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厅里女人陪看电影要钱吗
㈠ 万能的百度神,求一部古老的电影;
《异乡故事》
香港游客阿诗(郑文雅),在日本因嗜赌欠下高利贷,被迫在NIGHT CULB陪酒还债,遇见被日籍丈夫迫娼的阿玲(苏明明),二人异地落难,结成莫逆之交。在孤立无助下,为了早日脱离火海,阿诗与阿玲决定以逃走的方式,寻回失去的自由与自尊……
㈡ 怎样才能成为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
赢取芳心的秘笈
秘笈一 #避免一成不变的生活作息# 女性是相当喜欢变化的动物,所以在女性面前千万别展现毫无变化的姿态及做事态度。例如到熟悉的地点约会可试着改变一下自己的装扮,例如换副眼镜或戴顶帽子,如果让对方有意外的惊奇感受,很可能就因为这小小的变化使得原本不易接近的她很快地变得亲近了许多。
秘笈二 #适时用身体语言来赞美对方# 女性的肢体语言相当丰富,除了希望得到你对她语言的倾听之外,她也希望得到你对她有所回应。在外国人之中,意大利民族算得上是最会追求的民族,他们常常摊开双手,运用夸张的追求方式来达到追求的目的。面对女性只是单纯地运用说话方式似乎会有所不足,试着运用你的手势看看,也许愈夸张的手势愈容易赢得芳心。
秘笈三 #不要面对面的坐着,横式的并坐才能增进感情# 面对面地坐着最容易让人掌握追求的意图,而丧失追求成功的机会,而且真正面对面的坐着很容易露出缺点。不妨和心仪的她采用横向并坐,尤其是在她右方的位置,在这种形式之下你会得到不可思议的助力而追求成功。
秘笈四 #喜爱的食物和兴趣一致,可如愿接近# 为了想要接近你目标中的女性,得搜集某些关于她的情报,让你们的饮食兴趣相符,因为在食物方面有相同兴趣的话,女性会认为在其他方面两人的同质性也很高,如此一来,成功的果实就不远了。
秘笈五 #朋友之上,情人之下的关系# 现代的女性很不喜欢负担过重的关系,所以“朋友之上,情人之下”的关系是女性最喜欢的男女关系。所以刚开始不一定要用“爱情”来拉近距离。对于容易拒绝你的女性此方法应该是比较好的。但是切记一定要多制造一些接近的机会。每周送一次花的高阶层男士和每天负责接送的大学男生,女性总是比较容易对后者心动,因为彼此的接触机会较多所致。
秘笈六 #一本书也能做为追求的手段# 在以前故意掉手帕给意中人,是很多男女之间交往开始的方法。在现代,手帕、钥匙圈或手表等都可以拿来运用,有时也会有意外的效果产生。如果掉落一些书也会有交际的机会;你可以从掉落的书中了解该名女子对哪方面有兴趣,而予以追求。其实在手帕上绣上自己的名字,也不是件愚蠢的事。
秘笈七 #这样也好,以退为进的方式# 利用这种追求方式,最初你可以说“下次一起去海边玩......”当然很可能会遭到拒绝,若遭到拒绝再转换地点为电影院、公园。在遭到拒绝后,要诱使对方产生“这样也好”的想法,这种以退为进的方法极具效果,试试看吧!
秘笈八 #在交往时给予她梦想# 有人认为女人很笨,很容易被男人骗。事实上女性在面对心中的白马王子时,心里都会想“即使被骗也会很高兴”。为了迎接也许一生中只出现一次的白马王子,心甘情愿地被欺骗,所以实在不能说女性很笨。了解女性的心态后在与女性交往时最重要的是要给对方一些梦想。在开始时对她的态度和每次的承诺都不能有变更。简单地说就是在交往时要给她梦想,如果持续让她保有梦想的话,你们的交往关系才会更加深。
秘笈九 #让她笑# 在言语的使用上经常可以产生许多微妙的作用。即使不擅于追求女性,如果你能使她笑,一定能得到好的效果。在平时得多培养一些幽默感,练习说一些好笑或黄色的笑话,甚至奇怪的笑话,都能引起女性的笑意。
秘笈十 #制造偶然----女性极易被偶然相遇的男性吸引# 神秘性对女性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比起他人的介绍或是在工作场合中认识的男性,偶然间认识的男性更能吸引女性。如果偶然的机会重复发生的话,那女性必定会深信缘份的存在。而对于这种偶然更会相当的感动。要记住任何人都能在第一次碰面后设定安排第二次的相会。例如可以详查:1、公司位置;2、上下班的路线与时间;3、是否有常去的场所等等。这都是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当然并不是直接的去问对方而是要由平常的对谈中了解或是向其好友打听。如果能花点心思去得到情报的话,那想要制造第二次偶然就容易多了。
秘笈十一 #说出“为你而改变”的话#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的人对自己喜欢的对象比较常说“喜欢你”、“爱你”,但是如果你对她说“为你而改变”的话,即使说谎,也会有很好的效果。“你很美”在感动程度上似乎较不容易被记住,但“我为你改变”则很容易令人心动。在交往的时候不妨试试看运用这类的言语,一定会引起一些吃惊的反应和深情的眼光。
秘笈十二 #把握与她拥有共同经验的机会# 和女性接近的方法之一是制造让两人共同体验的机会,在舞厅中二人汗流浃背的共舞;二人一起吃一碗泡面等都是能制造共同经验。在这种经验中往往会使两人的心在不可思议之中更加的接近。
秘笈十三 #见面时展示女性惊讶的事物# 在国外,经常可以看到有些男士从车窗探出头来,目光死追着步道上的女性,这都是以夸张且直接的方式来追求女性的行动。魔术也是很重要的小道具之一。即使运用小技巧使眼前的一百元消失,或是使手帕浮在半空中等,在追求女性时若能运用,大都会有所收获。
秘笈十四 #运用变化来吸引女性# 您所要注意的原则就是要让女性引起注意。能令女性引起注意的事物有服装、发型、香味、携带物品等四项。这四项是在双方打招呼前就有可能引起注意的物品。因此在追求过程中得在这四项产品上做些具有特征性地发挥。女性对于喜欢的男性,能在自己身边,并且能够给予一些突然的惊喜时,在往后此名男性即使不做些什么,也会令她每天都想着他。别忘了,运用一些变化来吸引女性吧!
秘笈十五 #了解女性的家庭环境# 这是接近女性重要的一环,因为女性的家庭环境可说是她在选择男伴上的基准。较早失去父亲的女性,便比较迷恋年长的男人;家中只有姐妹的女性则比较容易被兄长型的男人所吸引;家中只有兄长的女性,当然会对年纪较小的男人产生情感。了解女性家庭环境后就可以知道你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和用何种相处方式来相处了
㈢ 90年代有一部美国科幻电影。里边有很多女机器人都被关在笼子里卖,还和人类跳舞,像被人类圈养的动物一样
人工智能
㈣ 爱情,是两个人的花开 ——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先是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电影,我以为这会是一部文艺的现代片,没想到是这样,看完电影我脑海中一直回想着那个妖娆艳丽一身时髦打扮却毫无生气可言的女人,徐静蕾的气质形象完完全全演绎出了她的绝望,眼神中透出的空洞,可我看完电影却只觉得可悲可叹可责可骂,大概是因为她倾尽一生去爱的人根本不值得她这样吧。可又有说不出的凄婉释然,带着这样的情绪,跑到图书馆找来了小说来读,一口气读完,觉得有些后悔看了电影,姜文真的毁了男主的所有魅力,他是有那么一些中年男子身上的魅力,可是女主第一次见到的那个男人,是年轻俊美魅力洒脱的,姜文的形象在我心里真的配不上,而且他的中年大叔形象稍显猥琐。徐静蕾自导自演的电影,真的除了男主毫无纰漏可指。
不过小说真的比电影好看很多倍,那些用文字描述出来的种种心理活动,虽然在电影里某些也通过女主人公的口吻说了出来,但还是差了许多。
这是一个通篇都没有指名道姓的女人,好像真的可以不足挂齿,却有着超脱世俗无比纯洁甚至稍显扭曲的爱情。我想我是有一点懂她的,因为我也曾痴狂,我也曾迷茫。
那是一封来自一个女人的信。
“你穿着一身浅褐色的迷人运动服,上楼的时候总是两级一步,步伐轻捷,活泼灵敏,显得十分潇洒……你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既是一个轻浮,贪玩,喜欢奇遇的热情少年,同时又是一个在你从事的那门艺术方面无比严肃,认真负责,极为渊博,很有学问的长者。”这是那个邻家女孩儿第一次见到新搬来的作家时的印象和感觉,我想她在后来独自漫长孤独的岁月中肯定在脑海中重复回想了千百遍。很巧,我对这样性格的人也很着迷,我总觉得他们的那种魅力很吸引人,既放荡又严肃,既热情又冷漠,这种捉摸不透的人格有时候真的很容易让人沦陷,刚搬来的这个作家就是如此。
爱情乃是人们共同的命运,所以毫无阅历,毫无思想准备的女孩便一头栽进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就此浮沉,不愿救赎自己,只愿沦陷在自己的爱情中,难得又可悲。
女孩儿爱慕敬仰着作家,怀着自己的小心思一点点了解作家的生活,她在楼道里等着他回家,但在听到他的脚步声后却匆忙跑开。她抚摸作家碰触过的门把,连他抽完烟丢弃在一旁的烟头她也小心收藏。为了更了解他的世界,她努力读书,原先成绩糟糕此刻却突飞猛进,还主动学了钢琴,因为觉得作家可能会更加欣赏这种高雅的音乐。很喜欢书中关于这些小细节的描写,它完完全全勾勒出了一个懵懂女孩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的心境,小心翼翼又渴望被关注,心里欢喜又害怕表露于色,慌张却大胆,懵懂却真挚,甚至卑微,甚至低下。“ 世界上没有一个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妇女的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这是女孩的自述,真挚得有点为她感到难过。
看着那段关于女孩小心翼翼地用清澈的双眼爱慕作家的场景,不由得想到了从前,我身边的一些姑娘,一样炽烈难得,被所有欢喜灌满心头,做一些蠢事。放学后学校的人差不多走光了,偷偷跑到喜欢的男生的教室里,坐在他的座位上,翻翻他的课本,字迹潦草也觉得好看。
可我们感受着后来也懂得放手释怀。
书中的女孩是倔强的,固执的,甚至爱得失去自我。她搬家后的时光,是在重复回想和作家的每一次相遇中度过的。两年,她说,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从相遇的那一刻起,她就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另一个人了,她就不再属于自己了,她的生活只有和他有联系才觉得充满意义。这感情死心塌地,一往无前,热烈真挚,却又觉得黯然可悲。她重新回到维也纳,这个城市在她面前已经陌生了,可是因为有那个人的出现才觉得意义非凡。她每天都站在他家门前,看着关闭着的大门,偶尔碰到他,可是他早就记不得曾经的那个邻家女孩了,她被遗忘了,她难过伤心却从不想过放弃,她试图引起他的注意,很成功地,在不知不觉中让他注意到了自己,然后,委身于他。少女说,那是她梦想成真的时刻,她觉得自己所有的心事都开了花。
可是花开花谢,不由分说。她忘了,她爱的这个男人是怎样一个放荡潇洒的健忘者,他在滥情的世界里,永远不愿意交托真心,他用温柔的目光俘获很多少女的心,可是从未想过要负责,他要的只是一种欢愉一种享受,他始终都追求自由,始终不愿意让爱牵绊自己。所以,他怎么会忠诚呢?他走了,可是少女却还是不肯死心。
她独自生下了和他有的孩子,不愿意告诉他,少女说,她知道作家只想要自由,不愿意对什么负责,更不愿意有个孩子来牵绊自己,所以,她独自生活,不愿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她要他以后想起她来的每一刻都是关于爱情和感激,而不是牵绊和累赘。她多了解他啊,都替他想好了这么多事情。少女为了不让作家的孩子忍受贫穷和苦难,为了让他的孩子和爸爸一样生活风光,做了一个又一个有钱人的情妇,只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却又一一拒绝他们的求婚,因为她还是想要给自己给作家一个机会,如果那个人伸出手,她还是愿意和他走。
他们生活的圈子慢慢有了交集,有了共同的朋友,上流社会的圈子,你来我往大家都认识,她也早已经不是那个懵懂无知的女孩,人类社会风趣洒脱的爱情圈子她进了一个又一个,妖娆妩媚,万种风情,活得像一个精致的玩物供人观赏,生活得萎靡滥情,她好像把自己活成了他的模样。在那个看似风光无限的圈子里,女人碰到了他,在公园,在剧院,在舞厅,在很多场合,可是,他还是忘了,根本没有认出她是当年那个女孩。
“我爱你就是爱你这个样子——感情热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女人这样说着,即使他忘了她,她还是爱着他,而且跟他走。作家只不过把她当做从夜总会带回来的一个貌美的姑娘欢愉一夜一拍两散,甚至在她的包里偷偷塞钱,可是那塞钱的举动却让她的一生爱情心酸至极。她走出门迎面碰到了照顾作家多年的老仆,从他们做邻居时就见过面,电影里的这个画面尤其让我印象深刻,老仆怔了一怔,瞠目结舌望着眼前妖娆的女人,说了声她幼年时老仆常常对她说的话“小姐好。”她黯然的面庞嘴角上扬,是真的感激他认出了自己,只一秒,便又放出空洞凄凉的目光,在与老仆擦肩而过时把钱塞还给了他。
女人后来的生活支撑,全是因为她的儿子,她从儿子身上看出了作家的模样,所以她更爱儿子,她抓不住作家,可是她说“我能抓住我们的儿子,这样你就不会从我身边溜走了。”“在他身上,你特有的严肃认真和玩笑戏谑兼而有之的两重性也开始明显地发展起来。”她的生命被她的儿子救赎,而完全因为是作家的儿子才被救赎,或者也可以说,从开始就没有被救赎。
“我的儿子死了。”通篇提到了很多句这样的话,这也是她了结残生的原因,因为她的儿子死了,她要爱的人不在了,这个世上她唯一还爱着的人却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她或许是绝望吧,所以离开了她觉得冰冷的人间,而且在死之前,她不愿意让作家知道,因为作家如果知道必然会留恋,而她如果知道他在世界另一个角落留恋她,那么她便没有了死的勇气。
她死是为了他,生也是为了他。
这是一个把感情看得极为重要的人,而且喜欢上了一个如此不忠诚的人却仍然要爱的人,更可悲的是,她甚至爱他的不专一。作家看完女人给他的来信后,模糊地记起一点点片段,却还是串联不起来,意思是,他仍然对这个陌生女人没有太大的印象。而这样的爱情,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写这些东西之前,我没有去看有关这个故事的创作背景以及作品影响,我只是单纯站在我的角度认为,这个女人可悲可怜。
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但爱之所以成为爱,是因为它能抚慰伤痛给人美好,如果一份爱杀死了一个人,又怎么能称之为爱情?那未免不是那个女人的偏执,不论是她喜欢上怎样的人,都是卑微可怜的。她喜欢的人固然有魅力,可她不分好坏地追求以及沉沦,很容易造成悲剧,爱从来都是相互的,卑微的祈求让人显得可怜又可悲,你可以说这是至高无上真诚炽烈的爱情,可这样让人毁灭的爱情我宁可不要。
为什么一个人已经不忠诚却还要爱,鬼话连篇欺骗人心的恶心套路难道还不能让你认清现实吗?还是要爱一个把你往下拉的人,你未免太悲哀。你不高傲,也不热情,你只是个被你所认为的爱情蹂躏得只剩残渣的悲剧。
我没有缅怀你,我只是爱自己。
我也曾疯狂,可我还有理性,我不是不感性,我只是知道要给我的爱人一个完整丰盛的自己,而不是生命的附庸之物。
许多不能有结果的爱,大抵都有这样一个开头和结局,我们满心欢喜想着关于那个人的所有未来,横冲直撞地跑进他的心中,却一个踉跄被紧闭的心门磕碰了头,我们在人群里小心翼翼掩过突如其来的悲伤,咽下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涩,继续波澜不惊地生活。
说真的,求之不得,谁都有过,很了不起吗?
我们不过都是在自己和自己闹别扭。
这篇小说是以一封信的形式来叙述,女人字里行间流露对男人的爱慕,在自己受了极大委屈之后仍然说着:“我不怪你,你不要误会,我并没有要怪你的意思。”无论男人怎样抛弃她忘记她玩弄她,她都只是站在感性的角度去原谅,因为爱他,所以没有任何埋怨。可是在旁观者看来,男人的行为简直是薄情寡义。我们经常被感性驱使,模糊所有事实与方向,然后被动地生活,我们甚至把底线降低,在暧昧的世界,允许你浪费我的所有热情。
然而,所有原谅只不过是给自己换来了更大的悲伤,作家把女人看作了夜总会里拿钱驱使的小姐,可女人的爱明明是这世上无与伦比的真挚感情,多么讽刺,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却恰恰是由于女人对别的男人委身作践造成的,而她的委身作践,只不过是为了作家的儿子,兜兜转转看似是一个多情圈子,却悲剧得无以复加。女人活得越来越绝望,我们看得越来越可悲。
这世界的爱情模样千千万万,说来说去就只有两种结局,悲伤分手和白头相守,不是所有人都幸运,能遇见对的人,你总要转过几个弯才能看到在灯火阑珊处的他,如果所有人都在错误的人身上浪费一生,岂不可悲?
你在生命最好的时刻,遇到那个让你满心欢喜想要去见面的人,那就勇敢去爱吧,可是使出浑身解数也未能走到一起,那就证明,这一世,你们没有缘分。求之不得,坦然放手。给你这世尘缘正确的人一个更丰盛的自己,去爱一个让你更喜欢这个世界的人,我认为这才是爱情应该有的姿态。
它是两个人的花开。
㈤ 电影血玫瑰具体剧情,不要那种简介
《血玫瑰》具体剧情如下:
一场意外中,艳舞团公关主任方洁莹(王小凤 饰)和前来观看表演的五个男人发生了冲突,惨遭五人的强暴。
心灵受到强烈伤害的她还因此染上了病,身体亦痛苦不堪。绝望和愤怒之中,方洁莹下决心一定要找到这五个人,报仇雪恨,就这样,她追随着五人的脚步,登上了驶往香港的轮船。
在香港,无处可去又身无分文的方洁莹意外的在求职的酒吧遇见了姐姐的前男友周俊雄(林正英 饰),又受到酒保苏珊(薛芷伦 饰)的帮助照拂,总算找到了工作。
一次偶然中,方洁莹遇见了自己的仇人之一,设下圈套将其杀死,因而让另外四人开始对她充满了防备,他们开始主动寻找方洁莹的踪迹,想要主动出击。
(5)舞厅里女人陪看电影要钱吗扩展阅读:
《血玫瑰》是1988年香港蓝乃才执导,林正英主演的电影。讲述了五汉进澳门舞院看艳舞,与任职公关主任的方洁莹发生冲突。洁莹被强奸后染上性病。
某日黄昏,洁莹巧遇五汉之一,其凶残报仇行动逐一展开的故事。
制片地区在中国香港,是属于动作/恐怖的类型,主演是林正英。这部电影的片长是88分钟,在1988年10月7日上映,被翻译为两个语言版本,一个是普通话版本,另一个是粤语版本。
㈥ 我对一个认识了很久的女生,我说去蹦迪时,她给我发了啧啧啧,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关系是比较好的朋友,既然交往程度没有那么深,说明你们双方对彼此的了解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之间的了解,你会做什么事情在对方的眼里局限于她平时对你的认知,当你和她说你要去蹦迪的时候,她或许就是觉得不可思议,你在她心中的形象本来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突然做了她发啧啧啧来表示自己的感叹,或者还有另一种,就是随口一说,其实有时候当我和别人聊天的时候,别人和我说一件什么事情,我也许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我也会发啧啧啧,这是觉得你比较潇洒
㈦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电影经典台词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可惜,在读书馆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我还有几页没有看完。我只看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长到18岁以后重新回到那个作家的身边,被那个作家带回了家里。
我在很久以前看过这篇短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看的这篇小说了。我只记得一个女孩子一直暗恋着一个作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无法理解这个女孩子的感情。一个人怎么可以不顾一切的痴迷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多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并且爱到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地步?这样的爱情不存在,这样的故事就是瞎编乱造。
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茨威格的生平简介、在世界文学史上所做的贡献之后,我端正了阅读的态度。茨威格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家想要告诉人们什么?什么才是真爱?
高尔基称茨威格为才华出众的、真正的艺术家。茨威格曾经和弗洛伊德是好朋友,他的小说被弗洛伊德阅读、点评过。他的小说带有心理分析的倾向。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不同人物的思想历程。一个人为什么倔、痴、狂、傻?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淋淋尽致的展现。
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茨威格代表作之一。一个作家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作家,他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作家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作家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既然爱,这个女子为何不选择留在作家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奴仆?为何要离开他,为何在一个人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宁愿流落风尘、宁愿忍受贫困和疾病,让自己的孩子在贫困交加中死去?难道爱就是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离开,直到临死之前的告白?
这个女子之所有离开作家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个作家不爱他,无论她怎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他都不会记住她。这个男人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是个不负责任的坏家伙。她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的爱他?既然爱,为何不让他知道?既然那么辛苦地为他生下了孩子,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不让他负责任?
作家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这种爱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念、私欲,只有痴迷和默默的奉献。面对这个陌生女人,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我们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是真爱吗?很多人在无法获得自己的所需求的感情或者利益之后,选择死缠烂打或者放弃。当我们面临生活中的琐事和考验时,我们在责备、埋怨我们所爱的人不够爱我们,于是我们争吵,心灰意冷,甚至选择离开。我们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了吗?有多少人从最开始的砰然心动直至生命的终结一直坚贞不渝地爱着一个人?有哪一个人到现在一直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并且一直在守候着最初的爱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甚至犯过一些错误。面对这样不完美的自己,有谁能够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爱自己?有多少人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在面临现实问题的时候,仍然爱下去?什么才是真爱?
爱一个人就是接纳一个人的一切好的和不好的方面,甚至包括接受这个人不爱自己的现实。爱一人,不会因为这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不爱了。爱就是默默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爱就是给所爱的人自由,让他以他的方式自由的生活。爱就是远远地看着所爱的人幸福的生活。爱就是祝福。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经典台词名言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05年徐静蕾自导自演的,热播的时候连续看了6遍,前几天突然想到这个电影,于是决定第七遍看。直到现在,我简直可以把里面的台词倒背如流。
你从来都没有认识过我。
假如我还活着,我一定不会写信给你,我会继续保持沉默,就像以前那些年我一贯的沉默一样。
童年的时候,这样爱上了一个男子,一个被女人宠惯坏了的浪子。
当然,是她的寂寞。在那样寂寞的生活里,突然闯进一个带着欢乐与笑声和传奇的男子,如何不让十几岁的孩童的心充满依恋?
跌跌撞撞的奔跑,碰到了回来的他,相遇的那一刻,直视他双眼的那一刻,便爱上了。
从那一秒钟起,我便爱上了你。没有什么能比上一个孤独的孩子在童年时的爱,这种爱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不知不觉中贪得无厌的爱情不同。我毫无准备,我毫无阅历,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
去山东前的那一晚,我忽然感到,不在你身边,我生命的时钟就会停止。
母亲嫁到山东,一去就是六年。
这六年来,我一刻也不曾与你分离。
努力学习,考入北平女子师范。干净的去勾引,我知她只是想要,我知她是真的爱,宁肯舍弃矜持的拥抱他,宁肯给他最纯净的身体。
男人走了,男人说我一回来就去找你
然而,他依然没有认出她便是六年前那个瘦弱的与她相撞的女孩儿。
他回来后并没找她,又怎么会找呢?他有着声色犬马的生活,他身边的女人如走马灯似的更迭,她只是他的一个过路的女人,而这世上,又有谁能让他矢志不渝呢?
怀了他的孩子。战乱、流离、与亲人失散,在四川江边的一个小镇生下了他的孩子。
假若我是她,我必定如她一样。
她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如那些流浪儿一样,她要他干净、诚实、富足。
正因如此,她与各种富足的男人在一起,一次次的从你的身边经过,你却从来都没有认出过我。
在舞厅里,你问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小姐?
你又怎么会知道,我宁肯如此下贱,我只是要与你在一起,一秒钟已是永恒。
我与你回家,我与你溶为一体,天知道,我多爱你。
可是,你仍旧没认出我。
你说你又要走了,你说一回来你就找我。
你说你总觉得这些事好象是发生过的,这世上有些事就是无法解释,你后来竟然说是缘分。
多可笑呀,我整个的一生都是为你而活,你竟然十多年来都不曾记得我。
最痛苦的便是结尾,看着看着,我还是哭了。
老管家终是能认出她的,他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白发苍苍,神情悲敛。
枯萎的白玫瑰在花瓶里凋落着它曾经的芬芳。
整个电影一直是用二胡拉的音乐,悲怆着隐忍。
生命无在乎如此,我们爱的,我们不爱的,都如戏剧一样上演。
观与不观,在于我们的内心是否可以承受。
我发现我越来越难承受,因为内心太痛苦,我竟然恍惚成为剧中的女人。多看一遍,多痛一遍。希望,我可以下定决心快乐一点,至少不想再看第八遍。
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说说
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说说
1、来到这座城,不知道最初的目的是什么,遇见你,仿佛让我在这里有了牵挂,陌生的城市,一个人,其实我过的一点都不好,不管受到多大的委屈我都会等你。
2、入秋了,感觉气候是那么的舒适,在这个季节约上三五好友到户外郊游闲聊,是多么惬意的事!可这种场景只能幻下,为了他,远离了我原来熟悉的环境,、朋友、亲人。只身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感觉那么的孤独,几年过去了,发现事态竞越发恶劣,我到低在坚持什么,难道就是一个责任?为了小孩?
3、某些人,我好想你们。从前没有珍惜在一起的时光。来到陌生的城市,才发现你的独一无二,你曾陪我走遍每一个角落,你曾陪我在那条路上来来去去三年,我不愿让你发现我的脆弱。我只想说,我爱的人,加油。让我们了 为了梦想去努力。
4、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感觉很怪异 如果身边没有认识的人 那是什么样子 。
5、眼泪肆意的流,却不去干涉它。因为自己清楚,那只是一种发泄,一种无助。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地方,一个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却惶恐不安,可却从未想过要退出,因为自己清楚,那是自己所选择的。
6、我放弃生活的地方,把家里的一切都送人,为了一个能给我温暖的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时间将至,我独自仰望夜空,当我的身边没有你,我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7、第一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面对一群陌生的人说不出来的难受,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度过接下来的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心里太难受了想哭又不好意思,不能没事去4864溜达溜达了不能想干嘛干嘛了,懒散习惯了就紧张不起来了,愿早些习惯这样的日子早些习惯这个城市!不忘初心方的终始!
8、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都是想找心里的一份安稳,为什么每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心里还是那么难过。
9、为了一个女孩,为了一份期待许久的爱情,我离开熟悉的家乡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去适应新的生活。或许相处了就必须会有矛盾、分歧、冷战,不会因为这段感情的来之不易而有所改变吧。但当心情平和下来时,便不去想曾经的付出值不值得,既然爱了,就勇敢爱下去吧。这是我的故事。
10、新生开学,看到基本上都是有家长送来的,大包小包拎着,想想去年的我,自己一个人拖着行李,背着包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这个陌生的校园,自己也是被锻炼出来了,做什么事情都会自己去尽力做得完美,这就是大学,这就是生活 。
11、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切新开始。加油~自己
12、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现在的感觉一样,来到一个城市虽然带过却和一个陌生的城市一样,可能是在家里待惯了,我好想回家,有句话说的真的很好,没有钱可以再挣,失败了可以从头,错过了或许能遇到很好的,是的,我真不知道我哪里惹到了谁,哪里做的让人讨厌,换句话来说,做人真的好难。
13、为了你,来到了一个对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最后你有事回家,我一个人就在这,虽然我说没事,可是我内心是真的难过的!
14、都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到这一个个陌生的城市,还要故作坚强。好啦,加油,再过两天允许你悲伤一下。呼~腿要断了,有点累。整理下心情再稍微看会书。麦子姑娘,加油加油!
15、这恐怕是我这辈子做的最疯狂的事了吧,就是因为一个念头,就抛下一切只身来到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和这个人约会,看来我是真的疯了!
16、以前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慢慢悠悠的开车去公司上班,还不需要打卡,而如今为了梦,一个人只身来到陌生城市,过着朝九晚五,上下班打卡的日子,除了挤公交,还有更多的苦只有自己懂!
17、有时候很迷茫,只身一人来到北京,举目无亲,明明是可以在家享福的公主,却来到一个陌生环境吃苦,虽然和你在一个城市,但也没有时常见你,每天早起晚归的工作节奏快把我打倒,但是年轻嘛,吃点儿苦算啥,而且,这个城市有你,我就坚持一下咯。
18、总有那么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发现一堆欲罢不能的美食和一墙满怀心思的明信片。
19、很多的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选择远走来到一个陌生城市的举动是有多么的幼稚。如果再给一个选择我愿意不去听那所谓的教授的话而是随心选择朝着朋友一起走。我想回家想要一个环顾四周你知道可以去哪儿可以见谁可以放下笑容可以有所期盼的城市。忽然想起那年中秋对着打给周润和阿雅的电话 哭了的自己。
20、晨曦将至,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它广阔,宏伟,是中国的精气神。而夜幕降临,我背起我的行囊离开,华灯初上时在熟悉的小城市里醒来,坐在微黄的灯光下,耳边听着歌,喝着饮料,感受着回家的熟悉的温暖
21、三年前的今天,一个人背上行囊,来到了陌生的兰州,对一切的一切都充满幻想!大四,梦醒了,一切也结束了。又来到了另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愿一切都能如愿!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22、独自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城市,当其他人都已经认识,我又特别的内向,,我竟然再也抑制不住眼泪默默流了下来。。
23、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 然而我并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 我多么害怕和亲爱的舍友处不好关系 但是我一定会努力的 少说话 多做事 加油!
24、很喜欢这种感觉,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带着好奇与期待,从机窗望出去,透过云层,慢慢降落,一个城市的轮廓出现在眼前。轻轻的贴近窗,嘴角上扬,心里好美!昆明,你好!丽江,你好!
25、是的我跳出了生活的边边框框,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我想象着工作过程中要面对的各种困难,这是一张开弓没有回头的箭,对我来说。。
26、来到一个城市,从陌生到熟悉,最后发现很讨厌这个拥挤的城市,最后因为某些人某些事,开始有了牵挂,有了留恋,毅然留着这里,不仅因为距离家乡近,也是因为我们能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
27、当习惯已成自然,失去的时候就像来到了另外一个城市陌生中需要重新开始。
28、十年之前,我刚认识你,你刚认识我,我们都是一样,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走过渐渐熟悉的街道;十年之后,我们一起走,热血虽依旧,再无倔强眼眸,现在有了各自的牵手,希望我们的明天~完美!
29、是相信坚持走到今天!我们大家都有过美好的梦,有梦没有错,错的都是自己 。!为了所谓的梦想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常常告诉自己坚持,为了梦坚持。 最近又把北京青年看了一遍这不电视剧真的很好,我们现在年轻有资本,我们在自己选择的到路上不断的成长,慢慢的感悟人生。经验要比金钱重要!
30、8月24,一个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这陌生的环境里,开启了人生以来的第一天上班生活,除了这天没有加班,然后开始漫漫无期的加班模式,生疏的工作内容,源源不断的问题,顿感疲惫,时常在想,这是我期盼的工作么?这样拼命是为了什么?这样的我真的开心吗?
31、有一天我们闹情绪 我问你 你还爱我吗 你愤怒的回答我 不爱你 我一个人来到这座陌生城市干什么 那一刻 我想用尽所有的力气对你好 此时此刻我无言 想你时最脆弱。
32、看着一批批新生来报道,想起一年前的自己。一个人拎着大箱子,错过了最后一张到马鞍山的车票,到寝室发现只有我自己是一个人来,当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不是因为爸妈没陪我来,可能是少了那些熟悉的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吧!一年真的好快。
33、高三那年的暑假,怀着梦,爸爸陪我拉着一个行李箱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转眼,四年已过去,继续那年的梦,往前走,铿锵地。
34、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抛开工作的压力,在这里安静的存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三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二)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三)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 ,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 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 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有灵魂的女人,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
1、人和人之间的好感就这么脆弱,你关门的声音大了些,我就感觉你讨厌我了,真的。
2、花落青春时,点水怜惜,不能用双手捧住,那就观赏她在水中的舞蹈。不必要有多动人,不必要有多美好,只是随着自己的心愿,开心就好。求之不得,就任她在你的世界外流浪。
3、日子愉快时,道声谢谢,庆贺吧;日子苦难时,道声谢谢,成长吧。
4、这几年,我变了,学会了让舍得的和舍不得的都随缘了。
5、人人都有两个门:一个是家门,成长的地方;一个是心门,成功的地方。
6、思念只是一种习惯,就习惯一下不去思念任何人吧。
7、生活的美那是来源于你对生活的热爱,友情的纯真那是来源于你对朋友真诚的相待。
8、有些事发生了就不可能忘记,即使忘记也只是暂时的记不起。人越往上走,心应该越能往下沉,心里踏实了之后,脚下的路才走得安稳。
9、女人最可悲的,不是年华老去,而是迷失自我。女人最可叹的,不是红颜不再,而是自信全无。一个有灵魂的女人,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一个有信仰的女人,是一个有能量的女人。
10、顺利,只是一种平庸的人生。
11、如果真帮不上,那么拒绝越简单越好,不留余地,不给对方幻想,也无需给理由。给理由解释半天,不好意思因为这因为那,明明别人有求于自己,反而让自己变成亏欠。
12、这可能就是现在的你: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去吐槽别人不遗余力,哪还有什么精力用于提升自己,怪不得时光荏苒逝去,你还是原地不动。
13、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情绪都控制不了,即便给你整个世界,你也早晚毁掉一切。
14、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15、成年之后,许多人、事让我领教和懂得“沉默”的力量,“亲密”的弊端,不轻易寄希望和依赖于他人的快活,“距离”的优点,“界限”的重要,还有,适时给我一盆冷水,让我保持清醒的头脑。
16、这个世界,有的人你莫名好感,有的人你完全忽视,也有的人你就是厌恶。同样,也有人对你莫名好感,自然有人对你完全忽视,更有人对你厌恶,都是正常的。
17、有时候人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被周围环境过分影响,比如看到大家都买名牌了,我也买吧,看到邻居朋友都换车了,我也得跟上步伐,却忘了这个世界还有太多不一样的活法,比如在旅行中,你会看到依然有很多的人,他们不像大多数人那样去生活,依然活得自在充沛。所以,人的视野很重要。
18、十分钟前想做的事,也许现在就没有感觉了,人终究是感性的动物,也没有什么一定和必须跟着感觉走吧。
19、活得明白的人,每一天都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了什么而忙碌,未来要达成什么目标。但后来我发现,其实迷惘的人远远更多,这时应该做什么?三个字:瞎忙活。因为不是每个人在一开始就知道正确答案,只有不断地尝试,排除掉一部分错误答案。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也许某天夜里就忽然顿悟了。
20、把伤口当成秘密,只会越藏越伤;把不堪当成笑话,才会越来越强。
㈧ 男生熬夜和女生熬夜的不同危害有哪些
都差不多的。
目前,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不少人感到白天时间不够用,常利用晚上去干那些白天未干完的工作,甚至成为习以为常的事。另外,五光十色的夜生活已在城镇兴起,有的深夜还泡在舞厅、歌厅里,看通宵电影或参加其它娱乐活动。作为都市里的“晚睡一族”,明知镜子里的黑眼圈已惨不忍睹,也明知“男靠吃,女靠睡”的古训,可是,加班、聚会、上网、看碟、泡吧、蹦的……夜生活越是丰富,我们似乎就越有理由纵容自己克扣睡眠,加入熬夜的行列。殊不知,熬夜大大减少睡眠时间,大脑和器官得不到休息调整,给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
熬夜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黑眼圈、长痘痘或是肝火上升那么简单,它对身体所造成的危害极大,可使人体处于亚健康状态甚至使机体器官受损而出现各种疾病。熬夜的危害简单的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A、睡眠不足会提高压力荷尔蒙的含量,令我们所感受到的压力迅速提高到新的水平。
B、体能和精力都会因为睡眠不足明显下降,智力水平、集中精力的能力和决策能力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C、不充足不规律的睡眠会严重影响学习进度,并将大脑单位时间内能摄入的信息量减少将近一半,学习新事物极易受挫。
D、睡眠过少可能会让你在并没有处于困境的情况下也会感到压抑,心理承受能力明显下降。
E、完美肌肤的大敌
熬夜不仅使脸色暗淡无光,还长满了暗疮,眼角鼻梁上也无可救药地爬上了细纹,眼睛也长成了“熊猫眼”,还会觉得脸部皮肤有紧绷瘙痒的感觉,或是有脱皮的现象。
熬夜给人体带来的危害远不止以上这些,不规律、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当然需要彻底改变过来,不过生物钟也并非一天两天就能调整到最佳状态的。因此,接下来推荐几种熬夜后的急救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问题得到暂时的缓解。
1、晚餐有讲究
皮肤在得不到充足睡眠的情况下,会出现水分和养分的过度流失,因此晚餐应多吃清淡的蔬菜水果、鱼等和补充一些含原青花素(葡萄籽提取物产品)或含有甲壳素的保健品以利于皮肤恢复弹性和光泽,同时可消除黑眼圈和使皮肤白皙红润。忌食辛辣食物和酒精类饮料,最好不要抽烟。外用含胶元蛋白、甲壳素成分的护肤用品。
2、睡前需护理
熬夜过后倒头就睡是最不好的习惯。这时应先服用含天然膳食纤维的保健品(如罗汉果甜素、低聚糖等),既能润燥又有助于睡眠。
在彻底清洁皮肤后,喷上一层保湿喷雾,再涂上富含青瓜素、甲壳素、胶元蛋白等多种成分的面霜,不仅可以去死皮,还能修复皱纹令肌肤恢复光泽,效果显着。
3、清晨最关键
a.没睡几个小时就要起床,也许你头痛欲裂,这时一定要以冷水洗脸,同时服用对各种头痛有特效且无副作用的羚羊角滴丸,令你精神振奋,另外服用含原青花素、甲壳素的保健品,可有效消除眼部浮肿,淡化黑眼圈。
b.大口呼吸新鲜空气,让脑筋灵活。做一些简单易行的肌肉放松动作,可以舒缓筋骨,达到减压效果。
c.早餐可以稍稍偏重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如豆浆、鸡蛋等,可以给大脑补充足够的养分。 如服用保健品可选用含卵磷脂、天然酵素(如含大量氨基酸、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富硒啤酒酵母的金华素)熬夜的危害不分男女,比如皮肤,经常熬夜的人,会使得皮肤暗淡发黄,各种色斑,容易长痘,变得干燥。视力也会容易下降,眼睛会出现模糊症状等。免疫力会下降,晚上身体产生新细胞,熬夜让身体一直处于一个消耗的状态,就会损伤新细胞的产生。熬夜对大脑的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容易失眠,头疼,还会引起肠胃的不适,体内的胃酸分泌过度,引起胃疼情况,严重的话胃溃疡。所以不管男生还是女生,不要熬夜,保证充足的高质量的睡眠。
㈨ 其实周星驰最爱的女人从来不是朱茵
我是老徐。
1991年,周星驰作为影坛新人,拿下了第25届金马奖最佳男配角。
关于这个奖杯,还有一则趣事。
传闻,在最佳男配角一奖揭晓之前,周星驰恰好撞上曾志伟。
曾志伟便随口和周星驰说,假如要是拿到奖,千万别忘了在台上提一下自己。
周星驰亦顺声答应下来。
二人都只当是玩笑。
当年青涩的周星驰
谁知当晚的最佳男配角竟真的花落周星驰,他上台的时候有点不知所措,真的在获奖感言中感谢了曾志伟。
在此之前他们俩毫无交集,一时间闹出大笑话。
这一年的周星驰刚29岁,初出茅庐,略显青涩。
想要命就别来这里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香港,流传着一句话——
“要命的话,这辈子都不要踏入九龙城寨一步。”
九龙城寨是着名的三不管之地。
垃圾堆积成山,地上遍地污水,灰尘四起,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是奢侈。停水停电在这里是家常便饭的事。
还没天黑,暧昧的粉色灯牌就已经亮起。
九龙城寨,这里曾经是罪案的温床,瘾君子的极乐园。
《功夫》中的猪笼城寨,原型就是九龙城寨
1962年,周星驰就诞生于这片贫民窟之中。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曾经有过两次移民潮,周星驰的母亲凌宝儿就是随着移民潮从内地去往香港谋生的人之一。
当时的香港制造业虽然十分发达,但是新移民想要找一份工作却不容易,又要有人给你做担保,还要交工作保证金。
凌宝儿一个年轻女孩子,没钱读书,又没有人脉背景,早早地就嫁给了一个同样从内地来的移民,住进了香港有名的贫民窟——九龙城寨。
在这里,他们生下了两女一儿,周星驰排行第二。
凌宝儿和三个儿女
一家五口挤在一间狭窄的木板房里,睡的是“上下铺”的架子床。家中贫寒,对于童年的周星驰来说,酱油拌饭就是天下第一的美味。每日唯一的消遣就是趴在窗上,看对面楼又发生什么新鲜事。
母亲凌宝儿和周星驰的父亲性格不合,动不动就吵架,甚至还会打架。
几年之后,凌宝儿干脆选择了离婚,三个子女也全归凌宝儿抚养。
这一年,周星驰七岁。
小时候的周星驰
虽然家里没钱,不能像别的孩子那样拥有各式玩具,但是周星驰依旧觉得自己的童年充满乐趣。
就算是父母吵架,他也能津津有味地看着。
“我父母都是很有艺术细胞的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很有 娱乐 性,就连打架都很有看头。”
1971年,李小龙回香港之后拍的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上映,9岁的周星驰第一次跟着妈妈走进电影院看电影。
《唐山大兄》片段
“在某一时刻,我激动得泪流满面,李小龙真的太神奇了,他占据了整个荧幕……基本上那时候我就已经梦想自己可以耍功夫。”
看完《唐山大兄》,周星驰深深地崇拜上了李小龙。成为功夫高手变成了周星驰的第一志愿,连当演员都只能排第二。
之后,他又多了一项 娱乐 活动,每天自己琢磨怎么学功夫,跟着别人打咏春,还玩过铁砂掌。
没有砂就拿绿豆顶上,生的绿豆不够热,就炒熟了练。为防意外,周星驰只练右手,心想要是万一学废了,至少自己还能成杨过。
偶像首创的截拳道自然也是周星驰的必修课,为了练功夫,他不止自己每天下功夫苦练,还拉着小朋友打架比试。
你个死跑龙套的
中学毕业之后,周星驰没有继续学业,去了一家船务公司当了一段时间的助理。
后来,周星驰看到TVB的艺员训练班开始招人,就拉上自己的中学同学一起去考。
结局很多人都知道了,同学考上了,而周星驰却落选了。
这个同学日后成了国内拿影帝次数最多的男演员,他就是梁朝伟。
周星驰梁朝伟旧照
落选的周星驰失魂落魄地跑回家,躲进房间,整个人埋进被子里。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一个美女从天而降,解了周星驰的烦恼。
她就是戚美珍,戚美珍是当时“欢乐今宵三小花”之一,她哥哥正好和周星驰一家是邻居,两家关系颇好。
戚美珍
她将周星驰引荐给了TVB艺员训练班的主任刘芳刚,这下子,周星驰终于如愿进了训练班,继续和梁朝伟做同学。
这一期的艺员训练班可谓明星辈出,除了周星驰和梁朝伟,还有欧阳震华、吴镇宇、李子雄等。
在成为星仔之前,周星驰正如《喜剧之王》的尹天仇一样,当了很久的跑龙套。
最早应该是1981年的《IQ成熟时》,在剧中扮演了一个坏学生。
第二年的《天龙八部》中,周星驰饰演了站在萧峰 (梁家仁饰演) 身边的一个契丹小兵。
周星驰还在跑龙套的时候,梁朝伟已经成为了TVB力捧的新小生。他一毕业就进了儿童节目《430穿梭机》当主持人,主持节目风生水起,演戏也没停下,很快就崭露头角了。
1983年,梁朝伟已经和黄日华、汤镇业、苗侨伟、刘德华一起成为了TVB的“五虎将”。
TVB五虎将
而这个时候,周星驰还只是在83版的《射雕英雄传》中扮演一个被杨康抓去送给梅超风练功的路人甲。
香港着名的导演黄百鸣曾讲过关于周星驰的一件往事——
主持人时期的周星驰曾经去过黄百鸣的“新艺城”面试,一个女制片经理接见了他。
“我是《430穿梭机》的周星驰,我想你们能给个机会让我演电影……”周星驰话还没说完,女制片人就打断了他:“请先填张表格!”
说完,她将一张表格扔到周星驰面前,周星驰接了过来,乖乖地把资料填完,然而这份表格却没有到黄百鸣手上,也没有到“新艺城”另外两个老板的手里。
后来黄百鸣和周星驰在《92家有喜事》中有合作
传闻张曼玉当年也曾到“新艺城”面试,最终也和周星驰一样。
后来,周星驰被编导林丽珍发掘,安排他进了一个儿童节目《430穿梭机》,接档梁朝伟,成为一个儿童节目主持人。
周星驰在这个节目,一呆就是好几年。
不要钱都去
在《430穿梭机》待了好几年,眼见着和自己同期的梁朝伟、曾华倩、蓝洁瑛一个个先后红了起来,而自己仍是个小主持人,周星驰向艺人经理冯美基提出自己想调到戏剧部的要求。
进入戏剧部之后,周星驰就被派演《生命之旅》,在剧中饰演万梓良的弟弟。
在这部剧中,周星驰日后的黄金搭档吴孟达也有份出演,命运在冥冥之中安排下了机缘。
第二年,有一晚周星驰没有戏拍,于是去舞厅玩,恰巧碰到李修贤,于是便和他打了个招呼。
李修贤看着周星驰面熟,一时想不起来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曾演过万梓良的的弟弟。
见状,周星驰赶紧自报家门。寒暄过后,李修贤忽然问周星驰:“你有兴趣拍电影吗?”原来当时李修贤正在准备拍一部新戏,还差一个年轻角色。
一听这话,周星驰哪有不愿意的,当即说:“有你李导演找我拍电影,我不用钱都要去啦。”
周星驰和李修贤
试镜很顺利,周星驰成功地拿下了这个角色。李修贤导的这部新戏就是《霹雳先锋》,周星驰在其中扮演一个浪荡江湖的小弟,一出手就拿了第25届金马奖最佳男配。
拿下金马奖男配之后,26岁的周星驰终于受到了TVB的重视,主演一部古装武侠剧《盖世豪侠》。
在艺员班毕业六年后,他终于第一次当上了男主角。
《盖世豪侠》中的周星驰与吴孟达
周星驰对这部电视剧倾尽了心血,里面不少台词和桥段都是由周星驰设计创作的,周星驰日后的“无厘头”,在这个时候已可以初见端倪。
因为《盖世豪侠》的出众表现,周星驰亦有份参演当年的台庆剧《他来自江湖》,在剧中扮演吴孟达的儿子。
宣传的时候,本来按着剧中的人物关系,剧方提议让周星驰叫吴孟达干爹来做噱头。
结果吴孟达开玩笑说,自己做人家干爹做多了,想试试做人家干儿子是什么感觉。
于是吴孟达便反过来叫周星驰干爹。
那个时候,这对黄金搭档的合拍已经初具雏形。
周星驰和吴孟达住得颇近,于是两人私下经常相约出来谈剧本。每每周星驰想出来新的主意,就由吴孟达去负责说服监制。
到了拍《赌圣》的时候,周星驰和吴孟达已成了好友。
拍戏辛苦,二人常常买鲍鱼罐头解馋。
有时候拍完一场戏,觉得彼此表现不错,便奖励自己开一罐鲍鱼罐头。
当时他们只是影坛新人,也没人管,拍完下场就偷偷找个角落躲着。
罐头鲍鱼也不过只有两颗,还总是一大一小,吴孟达便把大的让给周星驰,小的留给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赌圣》片段
《赌圣》里不少细节和台词都是他们两人逐一斟酌出来的,电影上映的时候,他们担心观众不喜欢这部电影,站在电影院门口迟迟不敢进去。
最后他们偷偷在午夜场跑去电影院,躲在角落看观众的反应。
结果出乎他们意料。
不少观众一边看一边又骂又笑,有的还直接跳起来拍腿大喊:“这都行!这么无厘头的!”
周星驰和吴孟达偷偷捂着嘴笑了,他们知道,这算成了。
抓奸在床?
回过头看1988年的《盖世豪侠》,不止让周星驰尝到走红的滋味,也让他谈上一段恋爱。
对象就是和他在戏中扮演情侣的罗慧娟。
周星驰与罗慧娟
虽然二人的恋情是地下恋,但是感情依旧甜蜜。
罗慧娟接受过一个采访,当被问到什么样的男人才会让她觉得值得结婚的时候,罗慧娟毫不犹豫地回答——
“像周星驰一样的。”
拍摄《92家有喜事》的时候,导演高志森刚好住在罗慧娟楼下,周星驰就天天拉着高志森上罗慧娟家想剧本和笑话点子。
每次他们在一边聊剧本 罗慧娟就安安静静坐在一边听着,到好笑的梗的时候就跟着乐出声。聊完剧本,大家就一起出去吃大餐庆祝。
后来《赌圣》的导演刘镇伟也曾透露,在拍《赌圣》的时候,周星驰跟他表示想结婚了。
而当时周星驰的女友,正是罗慧娟。
1991年年底,周星驰接受《逃学威龙》导演陈嘉上的邀请,拍摄续集《逃学威龙Ⅱ》。
在这部电影中,他认识了朱茵。
戏中的Cindy爱上了已有女友的周星星,戏外的朱茵也和周星驰传起了绯闻。
媒体不断地报道三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朱茵自己也公开表示,星妈凌宝儿很喜欢自己。港媒也爬杆上,报道中大有罗慧娟已是明日黄花的意味。
渐渐地,罗慧娟也越来越少出现在和周星驰相关的报道中,那些年港媒捕捉到的,是周星驰和朱茵一起去录影带店铺租带还带,一起在外地出现……
好事的港媒甚至自己总结出一套“周星驰的梦中情人”类型:腿要长、人丰满、不可以太高、眼睛大大的、笑起来温柔、个性活泼,简直就差直接把朱茵的名字写出来了。
1995年,《大话西游》上映,随之而来的是朱茵在采访中承认自己已经分手。
她坦言自己不喜欢这样掩藏的感情,没有尊严,不人道;但是也承认身为艺人,不得不将私生活进行保密。
她没有指名道姓,但是言语间任谁都会联想到周星驰。
多年后,朱茵在节目中聊起自己曾经的感情坎坷,大爆自己曾发现男友劈腿。
她说自己在1994年的时候,有一次拍完戏提前收工回酒店,但是男朋友的房门却打不开,她在门口敲了半天,最后男友慌慌张张地过来开门。
她心知这中间一定有古怪,于是一个箭步向前,摸了摸床铺,发现床是温热的。
之后她发现洗手间门反锁着,不知道是谁躲在里面。
这个猛料的主角被认为是当年一起拍《大话西游》的周星驰和莫文蔚。
关于这则爆料,莫文蔚曾坦荡地说不是自己,还怀疑她大可以当面说清楚。
事实上,在1995年朱茵宣布分手之后,莫文蔚确实做过周星驰一段时间的绯闻女友。
蓝洁瑛在《大话西游》中扮演春十三娘
有趣的是,当初朱茵在罗慧娟和周星驰感情破裂的时候表示自己和星妈很合得来。
结果在1995年暗示和周星驰分手之后,星妈也接受采访表示,自己对朱茵从来就没什么感觉,不管她是不是周星驰的女朋友,自己都算不上喜欢她。
爱你一万年
2013年,《西游•降魔篇》上映。
主题曲继续沿用了大话西游的主题曲《一生所爱》,只不过将其中的歌词略微改动。
其中就有这样一句——
“恍如隔世的爱,在白云外。”
而罗慧娟于2012年因癌症病逝。
周星驰的电影中,从来不乏个人经历、 情感 的投射。
很多人因为《大话西游》是和朱茵的合作而揣测周星驰在怀念朱茵,其实在他的电影中更多的是罗慧娟的身影。
1989年,周星驰接受采访被问及拍戏过程中印象最深刻的事是什么?
他眉开眼笑地描述了自己有一次和罗慧娟在对戏,她远远地走过来,没留意到地上有块香蕉皮,一脚踩上去,摔了个四脚朝天。
而《少林足球》中就有一个片段,女生远远地走过来,也没留意脚下,踩中香蕉皮滑倒。
无独有偶。
罗慧娟曾经在谈及自己和周星驰的感情的时候,用“为何我对你痴心一片,你却当我神经病”来形容二人感情。
更表示自己当初有过成家的念头,很想结婚生子。
《西游•降魔篇》中,段小姐向唐僧表示自己的愿望就是结婚成家,找一个男人给他生一个小孩,唐僧看着痴狂的段小姐,丢下一句:“神经病。”
《喜剧之王》中,尹天仇和杜娟儿试戏,哭着说:“娟儿,我这一辈子,已经受过太多的挫折,我实在太累了。要是连你也失去,我真的支持不下去了。”
个中深意,大概不必多言。
后来,媒体问周星驰,你放不下的是紫霞仙子还是段小姐?
他说,剧情的话,唐僧放不下的是段小姐,自己放不下的也是段小姐……唐僧不一定是真的放不下段小姐,但是他肯定是怀念她的。不过自己还是希望唐僧一辈子都放不下段小姐,因为那是浪漫的。唐僧一开始是个凡人,所以有执着,放下执着,才脱离凡人身份。
媒体追问:”那您个人有对过去放不下吗?”
周星驰说:“我是个凡人。”
前几年,周星驰接受采访。
主持人和他说,你知道,你本来是一个可以很轻而易举地得到你所想要得到的东西的人。
周星驰抿了抿唇,说道:“不一定,怎么会呢?”
之后,他自嘲地笑了笑,接着说:“我就运气不好。”
他没有看向镜头,而是若有所思。
“假如我可以再重来的话,我就不要那么忙了……在那个时候,我的印象当中,就是只有工作。但是其实突然间你到现在,就发现我现在已经是五十岁了,有些事情我好像还没有好好地做过。”
同一年的一个活动中,他又被问到什么时候结婚。
他说:“我看已经没机会了吧,我现在这个年纪。”
笑声之下,几多寂寥。
岁月不饶人。
好像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他就真的成了满头白发的星爷,而他身边曾经的恋人好友,却也随着时间相继离去。
只剩白发的他笑着问:“你看,还有机会吗?我这个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