨厌的大概是那块牌坊。其实,民国年间鲁迅先生还没变牌坊,住在弄堂里,“一声不响,浑身痱子”,也有许多人讨厌他。我就问自己:为什么我这样子喜欢鲁迅呢?今天我来试着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第一,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文革中间我弄到一本日记本,里面每隔几页就印着一位中国五四以来大作家的照片,当然是按照四九年后官方钦定的顺序排列:“鲁、郭、茅,巴、老、曹”之类,我记得最后还有赵树理的照片——平心而论,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样子,各有各的性情与份量。近二十多年,胡适之、梁实秋、沈从文、张爱玲的照片,也公开发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点,尤其胡适同志,真是相貌堂堂。反正现在男男女女作家群,恐怕是排不出这样的脸谱了。
可是我看来看去,看来看去,还是鲁迅先生样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两代人,单是模样摆在那里,就使今天中国的文艺家不好比。前些日子,我在三联买到两册抗战照片集,发布了陈公博、林伯生、丁墨村、诸民谊押赴公堂,负罪临刑的照片,即便在丧尽颜面的时刻,他们一个个都还是书生文人的本色。他们丢了民族的脸,照片上却是没有丢书生相貌的脸。
我斗胆以画家的立场对自己说:不论有罪无罪,一个人的相貌是无辜的。我们可能有资格看不起汉奸,却不见得有资格看不起他们的样子。其中还有一幅珍贵的照片,就是周作人被押赴法庭,他穿件干净的长衫,瘦得一点点小,可是那样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脱。你会说那种神色态度是强作镇定,装出来的,好的,咱们请今天哪位被双规被审判的大人物在镜头前面装装看,看能装得出那样的斯文从容么?
我这是第一次看见周作人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叹他们周家人气质非凡。
到了1979年,文革后第一次文代会召开,报纸上许多久违的老脸出现了:胡风、聂甘弩、丁玲、肖军……一个个都是劫后余生。我看见什么呢?看见他们的模样全都坍塌了,无一例外地被扭曲了。忍心说句不敬的话,那种模样,还不如丑陋,还不如法庭刑场上的汉奸们,至少保留了相貌上一点最后的尊严。
这批文代会代表索性不是文艺家,不是名人,倒也罢了,现在你看看,长期的侮辱已经和他们的模样长在一起了——再忍心说句不敬的话:他们带着自己受尽侮辱的面相,还居然愿意去参加文代会,本身就是再次确认侮辱。我想,鲁迅先生不会去参加那样的会议的。
这时我就想到鲁迅先生。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长得和他们不一样,这张脸非常不卖帐,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是这样!
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我们说起五四新文学,都承认他是头一块大牌子,可他要是长得不像我们见到的这付样子,你能想象么?
鲁迅的时代,中国的文艺差不多勉强衔接着西方十八、九世纪末。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纪文学史,法国人摆得出斯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妥斯托也夫斯基的好样子,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 —现代中国呢,谢天谢地,总算五四运动闹过后,留下鲁迅先生这张脸摆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丢我们的脸——大家想想看,上面提到的中国文学家,除了鲁迅先生,哪一张脸摆出去,要比他更有份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历史性?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他要是长得跟肖伯纳一般高大,跟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把长胡子,或者象沈钧儒那样光脑袋,古风是有了,毕竟还是不像他。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 中国”,又其实非常地摩登……
我记得那年联合国秘书长见周恩来,叹其风貌,说是在你面前,我们西方人还是野蛮人。这话不管是真心还是辞令,确是说出一种真实。西洋人因为西洋的强大,固然在模样上占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见优异的中国人,那种骨子里的儒雅凝炼,脱略虚空,那种被彼得·卢齐准确形容为“高贵的消极”的气质,实在是西方人所不及。好比中国画的墨色,可以将西洋的五彩缤纷比下去;你将鲁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比比看,真是文气逼人,然而一点不嚣张。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历史已经给了鲁迅伟大地位,他的模样已经被印刷媒体塑造了七十多年,已经先入为主成为我们的视觉记忆。是的,很可能是的,但我以为模样是一种宿命,宿命会刻印在模样上——托尔斯泰那部大胡子,是应该写写《战争与和平》;鲁迅那笔小胡子,是应该写写《阿Q正传》。当托尔斯泰借耶稣的话对沙皇说,“你悔改吧”,这句话与托尔斯泰的模样很配;当鲁迅随口给西洋文人看相,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副苦相、尼采一副凶相、高尔基简直像个流氓”……
这些话,与鲁迅的模样也很配——大家要知道,托尔斯泰和鲁迅这样子说法,骄傲得很呢!他们都晓得自己伟大,也晓得自己长得有样子。那年肖伯纳在上海见鲁迅,即称赞他好样子,据说老先生应声答道:早年的样子还要好。这不是鲁迅会讲话,而是他看得起肖伯纳,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这不是以貌取人么?是的,在最高意义上,一个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说法只是我对老先生的一厢情愿,单相思,并不能证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见不必证得同意,不过是自己说说而已。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这个词,说来有点轻佻,这是现在小青年随口说的话,形容鲁迅先生,对不对呢?我想来想去,还是选了这个词。这个词用来指鲁迅,什么意思呢?我只好试着说下去,看看能不能说出意思来。
老先生去世,到明年整七十年了。七十年来,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心胸狭窄、不知宽容、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总之,这些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仿佛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
鲁迅先生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鲁迅研究”总算比较地能够将鲁迅放回他生存的时代和 “语境”中去,不再像过去那样,给他涂上厚厚的意识形态涂料,比较平实地看待他。那么,平心而论,在他先后、周围,可以称作斗士、先驱、导师、革命家的人,实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敢于斗袁世凯,鲁迅就很欣赏;创建民国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计其数;梁启超鼓吹共和、孙中山订立三民主义、陈独秀创建共产党,蔡元培首倡学术自由、胡适宣扬民主理念、梁漱溟亲力乡村建设 ……这些人物不论成功失败,在中国近代史都称得起先驱和导师,他们的事功,可以说均在鲁迅之上。
当年中间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杨杏佛、李公仆和闻一多,更别说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与共产党人,则要论胆量,论行动力,论献身的大勇,论牺牲的壮烈,更在鲁迅之上。即便在右翼阵营,或者以今天的说法,在民国“体制”内敢于和最高当局持续斗争、不假辞色的人,就有廖仲恺、傅斯年、雷震等等一长串名单。据说傅斯年单独扳倒了民国年间两任财政部长,他与蒋介石同桌吃饭,总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让,居然以自己的脑袋来要挟,总裁也拿他无奈何——这种事,鲁迅先生一件也没干过,也不会去干,我们就从来没听说鲁迅和哪位民国高干吃过饭。
或者说,以上人物多是政治家,鲁迅先生是文人、作家、思想家——这说法也对也不对。须知民国是个“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时代,书生问政,书生干政,多得是,譬如傅斯年本职就是教授。和民国许多文人一样,鲁迅一辈子叫喊国事天下事,可是你说他热衷政治,他既不入国共两党,也不做官;你说他是个文人,他却私下和当时的乱党交接甚密,还入过左联。就拿他常被通缉这件事来说,将鲁迅和政治家比较,也不算怎样地不恰当。
要说斗士,我们先得假定鲁迅斗争的对象,并不一定就是错的,而鲁迅也并不全部是对的。这样看来,当年和鲁迅先生斗过较量过的大小“匹夫”,数也数不过来,他们也是“斗士”,也凶得很呀。我看过一本鲁迅研究专着叫做《鲁迅:最被诬蔑的人》,全是报告人家怎样对鲁迅咒骂批判吐口水。然而这本书的观点,仍设定鲁迅“政治上正确”,仍然没有将鲁迅放在当时的语境中看待——长期以来,我们不是总在猜测鲁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会怎样么?
阿弥陀佛,还是将鲁迅放回他的时代吧。在他的时代,他可以做胡塞尔所谓的“坏公民”——据说,白色恐怖时期,鲁迅曾经认真地向革命者打听严刑拷打究竟怎样滋味,可见他是准备吃苦头的。最着名的例子,是他出门不带钥匙,意思是横竖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从未挨过整,挨过打,没蹲过一天班房。我们渲染他怎样地避难、逃亡,其实那正是鲁迅的奢侈与风流,鲁迅属蛇,蛇最会逃,而且逃到租界去。
总之,鲁迅的时代,爱国志士与英雄豪杰,多了去了,只不过五十多年来,许多民国人被我们抹掉了、贬低了、歪曲了、遗忘了……在我们几代人接受的教育中,万恶的“旧社会”与“解放前”,除了伟大的共产党人,好像只有鲁迅一个人在那里左右开弓跟黑暗势力斗。鲁迅一再说,他只有一枝笔,可是我们偏要给他弄得很凶,给他背后插许多军旗,像个在舞台上唱独角戏的老武生。
现在我这样子单挑个所谓“好玩”的说法来说鲁迅,大有“以偏盖全”之嫌,但我不管它,因为我不可能因此贬低鲁迅,不可能抹煞喜欢鲁迅或讨厌鲁迅的人对他的种种评价。我不过是在众人的话语缝隙中,捡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为“好玩”的鲁迅图像。
什么叫做“好玩”?“好玩”有什么好?“好玩”跟道德文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我要强调鲁迅先生的“好玩”?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谓“好玩”一词,能够超越意义、是非,超越各种大字眼,超越层层叠叠仿佛油垢一般的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直接感知那个人——当我在少年时代阅读鲁迅,我就会不断不断发笑。成年以后,我知道这发笑有无数秘密的理由,但我说不出来,而且幸亏说不出来——这样一种阅读的快乐,在现代中国的作家中,读来读去,读来读去,只有鲁迅能够给予我,我相信,他这样写,知道有人会发笑。
随便举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与看萧的人们》中,记录宋庆龄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哪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鲁迅于是写道: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
什么意思呢?没有什么意思,但这里面有一层需要说却又不好说、说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么意思呢——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没必要,都不恰当,都不大方。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不见也无所谓。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
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他当时那么想了一想,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便,用了心思,又看不出怎样地用心思,然而有这么一笔在——后来便写他去了,居然坐在那里看萧和众人吃饭,等等等等——这就是我所谓的好玩,很不起眼的两句话,我年轻时读到,不注意,中年后读到,心里笑起来。
太多了。鲁迅先生的文句中,布满这类不起眼的好玩,轻轻地,或者放纵地,故意的,或不是故意的,随时想到,随时好玩,随手写下来,因他是通体的、彻头彻尾的好玩,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不放过一行文字,在那里独自“ 玩”。所以除了“好玩”,鲁迅先生另一个偶尔被提到的特质,就是非常寂寞,因为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结果大家把他看成个很凶很苦、一天到晚发脾气的人。这一层,鲁迅真是很失败,他害了好多读者,也被读者所害。
诸位可能知道:我常会提起胡兰成。他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因此他成为一个旁观者。他不是左翼,也不是右翼,他在鲁迅的年代,是个小辈,没有五四同人对鲁迅的种种情结与偏颇。四九年以后,他的流亡身份,也使他没有国共两党在评价鲁迅、看待鲁迅时那种政治意图或党派意气。所以他点评鲁迅,我以为倒是最中肯。他说,鲁迅先生经常在文字里装得“呆头呆脑”,其实很“ 刁”,鲁迅真正的可爱处,是他的“迭宕自喜”。
“迭宕自喜”什么意思呢?也不好说,这句话我们早就遗忘了,我只能粗暴而庸俗地翻译成“好玩”。然而“迭宕自喜”也罢、“好玩”也罢,都属于点到为止的说法,领会者自去领会,不领会,或不愿接受的,便说了也白说。我今天要来强说鲁迅的“好玩”,先已经不好玩,怎么办呢,既是已经在这里装成讲演的样子,只好继续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先从鲁迅的性格说起。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内部文件,是当年中宣部为了拍摄电影《鲁迅传》,邀请好些文化人的谈话录,当然,全是文艺高官,但都和老先生认识,打过交道。我看了有两点感慨。一是鲁迅死了,怎样塑造他,修改他,全给捏在官家手里。什么要重点写,什么不可以写,谁必须出现,谁的名字就不必点了,等等等等,这就可见我们知道的鲁迅,是硬生生给一小群人捏造出来的。第二个感触就比较好玩了:几乎每个人都提到鲁迅先生并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而是非常诙谐、幽默、随便、喜欢开玩笑。夏衍是老先生讨厌责骂的四条汉子之一,他也说:老先生“幽默的要命”。
我有一位上海老朋友,他的亲舅舅,就是当年和鲁迅先生玩的小青年,名叫唐弢。唐弢五六十年代看见世面上把鲁迅弄成那幅凶相、苦相,就私下里对他外甥说,哎呀鲁迅不是那个样子的(谈细节),还说,譬如老先生夜里写了骂人的文章,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见面,互相问起,照样谈笑。除了鲁迅深恶痛绝的一些论敌,他与许多朋友的关系,绝不是那样子黑白分明(谈他与郑振铎的关系)。
这样子听下来,不但鲁迅好玩,而且我们看到了民国时期的文人、社会、气氛,都蛮好玩,并不全是凶险,全是暗杀,并不成天价你死我活、我活你死。我们的历史教育是严重失实的,我们的历史记忆是缺乏质感的,历史的某一面被夸张变形,历史的另一面却是给藏起来,总是不在场的。我们要还原鲁迅,先得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情境。我说“尽可能”,因为历史经常是哈哈镜,变了形的。我们要学会在“变形”中去找那可能准确的“形”。
在回忆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较地能够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现了相对真实的鲁迅,看下来,鲁迅简直随时随地对身边人、身边事在那里开玩笑。江南的说法,他是个极喜欢讲“戏话”的人,连送本书给年轻朋友,也要顺便开个玩笑(给刚结婚的川岛的书: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伸出一只手来,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那种亲昵!那种仁厚与得意!一个智力与感受力过剩的人,大概才会这样的随时随地讲“戏话”。我猜,除了老先生遇见什么真的愤怒的事,他醒着的每一刻,都在寻求这种自己制造的快感。
但我们并非没有机会遇见类似的滑稽人,平民百姓中就多有这样可爱的无名智者。我相信,在严重变形的民国人物中,一定也有不少诙谐幽默之徒。然而我所谓的“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么词语定义它,它的效果,决不只是滑稽、好笑、可爱,它的内在的力量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
好玩,不好玩,甚至有致命的力量——希特勒终于败给丘吉尔,因为希特勒一点不懂得“好玩”;蒋介石败给毛泽东,因为蒋介石不懂得“好玩”——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进退,他总是放松的,豁达的,游戏的。“好玩”,是人格乃至命运的庞大的余地、丰富的侧面、宽厚的背景,好玩的人一旦端正严肃,一旦愤怒激烈,一旦发起威来,不懂得好玩的对手,可就遭殃了。
我们再回头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们——康有为算得是雄辩滔滔,可是不好玩;陈独秀算得鲜明锋利,可是不好玩;胡适算得开明绅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算得风流盖世,他好玩吗?好笑倒是有一点;茅盾则一点好玩的基因也没有;郁达夫算是性情中人,然而性情并不就是好玩;再说周作人,他的人品文章淡归淡,总还缺一点好玩,论境界,我以为比他哥哥的纵横交错有声色,到底窄了好几圈,虽然这样说法不免有偏爱之嫌。
最可喜是林语堂,他在当年乱世提倡英国式的幽默,给鲁迅好生骂了好几回——顺便说一句,鲁迅批判林语堂,可就脸色端正,将自己的“好玩”暂时收起来——可是林语堂自己平时并不真好玩,他或许幽默的吧,但毕竟偏于西化之后的种种自我教养,与鲁迅那种天性里骨子里的大好玩,哪里比得过。这样地比下来,我们就可以从鲁迅日常的滑稽好玩寻开心,进入他的文章与思想。
然而鲁迅先生的文章与思想,已经被长期困在一种模式里,我来插一脚,又是不好玩。倒是胡兰成接着说,后来那些研究鲁迅的人,“斤斤计较”,一天到晚根据鲁迅的着作“核对”鲁迅的思想,我以为也是中肯的话。
依我看,历来推崇鲁迅那些批判性的、匕首式的、战斗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来,大多数是鲁迅先生只当好玩写写的,以中国的说法,叫做“游戏文章 ”,以后现代的说法,就叫做“写作的愉悦”——所谓“游戏”,所谓“愉悦 ”,直白的说法,可不就是“好玩”——譬如鲁迅书写的种种事物,反礼教、解剖国民性、鼓吹白话、反对强权等等,前面说了,当时也有许多人在写,其激烈深刻,并不在鲁迅之下,时或犹有过之。然而九十多年过去,我们今天翻出来看看,五四众人的批判文章总归及不过鲁迅,不是主张和道理不及他,而是鲁迅懂得写作的愉悦,懂得调度词语的快感,懂得文章的游戏性。
可是我们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犀利与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为老先生不流露。这不流露,也是一种得意,一种“玩”的姿态,就像他讲笑话,自己不笑的。
我们单是看鲁迅各种集子的题目,就不过是捡别人的讥嘲拿来耍着玩,什么《而已集》啊、《三闲集》啊,《准风月谈》啊、《南腔北调集》啊,真是顺手玩玩,一派游戏态度,结果字面、意思又好看,又高明。他给文章起的题目,也都好玩,一看之下就想读,譬如《论他妈的》、《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马上支日记》等等等等,数也数不过来。想必老先生一起这题目,就在八字胡底下笑笑,自己得意起来。《花边文学》中有两篇着名的文章:《京派与海派》、《南人与北人》,竟是同一天写的,显然老人家半夜里写得兴起,实在得意,烟抽得一塌糊涂,索性再写一篇。
譬如《论他妈的》,我们读着,以为是在批判国民性,其实语气把握的好极了,写到结尾,我猜老先生写到这里,一定得意极了。
中国散文中这样子到末尾一笔宕开,宕得这么恳切,又这么漂亮,真是只有鲁迅。大家不要小看这结尾:它不单是为了话说回来,不单是为了文章的层次与收笔。我以为更深的意思是,老先生看事情非常体贴,他既是犀利的,又是厚道的,既是猛烈的,又是清醒的,不会将自己的观点与态度推到极端,弄得像在发高烧——一个愤怒的人同时是个智者,他的愤怒,便是漂亮的文学。
有这样浑身好玩的态度,鲁迅的文章便可以尽管严肃、尽管深刻,然后套个好玩的题目,自己笑笑——他晓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别人高,更晓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还要高——站得高,看得开,所以他好玩得起,游戏得起。所谓“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其实古今中外,没几个人可以做到的。
文章的张力,是人格的张力,写作的维度,也是人格的维度——愤怒、但是同时好玩;深刻、然而精通游戏;挑衅、却随时自嘲,批判、却忽然话说回来……鲁迅作文,就是这样地在玩自己人格的维度与张力。他的语气和风调,哪里只是激愤犀利这一路,他会忽儿深沉厚道,如他的回忆文字;忽儿辛辣调皮,如中年以后的杂文;忽儿平实郑重,如涉及学问或翻译;忽儿精深苍老,如《故事新编》;忽儿温柔伤感,如《朝花夕拾》;而有一种非常绝望、空虚的况味,几乎出现在他各个时期的文字中——尤其在他的序、跋、题记、后记中,以上那些反差极大的品质,会出人意料地揉杂在一起,难分难解。
譬如鲁迅一篇序言的结尾,佩服黄(忠)汉升的拖刀计,但宁可喜欢张飞的鲁莽,偷了头去,讨厌李逵的不问青红皂白排头砍去,因此喜欢张顺的好水性,淹得两眼发白——这一段,其实就是鲁迅天性的自白,他自己同时就可以是黄汉升、张飞、李逵、张顺。
许多意见以为鲁迅先生后期的杂文没有文学价值。我的意见正好相反,老先生越到后来,越是深味“写作的愉悦”。有些绝妙的文章,我们在《古文观止》中也不容易找到相似而相应的例。雄辩如韩愈,变幻如苏轼,读到鲁迅的杂文,都会惊异赞赏,因鲁迅触及的主题与问题,远比古人杂异;与西人比,要论好玩,乔叟、塞万提斯、蒙田、伏尔泰,似乎都能找见鲁迅人格的影子,当然,鲁迅直接的影响来自尼采,凭他对世界与学问的直觉,他也如尼采一样,早就是“伟大的反系统论者”。只是尼采的德国性格太认真,也缺鲁迅的好玩,结果发疯,虽然这发疯也叫人起敬意。
将鲁迅与今人比,又是一大话题。譬如鲁迅的《花边文学》,几乎每篇都是游戏文章的妙品,此后报纸上的专栏文章,再也不可能请到这样的笔杆子。鲁迅晚期杂文,尤其是《且介亭》系列,我借桑塔格形容巴特尔的词语,则老先生七十多年前就半自觉地倾心于“写作本身”——当鲁迅闷在上海独自玩耍时,本雅明、萨特、巴特尔、德里达等等,都还是小青年或高中生。当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还是最前卫最时髦的思想体系时,当生于光绪年间的鲁迅也自认是唯物主义初学者时,他凭自己的笔力与洞察力,单独一人,大胆地、自说自话地,异常敏锐而前卫地,触及了二战以后现代写作的种种问题与方式。他完全不是靠讯息、靠学习获知并实践这类新的文学观念,而是凭借他自己内在的天性,即我所谓的“好玩”,玩弄文学,玩弄时代,玩弄他自己。
再借桑塔格对巴特尔的描述——所谓“修辞策略”、所谓“散文与反散文的实践”、所谓“写作变成了冲动与制约的记录”、所谓“思想的艺术变成一种公开的表演”、所谓“让散文公开宣称自己是小说”、所谓“短文的复合体 ”与“跨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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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太行山下的陈家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景色宜人。村长陈淑华想依靠村里的自然景观发展经济,她特意把退休的剧团团长陈春生请了回来,让他帮忙筹划建设影视基地。陈春生对陈淑华的想法大加赞赏,但苦于缺少懂行的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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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哈利波特的每一部剧情
1、哈利·波特与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
剧情简介
从小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华兹寄宿学院。进入霍格华兹学院后,哈利成了格林芬顿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荷米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魔法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巫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传授飞行技术的麦康娜教授因此推荐他加入格林芬顿魁地奇球赛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教授史纳皮,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但是,哈利发现史纳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屈拉教授,甚至石内卜脚上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华兹里悄悄地滋长着,史纳皮似乎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罗恩与荷米恩这三个好朋友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哈利、罗恩与荷米恩这三个葛来分多一年级的新生,究竟有没有办法阻止这个不为人知的邪恶事件发生呢?
2、哈利·波特与密室(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
故事简介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一年之后,暑假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熬过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打点行装去学校时,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灾难将会临头。但哈利义无返顾地回到了霍格沃茨……
3、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
摘 要:
在姨妈家里过暑假,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哈利·波特不但离开了他的好友,还不得不整天受麻瓜们的折磨。直到他13岁的那天,一切彻底地改变了。那天凌晨,哈利收到了好友赫敏和罗恩送来的生日礼物,他显得非常开心。刚好,这一天,玛格姨妈要在这里住一个星期,她惹怒了哈利,于是,哈利一气之下把她变成气球飞上了天。<br> 哈利自己也从姨妈家里逃了出来,他正孤单地在午夜的街上走着时,看见了一条可怕的黑狗。幸好这时一辆魔法世界的骑士巴士及时赶到,救起了哈利,并把哈利带到了伦敦。在伦敦,哈利度过了一段逍遥快乐的日子,他不仅见到了许多希奇的魔法物品,还完成了自己的论文,奇怪的是,他也遇见了一本名为《死亡预兆》的书,封面就是他离开姨妈家的那天晚上看到的黑狗,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哈利感到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4、哈利·波特与火焰杯(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炼,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的心头笼上了一团浓重的阴云,但三个少年依然拥有他们自己的天地,霍格沃茨是他们心目中永远的伊甸园。然而,少男少女的心思是那样难以捉摸,三人之间的美好友情竟是那样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渴望与美丽的秋·张共同走进一个美丽的故事,但这个朦朦胧胧的憧憬却遭受了小小的失意。他要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魔法学生,可不幸的是,哈利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步步推向了伏地魔的魔爪。哈利渴望在百年不遇的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谁知整个竞赛竟是一个天大的黑魔法阴谋。
5、哈利·波特与凤凰社(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Phoenix)
剧情简介:
小哈利开始了自己在霍格华兹魔法学校第五年的学习生活。然而,平静的生活很快被伏地魔的频频袭击所打破,出于恐惧,整个巫师社会矢口否认这一事实。魔法部部长福吉担心德高望重的校长邓布利多有意谎称伏地魔复活,是为了破坏自己的权威进而取代自己的位置,因此委派一位新的抵御黑魔法的教师监视学校的一举一动。面对威胁一切的黑暗力量,哈利在好友赫敏和罗恩的帮助下,与一小群“邓不利多之军”开始了秘密会晤,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6、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
内容介绍
哈利·波特的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同学德拉科·马尔福代替其被捕入狱的父亲成为了一名食死徒,即杀人狂伏地魔的追随者。更糟的是,伏地魔因为其父未能替他偷到一个在他看来很重要的预言球,还连累一大批食死徒统统被捕入狱而大发雷霆,给他的独生子德拉科·马尔福安排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杀死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目的其实是想置他于死地,并以此泄愤。德拉科·马尔福的母亲去请求在霍格沃茨教授魔药课的教授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帮助。西弗勒斯 ·斯内普不但答应的他的请求,还立下了牢不可破誓约。而德拉科·马尔福一开始居然把这次任务当成了炫耀本领的机会,威胁一个叫做博金的老头给他修复消失柜,并要他把修好的消失柜一直放在他的店铺里,并且不许卖出去。所谓消失柜实际上有两件,另一件在霍格沃茨的有求必应屋(一间被施了魔法的屋子,会根据需要而变化,在地图上永远也找不到)。两者之间有一种魔法通道可以相通。德拉科·马尔福想利用这个通道把食死徒引进学校帮忙。
新学期开始,哈利·波特回到霍格沃茨上学。新来的斯拉格霍恩教授顶替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担任了魔药课教师。而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则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黑魔法防御术课的教师。哈利原以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继续担任魔药课教师,就没有选修这门课程。而斯拉格霍恩教授则非常欢迎哈利上他的课。哈利终于再次走进了魔药课的课堂。但是,哈利并没有购买魔药课课本。因此,斯拉格霍恩教授还特地从旧书柜里翻了一本借给他。这本魔药课本上写满了笔记,哈利原先很不高兴,但后来发现这些笔记往往非常有价值。哈利只要按照笔记上面所写的做,每次制作出来的药剂都是全年级最棒的。哈利还在课本上发现了一行字:“这本书属于混血王子。”
与此同时德拉科·马尔福正在有求必应屋没日没夜地修复另一件消失柜。但是他水平不够,修了很长时间都一直没有效果。终于,他开始想其他办法了。第一次,他的办法是用魔法控制着一个学校附近酒吧的女老板,让她躲在厕所里施魔法控制一个来这里度周末的霍格沃茨女生,让她把一个施了致命毒咒的项链送到邓布利多教授那里。但是,那个女生还没进学校,自己就先碰到了项链。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鲁伯特·海格及时将她送到了医院,这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他依旧是控制罗斯莫塔,但不同的是,这次是在酒里下毒,让斯拉格霍恩教授转交给邓布利多教授。但斯拉格霍恩教授爱占小便宜,偷偷扣下了酒,准备自己喝。有一天,哈利的好朋友罗恩·韦斯莱中了爱情药。哈利带他到斯拉格霍恩教授解毒,没想到刚刚解了毒,就又中了毒。原因是他为了提神喝了那些毒酒。哈利利用在“混血王子”魔药课本上看来的“偏方”给他做了及时救治,才又保住了一条命。两次都没成功,德拉科·马尔福只得继续慢慢地修复消失柜。
邓布利多教授虽然还活得好好得,但他却也没闲着。他利用晚上的时间给哈利“补课”:他告诉哈利伏地魔虽然杀人不眨眼,但实际自己很怕死,于是就制作了6件魂器用来储藏自己的灵魂。分别是自己青年时的日记(已销毁)、斯莱特林的戒指(已销毁)和挂坠盒、赫奇帕奇的杯子,另外两样是什么还是未知。他将和共同去寻找并销毁。
终于有一天,德拉科·马尔福修好了消失柜,准备把食死徒引进来。无巧不成书,邓布利多也在同一天发现了一件魂器的藏匿地点,决心和哈利同去销毁它。邓布利多为了得到魂器,和哈利潜入了一个海滨岩洞,并且喝掉覆盖在魂器上的保护液,结果自废魔力,靠哈利搀扶才勉强到学校外的村庄,结果发现食死徒已经闯进了学校,并且发射象征大屠杀的“黑魔标记”。实际上,霍格沃茨并没有发生大屠杀,而是食死徒发现邓布利多不在,才发射这么一个标记,目的就是要吸引邓布利多回去。邓布利多毫不知情,和哈利骑着在校外借来的扫帚飞回学校,不幸正好被德拉科·马尔福撞上。邓布利多把哈利暂时定住,却在施咒的一瞬间丧失自卫能力,被德拉科·马尔福解除了魔杖,但他知道,德拉科·马尔福根本就不是一个杀手。德拉科·马尔福也果真一直没下得了手。但就在这时西弗勒斯·斯内普冲了过来,直接结果了邓布利多的性命……
邓布利多死了!哈利在禁锢解除后一直追着西弗勒斯·斯内普要杀掉他。就在这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对哈利说:“我就是混血王子!”哈利一直追到校门口,但还是让“混血王子”给跑了。那些闯进霍格沃茨的食死徒看见邓布利多被杀,也就都跟着跑掉了……
哈利为邓布利多哭泣,这才发现他偷到的那件魂器居然是个赝品!而真品则已经被一个署名R.A.B.的人拿走了。邓布利多几乎是用命换来的魂器居然是假的!长路漫漫充满艰险,哈利·波特即将踏上寻找并销毁伏地魔魂器,并最终何伏地魔决斗的漫长征程。
《哈利波特与死圣》情节梗概
本文译自维基网络文章 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ry_Potter_and_the_Deathly_Hallows
最初发表在《译言》上: 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crane/1304
开端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象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罗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7、哈利·波特与死圣(暂译)(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