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电影放映员政策
Ⅰ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电影放映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区农村电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农村电影放映网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农村各类电影放映单位(包括集镇电影院、电影队、售票放映点)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当地政府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电影放映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活跃农民文化生活,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区县以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第二章农村集镇电影院的管理第四条农村集镇电影院应的人口集中的集镇或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兴建。集镇电影院(或售票放映点)的发展,应坚持“积极发展、合理规划、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稳步前进”的原则,采取国家办、集体办、个体办相结合,以集体办为主的形式。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当地集镇电影院的发展作出规划。第五条建立农村集电影院应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局面申请,经县文化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兴建。第六条农村集镇电影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发给许可证:
(一)有全套符合技术要求的放映设备;
(二)有专业放映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固定的放映场所和观众座席;
(四)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第七条农村集镇电影院营业审批程序:
(一)使用16毫米放映机的农村集镇电影院,由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县电影公司意见后,报地(市)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二)使用35毫米放映机(包括座机和提包机)的农村集镇电影院,由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再由地(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报自治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许可证”;
(三)集镇电影院均须凭登记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并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营业。第八条农村集镇影剧院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放映工作,业务受县电影公司指导和监督。第九条农村集镇电影院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文艺方向;
(二)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
(三)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法规、政策和电影技术规程;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上缴片租、管理费和上报各种报表,并抄送当地税务机关;
(五)影院环境清洁、整齐,放映厅内秩序良好,通道和安全门畅通无阻;
(六)场务人员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方便群众;
(七)影片宣传应根据农村集镇特点,形式多样,适应农民的需要。第十条农村集镇电影院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第三章农村电影放映队的管理第十一条农村电影放映队的发展,应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实行国家办、集体办、个体办等多种形式。第十二条农村电影放映队应在县电影公司统一安排下,开展普及放映活动,提高放映、宣传、服务质量。第十三条农村电影放映队应严格执行《流动单位放映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做到爱机护片和安全优质放映。第十四条农村电影放映队应按国家规定向县电影公司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收费标准由自治区文化厅会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制定。第十五条农村电影放映队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降低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售票点,执行统一的票价、租价标准。第四章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人员的管理第十六条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自学四项基本原则;
(二)身体健康的青壮年;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电影放映工作,经县电影公司培训、考核取得三等放映员资格,并由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七条集体、个体办的集镇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队,其人员、经费由本单位或个人负责解决。第十八条国家办的农村集镇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队的亦工亦农放映人员的工资,可按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工资标准执行。乡办、村办放映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乡、村确定,也可参照上述亦工亦农放映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放映人员劳保用品、放映补助等可参照国家办农村集镇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队标准执行。
Ⅱ 2022年两会对农村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专家有没有解决方案
要坚持“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种途径解决。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放映员按月发放养老金。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对身体健康、未满60周岁,尚有工作能力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经培训取得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证后,应优先上岗。对于其子女,有从事放映意向且具备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的,亦应优先考虑安排。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各地政府应当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加强组织领导。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在地方,按照建立政府间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高度重视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感、紧迫感,扎实稳妥推进此项工作。
Ⅲ 吉林省农村老放映员补助什么时候发放
吉林省农村老放映员补助2014年4月15日发放。查询到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按照每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1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工龄按1年计算,向老放映员发放生活补助从2014年4月15日起执行,凡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的,开始领取生活补助,已超过60周岁的以前年度不再补发。
Ⅳ 安徽省宿州市农村电影放映员退休后怎么定补
生活补助按照每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一年、但超过半年工龄的按一年计算。凡男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开始按月领取生活补助;凡男已年过60周岁的,女已年过55周岁的,以前年度不再补发。
Ⅳ 重庆市老放映员的补贴政策后还可以享受视同缴费待遇吗
不可以的。
自官方在2021全国老放映员补贴政策,按照每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1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工龄按1年计算,向老放映员发放生活补助,凡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的,开始领取生活补助,已超过60周岁的以前年度不再补发。
Ⅵ 中宣部,邻居对70年代老放影员有解决方案吗
有。
1、中宣部《意见》指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从事电影放映的乡镇(公社)老放影员,常年坚守在电影放映一线,为我国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贡献。这批放影员年事已高,其生活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障乡镇(公社)老放影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影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放映员按月发放养老金。
2、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乡镇(公社)老放影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乡镇(公社)老放影员,各地政府应当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Ⅶ 老放映员待遇最新消息
七八十年代的农村电影放映员,在当时是一个很让人羡慕的职业,为当时匮乏的农村文化生活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
选拔任用:公社放映员统一由地方政府在民办教师、退伍军人中选拔文化程度在高中(当时的地方最高学历)以上优秀人才调入放映队。
再经过6个月的省办专业培训学校统一学习,严格考试,合格的学员由省厅统一颁发带有文化厅钢印的正规证件《电影工作证》《技术等级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并派调到地方电影队持证上岗工作。
政策措施:
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种途径解决。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放映员按月发放养老金。
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社放映员
Ⅷ 电影放映员补贴政策
电影放映员干满一年的每月补助二十元,干十年每月补贴二百元,依此类推。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Ⅸ 吉林省吉林市对农村老放映员2022年解决新政策出台没有
没有
对于农村老电影放映员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政策,只是各省依据各自情况出台了自已的办法。
Ⅹ 农村老放映员有啥新政策
法律分析: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以纳入国家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多种途径解决。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老放映员按月发放养老金。地方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三、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所称乡镇(公社)老放映员是指: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