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的映前广告收费
A. “票房分账”各方涉及哪些税收
“票房分账”是指对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进行的分账,即所谓“上游分账”和“下游分账”。上游分账是指电影制片和发行方可以收取税后票房的43%;下游分账是指院线和影院环节获取税后票房的57%。简单说“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营业税,属于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从营业税层面而言,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主体的确认,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目的确定和现行税收政策优惠上进行区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规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营业税税目适用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其中播映,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因而放映院线、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额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但影院的映前广告,属于广告的播映,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税目征税;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区属于“营改增”地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映前广告播映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广告播映收入的纳税主体是广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属于票房分账的范围。
“票房分账”前先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里的3.3%是指“文化体育业”适用的3%税率和分别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存在行政区划差别,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B. 关于电影院电影片头广告费用的情况
转换不要钱的,专业软件很好转换,但是你的片子的质量要够,至少是高清版本的。但是做电影的贴片广告要和影院做好协调。
C. 电影映前广告和电影贴片广告有什么区别呢
是不同的说法,几乎所有的电影在放映前都会有广告的,或者是其他影片的预告片。
D. 影院的广告模式是
模式:贴片VS包月 当年一部《英雄》成就了多普达手机,让多普达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国产手机品牌一夜之间成为高端智能手机的代名词。多普达只投入了区区1000万元的电影贴片广告就大获成功,电影贴片模式一度非常红火。 “中国电影,应该说还是处于大片的时代,一部有号召力的大片除了带来巨大的票房收入,贴片广告也成为很多企业事件营销的载体,贴片的优点是能够利用大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覆盖大规模受众,受众覆盖广度极大。”上海晶茂电影传媒市场总监林怡天说。 但是贴片模式也存在问题,对于广告客户而言,运作电影贴片广告也是个很难琢磨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因为电影本身的票房难以预测,还在于传统的贴片广告运作流程,让广告客户无法获得广告效果的评估。 传统的贴片广告发布形式是,广告客户找到广告代理公司来运作贴片广告的事情,接下来,广告公司就找到片商,买到若干万场次的贴片广告,然后片商再找到发行方,通过发行方把这几万场次的贴片广告分配到全国的若干条院线中去,每个院线下有很多影院,然后再分配拷贝到具体的影院。就这样经过层层的分配,电影拷贝被分配到电影院。 “但是,这样的模式,广告客户和代理公司都无法掌控广告最终被投放到哪些电影院中了,广告客户只能知道自己买了若干万场次的电影贴片广告,却不知道具体投放到哪些电影院中去了。”央视三维电影传媒全国战略市场部副总裁査巍表示。 而当央视三维转向包月模式时,晶茂却又进入了这个市场,“当行业开始质疑贴片的效果时,也正是机遇的来临,晶茂通过整合上下游片方和影院的时段,连通了客户广告同影院播出之间的高速通道。既保障了场次,也挑选了更加优质的影院,提升了贴片的竞争力,2009年,贴片市场的增长超过了100%以上。”林怡天说。 近年来,随着进口、本土大片数量的急剧增加,另外一种新的广告模式——包月模式开始崛起,在央视三维电影传媒被称为“银幕巨阵”,而上海晶茂电影传媒的这块业务则被称之为“影通天下”。 同贴片的事件营销观点不同的是,不管是“银幕巨阵”还是“影通天下”,关注的不是电影,而是电影院,如果可以把全国各地的主流电影院的映前广告承包下来,就可以超越电影本身,全影片全影厅覆盖主流电影人群。其最显着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直接与投放的终端资源合作的可控性增强,资源稳定,传播周期灵活,合作深入空间大,配合性非常高,利于客户开展全方位立体互动的线上线下整合传播活动。 传媒公司:央视三维VS晶茂 央视三维创始人张庆永2005年推出“银幕巨阵”,整合全国高端影院资源,买断影院3~5分钟的广告时段,在2006~2008年,银幕巨阵在逐渐蚕食贴片的市场份额的同时,也让更多客户了解了包月模式的特点。 査巍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2006年以前大多数客户还是做电影贴片广告,那时候大片少,一般都是投入最有票房的电影贴片。那时贴片广告基本占据映前广告70%的份额,而到了2008年,包月广告和贴片广告已经基本平分了这个市场。 “一般投放贴片广告的客户,单笔投放量都比较大,对于广告位置的要求高,按照业内的说法就是单场价格要高。而包月则依靠着众多的区域性投放,在客户的数量上超过了贴片广告。”林怡天说。 最近两年,晶茂电影传媒的崛起,形成了与央视三维正面竞争的格局,一方面与中影和华夏两家国字头发行公司合作,全面代理其进口大片的贴片招商权,从而把持住每年所有合作进口大片的资源;另一方面,推出了晶茂自己的包月产品“影通天下”。 相比于央视三维的“银幕巨阵”,晶茂电影传媒的“影通天下”覆盖的影院和银幕数量相对少一些,可以覆盖170家影院,但其与全国票房第一的万达院线和全国第六的金逸签订了独家协议,独家播放这两家影院映前的广告时段。“我们希望提供给客户更多选择,根据客户的目标来选择做贴片还是包月。”林怡天说。 客户选择贴片还是包月,一方面与其广告目标有关系,再有一个就是看中广告的位置,如果位置不好,客户宁愿选择更贵的贴片。例如,2009年奥迪选择贴片《建国大业》也是与其“官车”的定位,主打政府市场有直接关系;而在《变形金刚2》中很多汽车广告贴片也是考虑到题材的贴近性。 “最近几年,贴片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从全国性售卖转变成区域性售卖,方便广告客户进行区域性的广告投放。”査巍说。 事实上,在电影广告市场上,央视三维和晶茂电影传媒的竞争已经呈现白热化的程度,对于一些大客户的争夺也是针锋相对。査巍坦言,虽然竞争很正面,但其实对两家公司的发展还是比较良性的。 2008年全国电影票房43.41亿元,2009年预期突破50亿元,5年后将达到100亿元,如此大的电影产业,其广告潜力也是不可忽视的。林怡天透露,从2008年到2009年,电影广告是为数不多逆市增长的细分市场
E. 映前广告是什么意思
电影播放前,借助电影超大屏幕,利用震撼音响力表现的广告形式(不包括影片本身所携带的贴片广告)。
F. 电影院的映前广告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只提供发布媒体,不提供制作的广告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映前广告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也就是说提供媒体发布服务、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三计算交纳印花税。
G. 把照片放到电影院的led屏幕上多少钱
你这问题挺有意思的,你是指广告图片吗?还是特有图片?其实这些都不重要,如果你认识电影院的老板,或者工作人员,那么可以不花钱!如果是求爱图片,或者非盈利性的图片,也可能人家不给你打。我们这边一条广告是500,而且是制作好的,每家电影院都不一样,大多数人家可能不揽你这个事。
H. 请问电影院中播放电影前的所播放的广告形式是什么
不知道叫什么
不过效果可以大概分析一下,投放方根据看电影的受众群体特性进行广告投放(年轻,有一定消费能力,注重时尚/生活品质。。。),因此投放精准度有一定保证;
观众为了看到正片必须看片头的广告,因此广告的到达效果良好。
缺点是受电影热门程度印象,曝光量可能会有较大波动。
I. 映前广告的介绍
映前广告就是在指定的电影院、指定时间内,在所有播放的影片前播放视频广告。映前广告可分为影院映前广告、贴片广告和不属于商业行为的免费电影预告片三种,能够更有效的传播广告信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