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房分成零税率
Ⅰ 票房收入怎么分成的
票房分账就是需要在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剩下的钱当中,作为放映场所的影院拿走57%,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43%。
综合票房:计算电商服务费后的票房收入。
分账票房:服务费部分不计入。
投资人的收益按分账票房算。
电影的票房是放拆芹映方,制作方,发行方三方分成,比例一般为4:4:2。
具体的分成数额一般之前都有合同。
成本和宣传的费用一般三方各算各的,因为每一方都有自己的成本和宣传费用。
制片方会根据事先的约定支付发行方一笔费用。剩下的钱扣除成本了之后,制作方和投资方再按约定分成。
拓展资料:
在好莱坞,有三种分账模式可以选择旅指毕。第一种是和中国一样的固定逗余比例分账。第二种是影院会支付一笔费用给制片方买断影片,然后这部影片的全部票房都归影院所有。第三种,是好莱坞最流行的分账模式,也就是阶梯式分账:
在好莱坞制片商的一些大片上映的第一周,制片商可以拿走80%的票房而影院只能拿走20%,这样制片方就能尽快趁着影片的热度收回成本。但随着影片上映时间变长,制片商分到的票房会越来越少,第二周、第三周在60%左右,到了第四周可能就只有20%。
Ⅱ 电影票房如何分成
问题一:电影院的一部电影票房是怎么分成怎么算? 中国电影业对于票房分账的基本规则如下:
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PS:这里小票更正一下,最终片方结算所使用的数据,为中数所提供)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3.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40%)。
4.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5.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6.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
7.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33-0.05)*40%*(1-0.1)=0.33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
以上情况为例,一部最终票房1亿的影片,回收的票房回款为3300万左右。
附:中国电影的资金其它回收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版权收入:主要指电视放映权和互联网播放版权销售。这部分收入里面,CCTV6的收购费用为140万-400万每部影片,主要根据影片的题材、频道打分制度、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决定。网络版权价格波动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主要跟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有关。
2.海外销售:主要是海外其他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发行收入、版权收入。这部分收入目前较低,增长潜力大。
3.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4.授权及衍生品:主要是影片形象、片名、重要视觉元素等授权使用,以及版权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5. *** 补贴:主要是 *** 主导的文化产业补贴、地方 *** 专项补贴等。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票房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奖励100万元;票房在1亿到3亿元,奖励200万元;3亿到5亿元,奖励500万元;5亿以上重奖1000万元。
其中,大部分中国影片的资金回收依赖票房分账,可占到影片总收入的80%以上
问题二:电影票房收入中,电影院和制作方如何分成?比例各占多少 电影院线,简称院线,是指经营者通过掌握相当数量的电影院,在某一城市或地区建立放映网络,垄断某一新版影片的公映,从而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经营体制。
影院,是纯粹放映电影的地方,被院线控制。
发行方,与影院直接接触的,为影片做宣传的,会投入一些费用。
制片方,毋庸置疑,电影的制造者,最先出钱风险最大,完成电影制作给发行方。
电影分账:院线+影院+发行方+制片方+税收
比例差不多:院线与影院:制片方:发行方:税收=4:3:2:1
问题三:电影票房收入中,电影院和制作方如何分成?比例各占多少 导演 演员 有自己的片酬 也有可能有分红 院线制片方的的比列是45:55
问题四:想要投资电影分票房,怎么做啊? 最近出来个app可以分票房的,就是幕客,100块就可以投了,挺便宜的倒是。建议你先下着玩玩,投资这种事不要急。
问题五:电影票房分成 电影票房怎么分成 5%电影专项基金,3.3%税,制片方39.43%,院线占52.27%。 制片方和影院的比例不同的片子也不一样的。。。大概就这么分的。。
问题六:电影票房收入中,电影院和制作方如何分成?比例各占多少 没有一定之规。
问题七:电影票房收入中,电影院和制作方如何分成?比例各占多少? 我就说几点,上面回答说的税金和电影专资的比例都对,但是院线拿不到5%的票房,现在院线只能拿到大约2%,甚至很多院线都只拿到1%。然后院线目前对于影院的排片已经无法影响,尤其是签约加盟的私营影院,
问题八:电影票房的收入是归谁所有的 以100块票房为例:
国家直接先扣掉5%做为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款 ,这部分8.3%,就剩下91块半了。
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其中院线大概在5%左右。
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 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 总票房 ─ 3%电影基金 ─ 5.5%税款 ─ 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 = 票房可分配收入 + 其他渠道发行收入 (电视、音像、网络、 *** 奖金、海外……)
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 1.发行佣金 2.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 3.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4.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
问题九:一部电影的票房收入是如何分配的?导演能拿到多少? 10分
问题十:电影票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一般票房数量是这样计算的:
首先定好几十家人气比较旺的影院,若全球公映就选择公映国家的大影院,全国公映就选择各省市的大影院。
每隔一定的时间(每周、每月),这些影院会把放映某部影片时售出的票数及价格总额计算出来,报给影片发行方,由发行单位统计汇总这个时期的票房。
Ⅲ 电影票房是如何分成的 电影票房是怎么分成的
1、以100块票房为例:国家直接先扣掉5%做为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款这部分8.3%,就剩下91块半了。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2、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州谈有百分60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也就是常说的院线和郑迹亩投资发行6,4分账。还剩下37。
3、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喊森票房可分配收入总票房3%电影基金5.5%税款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发行收入(电视、音像、网络、政府奖金、海外)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发行佣金、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剩下的才是片方净发行收入(净收入)。其中,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这块,学问大了,一般来说,100块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块多点。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其他渠道发行收入,最后大概35左右。
Ⅳ 票房分成比例
票房分成比例如下:
电影票房收入首先枣州凳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约91.7%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可分账票房中,院线及影院分到57%,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征缴1%-3%的代理发行费,剩余的40-42%为制片方和发行方的分账比例。
考虑到发行方一般会提取2%-5%左右的发行费,实际上到制品方最终的分账比例最高40%左右,也就是大约占到总票房的36%左右。这还是相对理想的情况,如果是相对弱势的片子,为了跟影院协商多排片,还可能在分账比例上作出更大让步,导致最终的分账比例进一步下调。
电影的排片规则:
大型的院凳旅线在总部会下发排片指导,尤其是重点影片的上映,但这也只是粗略的全国性指导。剩下的就是各自门店对迹虚于自己的情况进行微调。一般的排片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上下幅度范围在5%左右。
而每个影院的经理要为自己的业绩负责,无论宣发团队怎么宣传,最后排片还是影院经理来定。某部电影预售高,等于提前锁座,把三分之一的影厅与时间分配给预售好的电影是很正常的做法。而随着每日的上座率,会有相应的调整。
Ⅳ 电影票房分账收入如何纳税
电影发行中涉及到上游: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下游:院线和影院四方利益的分配,一般参照45::55的比例分账。
一、下游:放映院线就票房收入缴纳营业税,适用文化业3%的比例,每百元的票房收入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且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不得在营业税前扣除(财税2009年111号文)。
政策优惠: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片租收入及版权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1、发行收入:及电影发行方从电影放映方取得的发行分成收入。
2、片租收入:按合同、协议约定的租价或定额向放映方出租影片所取得的片租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3、转让版权收入: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
三、营改增的影响:财税2011(111号文):转让商标、商誉和着作权的业务活动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商标着作权转让服务,纳入增值税。
Ⅵ 电影的票房收入如何分成
分成方法如下:
首先,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简称总票房),要向国家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其次要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并缴纳。
以上两项,合计5% + 3.3% = 8.3%,称为“不可分账票房”。剩下的1 - 8.3% = 91.7%即为“可分账票房”,又名“净票房”。可得:净票房=(1 - 8.3%)x 总票房。
然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影数字)会征缴净票房的1% ~ 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由院线支付给“中影数字”。但该分账阶段只存在于大片,小片没有。
最后在剩下的票房中,即净票房扣除“中数代理费”后的票房(以下由Δ表示),电影院分享50%,院线分享7%,制片方和发行方合计分享43%。
如果电影院与院线是同一家公司,比如“万达”、“金逸”,那么它将独享这57%(即50% + 7%)。如果制片方与发行方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它将独享这43%。
一般来说,发行方会与制片方约定,收取上述Δ的5%~15%作为其发行代理费用。那么只剩下43% - 15% = 28%归属制片方,即Δ的28%才是制片方的。
如果某些影片在某个档期处于竞争劣势,为了增加影片排映场次,制片方和/或发行方会承诺给影院和/或院线返百分点,一般占Δ的3~5个点。也就是说,制片方和/或发行方承诺把自己应得的43% x Δ 中的3~5个百分点返给影院和/或院线,使其原来占Δ的57%的份额提高到60%~ 63%。
制片方,简称“片方”,有时本身就是投资方,大多数情况下不只一家,因为很多电影的投资较大,制片方一家无力投资,于是会邀请多家公司联合投资。多家投资方如何分享票房,这取决于各投资方在总投资额中的地位、主次、份额,业界称之为“主投方”与“跟投方”。
主投方就是控股方,只能是一家;跟投方就是参股方,常常是多家,主投方就是发行方要面对的制片方。但不论如何,只有真正出资、投了钱才能算投资方,没有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公司都不是投资方。
一部电影除了票房收入还有哪些渠道能够获得收益呢?
1、电视版权:即电视放映权。比如央视或一些省级卫视会购买某些电影(主要是大片)的电视播映权。
2、网络版权: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薯仔、乐视网等为主要买家。
3、海外销售:面向中国港澳台地区、海外国家的院线、电视销售版权。
4、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5、政府补贴:主要是各级政府的各类专项补贴。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包括IMAX和中国巨幕两种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
上述这些非票房收入,有时也比较可观,主要都归制片方。因此近年来制片方都在不断加大并积极拓展“非票房收入”,以求利润最大化。
Ⅶ “票房分账”各方涉及哪些税收
“票房分账”是指对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进行的分账,即所谓“上游分账”和“下游分账”。上游分账是指电影制片和发行方可以收取税后票房的43%;下游分账是指院线和影院环节获取税后票房的57%。简单说“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营业税,属于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从营业税层面而言,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主体的确认,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目的确定和现行税收政策优惠上进行区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规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营业税税目适用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其中播映,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因而放映院线、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额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但影院的映前广告,属于广告的播映,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税目征税;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区属于“营改增”地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映前广告播映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广告播映收入的纳税主体是广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属于票房分账的范围。
“票房分账”前先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里的3.3%是指“文化体育业”适用的3%税率和分别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存在行政区划差别,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Ⅷ 票房如何分账
票房分账指的是电影的票房由放映方,发行方,制作方三方分成。
在中国票房分账的基本原则是:
1.首先雹茄氏从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
2.剩下的票房一般按下述比例分成:源散影院+院线分账57%,制片方+发行方分账43%。
举例:
票房100元的分账:上交给国家5%,即5元,营业税3.3% 即3.3元,之后剩余91.7元,院线和影院分剩余的53%,为52.3元,制作和发行分47%,为39.4。至于导演和主演是否有分账取决于他们与制作方协商签订的合同。
拓展资料:
票房(Box Office)原意指公开出售电影或剧院门票的地方,现特纳空指电影或戏剧的商业销售情况。电影业中,票房已经成为衡量一部电影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用观众人数或门票收入来计算,一般直接用来衡量一部电影的热播程度。
Ⅸ 我国电影的票房分账政策是什么样的
电影票房,分成如下:电影发展基金5%,营业税3.3%;院线50-60%;其余为制作商和发行商。
1、假如一部电影,2亿投资,有10亿票房,分成如下:
电影发展基金0.5亿
营业税0.33亿
院线5-6亿(主要看片子跟电影院怎么分成的);
制作商和发行商分剩余的3.17—4.17亿(这些钱还要除去的宣传费和制作成本,如果电影制作宣传2亿,那么制作发行公司的利润就是1-2亿)
2、另外当制作发行方可以在后期受益再赚一笔,例如在电视频道放映、网络直播以及制作光盘等。
所以说————电影票房大约是实际投资额的三倍左右。才能回本!一般看电影是否盈利,就用投资乘以3,就可算出盈亏点!例如《哪咤魔童降世》投资6000万,票房1.8亿即可回本!而《上海堡垒》投资3亿,则需要9亿票房才能回本了!
3、有几个关键点
A投资和实际投资。很多电影号称几亿投资,都是噱头,要是真的投资那么多,真的就亏死了
B新人与老人。对于电影新人来说,可能需要倍于老导演的投资。
C院线。对于万达这样的既做拍片,又有院线的公司来说,可以上下通吃,给自己的电影多放映场次,以获取利益。
Ⅹ 影视制作企业取得的电影票房收入分成如何缴纳营业税
1、票房收入应该是缺岩弊3%的营业税 文化体育业。如果是分回来的伏族收入应该是缴过税的了,不用缴纳营业税了。
2、5%的营业税 转让无形资产
3、电影制作可能是5%服务业,大概是吧,要看具体干些什么才好判断。呵呵
华谊兄弟有可能涉及税枣困收协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