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微电影
①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
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交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1)营改增微电影扩展阅读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
2016年中国首部宣传营改增政策的微电影,《老王的营改增》由绵阳微电影协会监制
参考资料网络-营业税改增值税
② 为什么很多人都说营改增名为减税实为增税
尽管营改增后大多数企业税负有所下降,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仍然可能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有几个原因将会导致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增加。
进项税抵扣不足税负将增,如果“营改增”纳税人在某一段时期内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那么该时期企业税负可能兄团悄加重,“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营改增”后,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
只要进项税额达到一定数量,“营改增”纳税人的税负就不会上升。现实中,受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影响,如果“营改增”纳税人在某一段时期内可抵扣进项税额或知较小,那么该时期企业税负可能加重。
(2)营改增微电影扩展阅读: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羡渣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
2016年中国首部宣传营改增政策的微电影,《老王的营改增》由绵阳微电影协会监制。
③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
据悉,2017年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深化税收宣传,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以下是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仅供参考!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一
xx年4月是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新地税发〔xx〕8号)文件要求,现就地区税务系统开展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地区税务系统开展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地税局、国税局关于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活动主题和税收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创新思维、力推精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增强税收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成立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地税局李博局长和地区国税局玛莎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地区地税局、地区国税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分别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设办公室。地区地税局办公室怀志萍主任,地区国税局办公室李超主任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担负地区税务系统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安排
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地区地税局、国税局重点协调抓好以下几项活动的落实:
(一)发表领导署名文章。在吐鲁番主流党报《吐鲁番日报》开辟专版,发表由地委、行署领导、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主要领导关于税收宣传的署名文章,拉开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地区地税、国税职工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在运动场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口号、开展集中健康向上的文体比赛,宣传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情系税收、改善民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三)举办税收知识讲座。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兼职教师为吐鲁番地委、人大、行署、政协领导干部举办税收知识讲座。讲座以税收的意义、作用,税收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关系,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种的征收为主要内容。通过讲座,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制发税收宣传资料。印制税收宣传单、税收宣传购物袋向社会免费发放;积极编撰《税收优惠一本通》,录制《纳税辅导一盘通》、《纳税人权利、义务、责任》等宣传材料,下发纳税人和重点税源企业。(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五)建立中小学税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在原有的税收普法宣传基地的基础上,选择1-2所中小学,组织“税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开展税法宣讲、发放税收宣传材料、赠送税收书籍等活动。(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六)组织税收知识竞赛。组织税务干部和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在人民网开展的以“纳税人权利义务”为主题的税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七)召开税企座谈会。了解企业困难,征求企业意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宣传税收政策。(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八)发布税收宣传信息。依托手机信息平台等,定期发布税收宣传信息,积极推荐优秀短信。(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九)编播FLASH动漫作品。围绕当前税收热点,尤其是“纳税人权利义务”、“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内容,编播FLASH宣传作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开展纳税人权益宣传日(周)活动。组织干部深入繁华街区,通过发放税收宣传单、现场讲解、问题咨询等方式,宣传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义务。(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一)参加“新广行风热线”、“火洲行风热线”活动。组织相关人员配合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参加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活动,组织各县(市)地税局相关人员参加吐鲁番人民广播电台“火洲行风热线”活动,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二)涉税案件曝光。在有关媒体、网站开设专栏,对近年来地区发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影响较大的'制假贩假发票、偷逃税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严密组织。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由地税局牵头,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谋划,积极协调。各级国税部门要密切合作,全力配合。切实把税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级地税、国税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局请于4月8日前分别向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5月21日前上报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二)把握原则,精心策划。各级税务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活动内容,不脱离实际盲目攀比,不图形式走过场。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坚持创新思维,力推精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重大偷、逃税案件予以曝光,打击和震慑不法涉税行为。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是突出“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的宣传。二是突出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宣传。三是突出诚信纳税宣传。四是突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五是突出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宣传,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二
今年4月是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营造良好依法治税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洪湖市国税局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税收宣传月以“新常态、新税风”为主题,重点展示国税部门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作风、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的成效。通过在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国税部门和国税工作的关注度、认可度和赞誉度,增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依法治税、协税护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增强广大国税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奉献国税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促进全市国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项目
1、开展税收“红黑榜”专题宣传。按照荆州市局要求,加强对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黑名单和部门联合惩戒措施的宣传。市局将公布xx年度全市A级信用企业纳税人名单、国税收入前20名企业名单,公布一季度税收黑名单。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由纳税服务科负责,国税纳税20强企业由收入核算科提供。欠税公告由征管科提供。名单将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洪湖国税网站等媒体公布。
2、配合“图说税收”故事大赛。今年,省局与总局、中国税务报联合举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图片故事大赛,用图文记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国际协作、提效减负等税收精彩瞬间,讲述税收好故事。对于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在总局网站、中国税网、省局网站等平台展示,评选若干奖项,并择优结集出版。为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市局也将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优秀图文故事的征集评选活动,对优秀作品进行评奖,并推送至荆州市局、省局参加全国大赛。市局将组成专班策划“图说洪湖国税”图片故事,各分局在四月底上报参赛作品不少于1件。
3、开展税收文艺创作征集活动。按照总局部署,将围绕“新常态、新税风”主题,以刻画最美税务人、讲述税收故事、讴歌税务精神、传递税收正能量为主要内容,开展税收文艺创作征集评选活动。文艺创作形式包括人物通讯、评论、小说、诗歌、散文、摄影、影视等艺术创作。省局将于10月底推送优秀作品参加总局的评选。荆州市局将同步开展文艺作品的征集活动,于9月底完成全市文艺作品的收集和评选工作,择优向省局推荐。人教科要按期完成老干部文艺创作作品征集工作,各分局在四月底上报文艺作品不少于1件。
4、配合开展“媒体国税行”系列采访活动。今年省局依托主流媒体,将组织媒体记者到各地采访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的成效和创新举措。荆州市局将同步邀请市级主流媒体记者,到各县市区局开展采访,挖掘好新闻好素材。各分局要预先策划,提供亮点,做好配合工作。
5、配合荆州市局开办税收微电影专栏。以传播税收理念,反映税收工作,普及税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系统内开展税收微电影的拍摄和展播活动。由荆州市局主导,各地配合,分期分主题进行拍摄。拍摄作品将在荆州新闻网、荆州电视台合作相关栏目播出。
6、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和橱窗开展税法宣传,重点为“营改增”政策、公布“权利清单”和“审批清单”、国税部门办税流程等内容。
7、积极开展对“小微”企业的上门实地走访,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并对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8、开展“国税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政企代表、市级新闻媒体代表实际体验国税部门各办税岗位流程,开展征纳互动和交流体验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早谋划早实施,广泛向纳税人和国税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和建议,谋划一批优秀税收宣传项目,不断扩大税收宣传月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发展环境。各分局要成立税收宣传月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税收宣传提供人财物保障,安排业务骨干负责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级和各自安排的宣传月活动项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合作,精心实施。各科室、各分局要树立“大宣传”的意识,人人都是宣传员,不仅要积极配合宣传工作,还要主动想宣传。同时,要加强与各级媒体的协调和沟通,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把宣传月活动与税收中心工作,与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巩固、深化、提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及时沟通,奖优罚劣。各分局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将集中在内外网宣传,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扩大活动成效。活动结束后,市局将通报全市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评选优秀活动项目和先进个人,并适当予以奖励,力求以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形成齐心协力,百舸争流的良好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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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全面营改增之后,是不是营业税全部取消,实施增值税
是的,全面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全部取消,实施增值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4)营改增微电影扩展阅读: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
2016年中国首部宣传营改增政策的微电影,《老王的营改增》由绵阳微电影协会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