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章節540謝天要拍電影了嗎
㈠ 電影什麼根據矛盾的同名小說改編有水華指導謝天於藍等人主演
《林家鋪子》。
《林家鋪子》是北京電影製片廠出品、水華執導、夏衍編劇、謝添主演的劇情片,於1959年上映。
該片根據茅盾的同名小說改編,以1931年的中國江南某小鎮為背景,通過小工商業者的掙扎生存、最終倒閉,和林老闆一家的命運,展現了當時整個社會爾虞我詐、「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黑暗現實。
劇情:
林家鋪子老闆的女兒林明秀因穿了一件日本貨的旗袍而遭到同學們的鄙視,她羞怒地回家哭鬧。此時,當地國民黨黨部卻通過商會余會長借檢查日貨為名,到各家商店勒索。
當晚,林老闆用四百元賄賂了余會長,得到了出售日貨的默許。於是,東洋貨改頭換面成了「國貨」,陳列在林家鋪子的貨架上,一二八事變爆發後,上海某商行的收賬員趕來向林老闆索討債款,林老闆只好向放高利貸的錢庄求助。
因時局動盪,錢庄非但不肯再貸,而且還要他在年關前還清舊債。幸好鋪子的伙計壽生從鄉下收賬回來,才使林老闆用還一半拖一半的方法,送走了上海的收賬員。
年關過後,為向上海來的一批難民推銷日用小百貨,林老闆到零躉小店裡索債提貨,用 「一元一套」的辦法招攬顧客。
㈡ 為什麼拍《龍族》系列的電影很少
首先,想談論影視劇改編的話,必須得從《龍族》本身的版權歸屬和授權情況開始聊。《龍族》連載於《知音漫客》旗下的文學雜志《小說繪》。可是,其時《小說繪》創刊的時分,漫客還不是日後的巨無霸,咱們還只是一個幾十個人的小修改部,《小說繪》也是漫客推出的第一簿本品牌雜志。這個時分的漫客剛剛閱歷了一次很嚴重的動亂,也就直接導致了整個公司在著作版權方向上的全面轉向。
分析那個時分,優異的青春文學作家根本還是以郭敬明的《最小說》名列前茅。可是,江南雖然在漫客內部是按照最高的待遇進行的簽約,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龍族》作為一本《小說繪》定製的壓軸長篇小說,他的版權其實被漫客也便是知音動漫公司簽死了。全版權,包括動漫、游戲、影視、周邊等各個方面,這個我是經手人肯定做不得假。後來,《小說繪》首發脫銷,《龍族》開始起飛,直到《龍三》三本登上巔峰,成為中國作家富豪榜第一人。
但有一種東西真的叫「老天賞飯吃」,便是在這樣一個不利的局面的情況下,江南生生用一個永久低著頭的衰小孩把《小說繪》這個雜志變得眾所周知。在那個文娛讀物極其有限的情況下,這本小說生生成為了一代人的「集體記憶」。從這個層面上來講,這本書真的完成了當年修改的「妄言」:成為了中國版的《哈利波特》。我去過洛杉磯和倫敦的華納兄弟影城,即便在這樣一個「優質ip雲集的當地」,哈利波特仍然能夠稱得上是頂流。
㈢ 謝天在古惑仔里演什麼
謝天華在古惑仔里演華梁二【大天二】。
洪興社觀塘區話事人,別名大天二,真名「梁二」,好勇鬥狠,面有疤痕。在電影版中《古惑仔之戰無不勝》中,被東星耀揚從樓上推下,墮空摔死。
中文名:謝天華
外文名:Michael Tse
民族:漢族
星座:巨蟹座
出生地:香港
出生日期:1967年7月15日
影視成就: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最佳男配角、2011優酷盛典港台年度最佳男主角、湖南衛視《舞動奇跡》冠軍、2011搜狐盛典亞洲人氣演員大獎
職業:演員
畢業院校:李求恩紀念中學
影視作品:《古惑仔》、《變節:潛罪犯、《女人不易做》、《學警狙擊》、《潛行狙擊》、《神槍狙擊》
其他作品:《雪狼湖》
身高:178cm
體重:145 磅
1984年考入TVB舞蹈班,1989年離開TVB當獨立舞蹈員,1994年與陳小春、朱永棠組成舞蹈偶像團體「風火海」。1995年出演電影《古惑仔》。1997年參演音樂劇《雪狼湖》,同年拍攝電影《風雲雄霸天下》。1998年重返TVB當藝人,並出演電視劇《真情》。2007年獲得第一屆「舞動奇跡」冠軍。2009年憑借《學警狙擊》獲得TVB42周年萬千星輝頒獎禮最佳男配角獎;同年出演電影《LaughingGor之變節》,該片位列2009年香港電影年度票房第三名。2011年8月,出演電視劇《潛行狙擊》,該片獲得2011年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最佳劇集獎,謝天華憑借「Laughing哥」一角獲得2011年Astro華麗台電視劇大獎我的最愛電視角色獎以及2011年優酷盛典港台年度最佳男主角獎。2012年獲得第16屆華語榜中榜最佳電視劇男演員獎。2013年出演電視劇《神槍狙擊》。 2015年主演都市輕喜劇《爸爸是條龍》。2016年參演電影《三人行》。
㈣ 哈利波特7大結局
然而在馬爾福庄園里解除掉馬爾福武力的人卻是哈利,所以老魔杖真正的力量在哈利這里。所以伏地魔用老魔杖對哈利施死咒時,哈利用繳械咒讓死咒又反彈到伏地魔身上,伏地魔就這樣死。
19年後,哈利和金妮有了三個孩子:詹姆,阿不思和莉莉,而羅恩和赫敏也有了兩個孩子:羅絲和雨果。兩家人在國王十字車站送孩子去霍格沃茨學校,在這里他們遇見了不少故人。火車徐徐地開走了,哈利摸著前額上的閃電形疤痕。19年了,這塊疤痕再也沒有痛過。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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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介紹
1、哈利·波特
這個戴著眼鏡騎著飛天掃帚的小男孩,在出生後的每一分一秒,都在艱辛的成長與頑強的抗爭。他將要面對自己最後的命運——與伏地魔的正面對決。
2、赫敏·格蘭傑
雖然是麻瓜出身,但赫敏的魔法實力在霍格沃茨卻是名列前茅,也許她沒有哈利波特與生俱來的靈氣,但她卻有著別人不及的勤奮和好學。當年的小姑娘已經成長為性感的女巫。
幕後製作
自2001年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開始以來,這個系列成為了新世紀以來電影中的一個神話,橫掃全球的十年裡。
《哈利·波特》系列電影成為了影史上最為賣座的電影系列,7部真人電影累計超過60億美元的票房成績,讓《哈利·波特》系列成為了一個無法企及的神話,更強勢的帶動了魔法電影的中興。
《哈利·波特》系列小說被翻譯成近七十多種語言,在全世界兩百多個國家累計銷量達四億多冊,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場銷售類圖書首位,而巨大成功的背後就是書籍的靈魂——J·K·羅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
㈤ 笑談大先生主要內容是什麼么
今天在魯迅紀念館講話,心裡緊張——老先生就住在隔壁,講到一半,他要是走進來怎麼辦?其實,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會走進來,因為我知道,我們根本別想見到魯迅先生了。
魯迅先生被過度談論了。其實在我們今天的社會尺度中,魯迅是最不該被談論的人。按照胡塞爾的定義:「一個好的懷疑主義者是個壞公民。」魯迅的性格、脾氣,不管哪個朝代,恐怕都是「壞公民」。好在今天對魯迅感興趣的年輕人,恐怕不多了吧?
然而全中國專門研究魯迅、吃魯迅飯的專家,據說仍有兩萬人。所以要想比較認真地談論魯迅,先得穿越兩萬多專家的幾萬萬文字,這段文字路線實在太長了,每次我讀到這類文章,總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丟了一樣。可是翻出魯迅先生隨便哪本小冊子,一讀下去,就看見老先生坐在那裡抽煙,和我面對面!
我不是魯迅研究者,沒有專門談論魯迅的資格。今天晚上孫郁先生給我大面子,叫到這里來,怎麼辦呢,自己想個話題講講?想不出來,就算有什麼意思要來講,一到魯迅家,就嚇得不敢講;講魯迅先生?那麼多人已經說過他了,還有什麼可講?
所以你在魯迅紀念館不談魯迅、談魯迅,我覺得都不恭敬,都為難。
我知道自己是屬於在「魯迅」這兩個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種十分私人的關系,才好開口談魯迅。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麼私人關系呢?說是讀者,魯迅讀者太多了;說是喜歡他,喜歡魯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讀者,都有人喜歡,那都不是談論魯迅的理由。最後我只能說,魯迅是我幾十年來不斷想念的一個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這是有區別的。譬如魯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魯迅,但我不確定他們是否想念他——我們會想念一位親人、戀人、老朋友,可是幾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認識的人,是怎樣一回事?出於什麼理由?
在我私人的「想念名單」中,絕大部份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譬如偉大的畫家、音樂家、作家。在這些人中間,不知為什麼,魯迅先生差不多是我頂頂熟悉的一位,並不完全因為他的文學,而是因為他這個人。我曾經假想自己跟這個人要好極了,所以我常會嫉妒那些真的和魯迅先生認識的人,同時又討厭他們,因為他們的回憶文字很少描述關於魯迅的細節,或者描述得一點都不好——除了極稀罕的幾篇,譬如蕭紅女士的回憶。
可是你看魯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范愛農、韋素園、柔石、劉半農等等,就比別人回憶魯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每次讀魯迅先生的回憶文字,我立刻變成魯迅本人,開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他那篇《范愛農》,我不曉得讀過多少遍,每次讀,都會討厭這個傢伙,然後漸漸愛他,然後讀到他死掉——屍體找到了,在河水中「直立著」——心裡難過起來。
我們這代人歡喜魯迅,其實是大有問題的。我小學畢業,文革開始,市面上能夠出售、准許閱讀的書,只有《毛澤東選集》和魯迅的書。從五十年代開始,魯迅在中國被弄成一尊神,一塊大牌坊。這是另一個大話題,今天不說。反正我後來讀到王朔同志批評魯迅的文章,讀到不少撩撥魯迅的文字,我猜,他們討厭的大概是那塊牌坊。其實,民國年間魯迅先生還沒變牌坊,住在弄堂里,「一聲不響,渾身痱子」,也有許多人討厭他。我就問自己:為什麼我這樣子喜歡魯迅呢?今天我來試著以一種私人的方式,談論魯迅先生。
第一,我喜歡看他的照片,他的樣子,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好看。
文革中間我弄到一本日記本,裡面每隔幾頁就印著一位中國五四以來大作家的照片,當然是按照四九年後官方欽定的順序排列:「魯、郭、茅,巴、老、曹」之類,我記得最後還有趙樹理的照片——平心而論,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樣子,各有各的性情與份量。近二十多年,胡適之、梁實秋、沈從文、張愛玲的照片,也公開發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點,尤其胡適同志,真是相貌堂堂。反正現在男男女女作家群,恐怕是排不出這樣的臉譜了。
可是我看來看去,看來看去,還是魯迅先生樣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兩代人,單是模樣擺在那裡,就使今天中國的文藝家不好比。前些日子,我在三聯買到兩冊抗戰照片集,發布了陳公博、林伯生、丁墨村、諸民誼押赴公堂,負罪臨刑的照片,即便在喪盡顏面的時刻,他們一個個都還是書生文人的本色。他們丟了民族的臉,照片上卻是沒有丟書生相貌的臉。
我斗膽以畫家的立場對自己說:不論有罪無罪,一個人的相貌是無辜的。我們可能有資格看不起漢奸,卻不見得有資格看不起他們的樣子。其中還有一幅珍貴的照片,就是周作人被押赴法庭,他穿件干凈的長衫,瘦得一點點小,可是那樣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脫。你會說那種神色態度是強作鎮定,裝出來的,好的,咱們請今天哪位被雙規被審判的大人物在鏡頭前面裝裝看,看能裝得出那樣的斯文從容么?
我這是第一次看見周作人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嘆他們周家人氣質非凡。
到了1979年,文革後第一次文代會召開,報紙上許多久違的老臉出現了:胡風、聶甘弩、丁玲、肖軍……一個個都是劫後餘生。我看見什麼呢?看見他們的模樣全都坍塌了,無一例外地被扭曲了。忍心說句不敬的話,那種模樣,還不如醜陋,還不如法庭刑場上的漢奸們,至少保留了相貌上一點最後的尊嚴。
這批文代會代表索性不是文藝家,不是名人,倒也罷了,現在你看看,長期的侮辱已經和他們的模樣長在一起了——再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他們帶著自己受盡侮辱的面相,還居然願意去參加文代會,本身就是再次確認侮辱。我想,魯迅先生不會去參加那樣的會議的。
這時我就想到魯迅先生。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長得和他們不一樣,這張臉非常不賣帳,又非常無所謂,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臉的清苦、剛直、坦然,骨子裡卻透著風流與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麼表情,就那麼對著鏡頭,意思是說:怎麼樣!我就是這樣!
所以魯迅先生的模樣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我們說起五四新文學,都承認他是頭一塊大牌子,可他要是長得不像我們見到的這付樣子,你能想像么?
魯迅的時代,中國的文藝差不多勉強銜接著西方十八、九世紀末。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紀文學史,法國人擺得出斯湯達、巴爾扎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妥斯托也夫斯基的好樣子,印度還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 —現代中國呢,謝天謝地,總算五四運動鬧過後,留下魯迅先生這張臉擺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丟我們的臉——大家想想看,上面提到的中國文學家,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擺出去,要比他更有份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徵性?更有歷史性?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麼矮小,那麼瘦弱,穿件長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裡。他要是長得跟肖伯納一般高大,跟巴爾扎克那麼壯碩,便是一個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著於右任那把長鬍子,或者象沈鈞儒那樣光腦袋,古風是有了,畢竟還是不像他。他長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 中國」,又其實非常地摩登……
我記得那年聯合國秘書長見周恩來,嘆其風貌,說是在你面前,我們西方人還是野蠻人。這話不管是真心還是辭令,確是說出一種真實。西洋人因為西洋的強大,固然在模樣上佔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見優異的中國人,那種骨子裡的儒雅凝煉,脫略虛空,那種被彼得·盧齊准確形容為「高貴的消極」的氣質,實在是西方人所不及。好比中國畫的墨色,可以將西洋的五彩繽紛比下去;你將魯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比比看,真是文氣逼人,然而一點不囂張。
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歷史已經給了魯迅偉大地位,他的模樣已經被印刷媒體塑造了七十多年,已經先入為主成為我們的視覺記憶。是的,很可能是的,但我以為模樣是一種宿命,宿命會刻印在模樣上——托爾斯泰那部大鬍子,是應該寫寫《戰爭與和平》;魯迅那筆小鬍子,是應該寫寫《阿Q正傳》。當托爾斯泰借耶穌的話對沙皇說,「你悔改吧」,這句話與托爾斯泰的模樣很配;當魯迅隨口給西洋文人看相,說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副苦相、尼采一副兇相、高爾基簡直像個流氓」……
這些話,與魯迅的模樣也很配——大家要知道,托爾斯泰和魯迅這樣子說法,驕傲得很呢!他們都曉得自己偉大,也曉得自己長得有樣子。那年肖伯納在上海見魯迅,即稱贊他好樣子,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早年的樣子還要好。這不是魯迅會講話,而是他看得起肖伯納,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么?是的,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說法只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單相思,並不能證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見不必證得同意,不過是自己說說而已。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這個詞,說來有點輕佻,這是現在小青年隨口說的話,形容魯迅先生,對不對呢?我想來想去,還是選了這個詞。這個詞用來指魯迅,什麼意思呢?我只好試著說下去,看看能不能說出意思來。
老先生去世,到明年整七十年了。七十年來,崇拜魯迅的人說他是位鬥士、勇士、先驅、導師、革命家,說他是憤怒激烈、疾惡如仇、「沒有半點媚骨的人」;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心胸狹窄、不知寬容、睚眥必報、有失溫柔敦厚的人。總之,這些正反兩面的印象與評價,都彷彿魯迅是個很兇、很嚴厲、不通人情的人。
魯迅先生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魯迅研究」總算比較地能夠將魯迅放回他生存的時代和 「語境」中去,不再像過去那樣,給他塗上厚厚的意識形態塗料,比較平實地看待他。那麼,平心而論,在他先後、周圍,可以稱作鬥士、先驅、導師、革命家的人,實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敢於斗袁世凱,魯迅就很欣賞;創建民國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計其數;梁啟超鼓吹共和、孫中山訂立三民主義、陳獨秀創建共產黨,蔡元培首倡學術自由、胡適宣揚民主理念、梁漱溟親力鄉村建設 ……這些人物不論成功失敗,在中國近代史都稱得起先驅和導師,他們的事功,可以說均在魯迅之上。
當年中間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楊杏佛、李公僕和聞一多,更別說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與共產黨人,則要論膽量,論行動力,論獻身的大勇,論犧牲的壯烈,更在魯迅之上。即便在右翼陣營,或者以今天的說法,在民國「體制」內敢於和最高當局持續斗爭、不假辭色的人,就有廖仲愷、傅斯年、雷震等等一長串名單。據說傅斯年單獨扳倒了民國年間兩任財政部長,他與蔣介石同桌吃飯,總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讓,居然以自己的腦袋來要挾,總裁也拿他無奈何——這種事,魯迅先生一件也沒干過,也不會去干,我們就從來沒聽說魯迅和哪位民國高幹吃過飯。
或者說,以上人物多是政治家,魯迅先生是文人、作家、思想家——這說法也對也不對。須知民國是個「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時代,書生問政,書生干政,多得是,譬如傅斯年本職就是教授。和民國許多文人一樣,魯迅一輩子叫喊國事天下事,可是你說他熱衷政治,他既不入國共兩黨,也不做官;你說他是個文人,他卻私下和當時的亂黨交接甚密,還入過左聯。就拿他常被通緝這件事來說,將魯迅和政治家比較,也不算怎樣地不恰當。
要說鬥士,我們先得假定魯迅斗爭的對象,並不一定就是錯的,而魯迅也並不全部是對的。這樣看來,當年和魯迅先生斗過較量過的大小「匹夫」,數也數不過來,他們也是「鬥士」,也凶得很呀。我看過一本魯迅研究專著叫做《魯迅:最被誣蔑的人》,全是報告人家怎樣對魯迅咒罵批判吐口水。然而這本書的觀點,仍設定魯迅「政治上正確」,仍然沒有將魯迅放在當時的語境中看待——長期以來,我們不是總在猜測魯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會怎樣么?
阿彌陀佛,還是將魯迅放回他的時代吧。在他的時代,他可以做胡塞爾所謂的「壞公民」——據說,白色恐怖時期,魯迅曾經認真地向革命者打聽嚴刑拷打究竟怎樣滋味,可見他是准備吃苦頭的。最著名的例子,是他出門不帶鑰匙,意思是橫豎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從未挨過整,挨過打,沒蹲過一天班房。我們渲染他怎樣地避難、逃亡,其實那正是魯迅的奢侈與風流,魯迅屬蛇,蛇最會逃,而且逃到租界去。
總之,魯迅的時代,愛國志士與英雄豪傑,多了去了,只不過五十多年來,許多民國人被我們抹掉了、貶低了、歪曲了、遺忘了……在我們幾代人接受的教育中,萬惡的「舊社會」與「解放前」,除了偉大的共產黨人,好像只有魯迅一個人在那裡左右開弓跟黑暗勢力斗。魯迅一再說,他只有一枝筆,可是我們偏要給他弄得很兇,給他背後插許多軍旗,像個在舞台上唱獨角戲的老武生。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說魯迅,大有「以偏蓋全」之嫌,但我不管它,因為我不可能因此貶低魯迅,不可能抹煞喜歡魯迅或討厭魯迅的人對他的種種評價。我不過是在眾人的話語縫隙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為「好玩」的魯迅圖像。
什麼叫做「好玩」?「好玩」有什麼好?「好玩」跟道德文章是什麼關系?為什麼我要強調魯迅先生的「好玩」?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謂「好玩」一詞,能夠超越意義、是非,超越各種大字眼,超越層層疊疊彷彿油垢一般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直接感知那個人——當我在少年時代閱讀魯迅,我就會不斷不斷發笑。成年以後,我知道這發笑有無數秘密的理由,但我說不出來,而且幸虧說不出來——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讀來讀去,讀來讀去,只有魯迅能夠給予我,我相信,他這樣寫,知道有人會發笑。
隨便舉一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與看蕭的人們》中,記錄宋慶齡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哪裡吃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有這樣的要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什麼意思呢?沒有什麼意思,但這裡面有一層需要說卻又不好說、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麼意思呢——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沒必要,都不恰當,都不大方。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不見也無所謂。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麼:有這樣的要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他當時那麼想了一想,事後這么寫了一筆,很輕,很隨便,用了心思,又看不出怎樣地用心思,然而有這么一筆在——後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裡看蕭和眾人吃飯,等等等等——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的兩句話,我年輕時讀到,不注意,中年後讀到,心裡笑起來。
太多了。魯迅先生的文句中,布滿這類不起眼的好玩,輕輕地,或者放縱地,故意的,或不是故意的,隨時想到,隨時好玩,隨手寫下來,因他是通體的、徹頭徹尾的好玩,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不放過一行文字,在那裡獨自「 玩」。所以除了「好玩」,魯迅先生另一個偶爾被提到的特質,就是非常寂寞,因為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大家把他看成個很兇很苦、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這一層,魯迅真是很失敗,他害了好多讀者,也被讀者所害。
諸位可能知道:我常會提起胡蘭成。他是個徹底的失敗者,因此他成為一個旁觀者。他不是左翼,也不是右翼,他在魯迅的年代,是個小輩,沒有五四同人對魯迅的種種情結與偏頗。四九年以後,他的流亡身份,也使他沒有國共兩黨在評價魯迅、看待魯迅時那種政治意圖或黨派意氣。所以他點評魯迅,我以為倒是最中肯。他說,魯迅先生經常在文字里裝得「呆頭呆腦」,其實很「 刁」,魯迅真正的可愛處,是他的「迭宕自喜」。
「迭宕自喜」什麼意思呢?也不好說,這句話我們早就遺忘了,我只能粗暴而庸俗地翻譯成「好玩」。然而「迭宕自喜」也罷、「好玩」也罷,都屬於點到為止的說法,領會者自去領會,不領會,或不願接受的,便說了也白說。我今天要來強說魯迅的「好玩」,先已經不好玩,怎麼辦呢,既是已經在這里裝成講演的樣子,只好繼續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我們先從魯迅的性格說起。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內部文件,是當年中宣部為了拍攝電影《魯迅傳》,邀請好些文化人的談話錄,當然,全是文藝高官,但都和老先生認識,打過交道。我看了有兩點感慨。一是魯迅死了,怎樣塑造他,修改他,全給捏在官家手裡。什麼要重點寫,什麼不可以寫,誰必須出現,誰的名字就不必點了,等等等等,這就可見我們知道的魯迅,是硬生生給一小群人捏造出來的。第二個感觸就比較好玩了:幾乎每個人都提到魯迅先生並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而是非常詼諧、幽默、隨便、喜歡開玩笑。夏衍是老先生討厭責罵的四條漢子之一,他也說:老先生「幽默的要命」。
我有一位上海老朋友,他的親舅舅,就是當年和魯迅先生玩的小青年,名叫唐弢。唐弢五六十年代看見世面上把魯迅弄成那幅兇相、苦相,就私下裡對他外甥說,哎呀魯迅不是那個樣子的(談細節),還說,譬如老先生夜裡寫了罵人的文章,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見面,互相問起,照樣談笑。除了魯迅深惡痛絕的一些論敵,他與許多朋友的關系,絕不是那樣子黑白分明(談他與鄭振鐸的關系)。
這樣子聽下來,不但魯迅好玩,而且我們看到了民國時期的文人、社會、氣氛,都蠻好玩,並不全是凶險,全是暗殺,並不成天價你死我活、我活你死。我們的歷史教育是嚴重失實的,我們的歷史記憶是缺乏質感的,歷史的某一面被誇張變形,歷史的另一面卻是給藏起來,總是不在場的。我們要還原魯迅,先得盡可能還原歷史的情境。我說「盡可能」,因為歷史經常是哈哈鏡,變了形的。我們要學會在「變形」中去找那可能准確的「形」。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較地能夠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現了相對真實的魯迅,看下來,魯迅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在那裡開玩笑。江南的說法,他是個極喜歡講「戲話」的人,連送本書給年輕朋友,也要順便開個玩笑(給剛結婚的川島的書: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伸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那種親昵!那種仁厚與得意!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大概才會這樣的隨時隨地講「戲話」。我猜,除了老先生遇見什麼真的憤怒的事,他醒著的每一刻,都在尋求這種自己製造的快感。
但我們並非沒有機會遇見類似的滑稽人,平民百姓中就多有這樣可愛的無名智者。我相信,在嚴重變形的民國人物中,一定也有不少詼諧幽默之徒。然而我所謂的「好玩」是一種活潑而罕見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麼詞語定義它,它的效果,決不只是滑稽、好笑、可愛,它的內在的力量遠遠大於我們的想像。
好玩,不好玩,甚至有致命的力量——希特勒終於敗給丘吉爾,因為希特勒一點不懂得「好玩」;蔣介石敗給毛澤東,因為蔣介石不懂得「好玩」——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進退,他總是放鬆的,豁達的,游戲的。「好玩」,是人格乃至命運的龐大的餘地、豐富的側面、寬厚的背景,好玩的人一旦端正嚴肅,一旦憤怒激烈,一旦發起威來,不懂得好玩的對手,可就遭殃了。
我們再回頭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們——康有為算得是雄辯滔滔,可是不好玩;陳獨秀算得鮮明鋒利,可是不好玩;胡適算得開明紳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算得風流蓋世,他好玩嗎?好笑倒是有一點;茅盾則一點好玩的基因也沒有;郁達夫算是性情中人,然而性情並不就是好玩;再說周作人,他的人品文章淡歸淡,總還缺一點好玩,論境界,我以為比他哥哥的縱橫交錯有聲色,到底窄了好幾圈,雖然這樣說法不免有偏愛之嫌。
最可喜是林語堂,他在當年亂世提倡英國式的幽默,給魯迅好生罵了好幾回——順便說一句,魯迅批判林語堂,可就臉色端正,將自己的「好玩」暫時收起來——可是林語堂自己平時並不真好玩,他或許幽默的吧,但畢竟偏於西化之後的種種自我教養,與魯迅那種天性里骨子裡的大好玩,哪裡比得過。這樣地比下來,我們就可以從魯迅日常的滑稽好玩尋開心,進入他的文章與思想。
然而魯迅先生的文章與思想,已經被長期困在一種模式里,我來插一腳,又是不好玩。倒是胡蘭成接著說,後來那些研究魯迅的人,「斤斤計較」,一天到晚根據魯迅的著作「核對」魯迅的思想,我以為也是中肯的話。
依我看,歷來推崇魯迅那些批判性的、匕首式的、戰斗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來,大多數是魯迅先生只當好玩寫寫的,以中國的說法,叫做「游戲文章 」,以後現代的說法,就叫做「寫作的愉悅」——所謂「游戲」,所謂「愉悅 」,直白的說法,可不就是「好玩」——譬如魯迅書寫的種種事物,反禮教、解剖國民性、鼓吹白話、反對強權等等,前面說了,當時也有許多人在寫,其激烈深刻,並不在魯迅之下,時或猶有過之。然而九十多年過去,我們今天翻出來看看,五四眾人的批判文章總歸及不過魯迅,不是主張和道理不及他,而是魯迅懂得寫作的愉悅,懂得調度詞語的快感,懂得文章的游戲性。
可是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犀利與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為老先生不流露。這不流露,也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自己不笑的。
我們單是看魯迅各種集子的題目,就不過是撿別人的譏嘲拿來耍著玩,什麼《而已集》啊、《三閑集》啊,《准風月談》啊、《南腔北調集》啊,真是順手玩玩,一派游戲態度,結果字面、意思又好看,又高明。他給文章起的題目,也都好玩,一看之下就想讀,譬如《論他媽的》、《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馬上支日記》等等等等,數也數不過來。想必老先生一起這題目,就在八字鬍底下笑笑,自己得意起來。《花邊文學》中有兩篇著名的文章:《京派與海派》、《南人與北人》,竟是同一天寫的,顯然老人家半夜裡寫得興起,實在得意,煙抽得一塌糊塗,索性再寫一篇。
譬如《論他媽的》,我們讀著,以為是在批判國民性,其實語氣把握的好極了,寫到結尾,我猜老先生寫到這里,一定得意極了。
中國散文中這樣子到末尾一筆宕開,宕得這么懇切,又這么漂亮,真是只有魯迅。大家不要小看這結尾:它不單是為了話說回來,不單是為了文章的層次與收筆。我以為更深的意思是,老先生看事情非常體貼,他既是犀利的,又是厚道的,既是猛烈的,又是清醒的,不會將自己的觀點與態度推到極端,弄得像在發高燒——一個憤怒的人同時是個智者,他的憤怒,便是漂亮的文學。
有這樣渾身好玩的態度,魯迅的文章便可以盡管嚴肅、盡管深刻,然後套個好玩的題目,自己笑笑——他曉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別人高,更曉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還要高——站得高,看得開,所以他好玩得起,游戲得起。所謂「嘻笑怒罵皆成文章」,其實古今中外,沒幾個人可以做到的。
文章的張力,是人格的張力,寫作的維度,也是人格的維度——憤怒、但是同時好玩;深刻、然而精通游戲;挑釁、卻隨時自嘲,批判、卻忽然話說回來……魯迅作文,就是這樣地在玩自己人格的維度與張力。他的語氣和風調,哪裡只是激憤犀利這一路,他會忽兒深沉厚道,如他的回憶文字;忽兒辛辣調皮,如中年以後的雜文;忽兒平實鄭重,如涉及學問或翻譯;忽兒精深蒼老,如《故事新編》;忽兒溫柔傷感,如《朝花夕拾》;而有一種非常絕望、空虛的況味,幾乎出現在他各個時期的文字中——尤其在他的序、跋、題記、後記中,以上那些反差極大的品質,會出人意料地揉雜在一起,難分難解。
譬如魯迅一篇序言的結尾,佩服黃(忠)漢升的拖刀計,但寧可喜歡張飛的魯莽,偷了頭去,討厭李逵的不問青紅皂白排頭砍去,因此喜歡張順的好水性,淹得兩眼發白——這一段,其實就是魯迅天性的自白,他自己同時就可以是黃漢升、張飛、李逵、張順。
許多意見以為魯迅先生後期的雜文沒有文學價值。我的意見正好相反,老先生越到後來,越是深味「寫作的愉悅」。有些絕妙的文章,我們在《古文觀止》中也不容易找到相似而相應的例。雄辯如韓愈,變幻如蘇軾,讀到魯迅的雜文,都會驚異贊賞,因魯迅觸及的主題與問題,遠比古人雜異;與西人比,要論好玩,喬叟、塞萬提斯、蒙田、伏爾泰,似乎都能找見魯迅人格的影子,當然,魯迅直接的影響來自尼采,憑他對世界與學問的直覺,他也如尼采一樣,早就是「偉大的反系統論者」。只是尼採的德國性格太認真,也缺魯迅的好玩,結果發瘋,雖然這發瘋也叫人起敬意。
將魯迅與今人比,又是一大話題。譬如魯迅的《花邊文學》,幾乎每篇都是游戲文章的妙品,此後報紙上的專欄文章,再也不可能請到這樣的筆桿子。魯迅晚期雜文,尤其是《且介亭》系列,我借桑塔格形容巴特爾的詞語,則老先生七十多年前就半自覺地傾心於「寫作本身」——當魯迅悶在上海獨自玩耍時,本雅明、薩特、巴特爾、德里達等等,都還是小青年或高中生。當十九世紀中葉,馬克思主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中國還是最前衛最時髦的思想體系時,當生於光緒年間的魯迅也自認是唯物主義初學者時,他憑自己的筆力與洞察力,單獨一人,大膽地、自說自話地,異常敏銳而前衛地,觸及了二戰以後現代寫作的種種問題與方式。他完全不是靠訊息、靠學習獲知並實踐這類新的文學觀念,而是憑借他自己內在的天性,即我所謂的「好玩」,玩弄文學,玩弄時代,玩弄他自己。
再借桑塔格對巴特爾的描述——所謂「修辭策略」、所謂「散文與反散文的實踐」、所謂「寫作變成了沖動與制約的記錄」、所謂「思想的藝術變成一種公開的表演」、所謂「讓散文公開宣稱自己是小說」、所謂「短文的復合體 」與「跨范疇的
㈥ 謝天謝地你來了的電影劇情
地處太行山下的陳家村依山傍水風景秀麗,景色宜人。村長陳淑華想依靠村裡的自然景觀發展經濟,她特意把退休的劇團團長陳春生請了回來,讓他幫忙籌劃建設影視基地。陳春生對陳淑華的想法大加贊賞,但苦於缺少懂行的人指點。
一個偶然的機會,陳春生聽本村的陳小樓說起他的表哥邵大成是影視圈裡的老人兒並且正在某影視城拍戲。陳春生喜出望外,當即就約定一起去影視城找陳小樓的表哥邵大成取經。
正在拍戲的邵大成聽明陳春生的來意後,他建議陳春生在影視城裡多走走看看了解一下情況再說,陳春生點頭贊成。於是,陳春生和陳小樓在影視城裡發生了一連串的令人啼笑皆非卻又耐人尋味的故事……
㈦ 哈利波特的每一部劇情
1、哈利·波特與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
劇情簡介
從小寄養在姨丈家裡的哈利波特,飽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視與欺侮,然而就在11歲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原來,哈利的父母是兩位善良的巫師,在同壞人的較量中被對方殺害了。
為了繼承父母的遺志,哈利來到了英國一所專門教授魔法與巫術的霍格華茲寄宿學院。進入霍格華茲學院後,哈利成了格林芬頓一年級新生,與羅恩、荷米恩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許多成為魔法師的課程正在等著他研習,有飛行課、黑魔法防禦術、魔葯學與變形魔法等等,當然還有讓所有巫師瘋狂的魁地奇球賽。
在一次與同學的爭執中,哈利表現出超乎所有人想像的飛行技能,連他自己都很意外,傳授飛行技術的麥康娜教授因此推薦他加入格林芬頓魁地奇球賽的隊員,另一方面,魔葯學的教授史納皮,似乎總是對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課堂上刁難他外,還處處找哈利的麻煩,但是,哈利發現史納皮嚴詞威脅著懦弱的屈拉教授,甚至石內卜腳上三頭犬的咬痕,更可以證明哈利的推斷是正確的:有股邪惡的陰謀在平靜的霍格華茲里悄悄地滋長著,史納皮似乎就是這一切的關鍵人物。
於是哈利、羅恩與荷米恩這三個好朋友決定一同去探個究竟,阻止邪惡陰謀的發生。哈利、羅恩與荷米恩這三個葛來分多一年級的新生,究竟有沒有辦法阻止這個不為人知的邪惡事件發生呢?
2、哈利·波特與密室(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
故事簡介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學習一年之後,暑假開始了。他在姨父姨媽家熬過痛苦的假期。正當他准備打點行裝去學校時,小精靈多比前來發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災難將會臨頭。但哈利義無返顧地回到了霍格沃茨……
3、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
摘 要:
在姨媽家裡過暑假,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哈利·波特不但離開了他的好友,還不得不整天受麻瓜們的折磨。直到他13歲的那天,一切徹底地改變了。那天凌晨,哈利收到了好友赫敏和羅恩送來的生日禮物,他顯得非常開心。剛好,這一天,瑪格姨媽要在這里住一個星期,她惹怒了哈利,於是,哈利一氣之下把她變成氣球飛上了天。<br> 哈利自己也從姨媽家裡逃了出來,他正孤單地在午夜的街上走著時,看見了一條可怕的黑狗。幸好這時一輛魔法世界的騎士巴士及時趕到,救起了哈利,並把哈利帶到了倫敦。在倫敦,哈利度過了一段逍遙快樂的日子,他不僅見到了許多希奇的魔法物品,還完成了自己的論文,奇怪的是,他也遇見了一本名為《死亡預兆》的書,封面就是他離開姨媽家的那天晚上看到的黑狗,一種不祥的預感使哈利感到會有可怕的事情發生……
4、哈利·波特與火焰杯(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經過三年的學習和磨煉,逐漸成長為一個出色的巫師。新學年開始前,哈利和好朋友羅恩、赫敏一起去觀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盃賽,無意間發現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標記。哈利的心頭籠上了一團濃重的陰雲,但三個少年依然擁有他們自己的天地,霍格沃茨是他們心目中永遠的伊甸園。然而,少男少女的心思是那樣難以捉摸,三人之間的美好友情竟是那樣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渴望與美麗的秋·張共同走進一個美麗的故事,但這個朦朦朧朧的憧憬卻遭受了小小的失意。他要做一個普普通通的四年級魔法學生,可不幸的是,哈利註定永遠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標准來衡量。黑魔的陰影始終揮之不去,種種暗藏殺機的神秘事件將哈利一步步推向了伏地魔的魔爪。哈利渴望在百年不遇的三強爭霸賽中戰勝自我,完成三個驚險艱巨的魔法項目,誰知整個競賽竟是一個天大的黑魔法陰謀。
5、哈利·波特與鳳凰社(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Phoenix)
劇情簡介:
小哈利開始了自己在霍格華茲魔法學校第五年的學習生活。然而,平靜的生活很快被伏地魔的頻頻襲擊所打破,出於恐懼,整個巫師社會矢口否認這一事實。魔法部部長福吉擔心德高望重的校長鄧布利多有意謊稱伏地魔復活,是為了破壞自己的權威進而取代自己的位置,因此委派一位新的抵禦黑魔法的教師監視學校的一舉一動。面對威脅一切的黑暗力量,哈利在好友赫敏和羅恩的幫助下,與一小群「鄧不利多之軍」開始了秘密會晤,開始了自己的行動!
6、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 (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
內容介紹
哈利·波特的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同學德拉科·馬爾福代替其被捕入獄的父親成為了一名食死徒,即殺人狂伏地魔的追隨者。更糟的是,伏地魔因為其父未能替他偷到一個在他看來很重要的預言球,還連累一大批食死徒統統被捕入獄而大發雷霆,給他的獨生子德拉科·馬爾福安排了一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殺死霍格沃茨的校長鄧布利多教授,目的其實是想置他於死地,並以此泄憤。德拉科·馬爾福的母親去請求在霍格沃茨教授魔葯課的教授西弗勒斯·斯內普教授幫助。西弗勒斯 ·斯內普不但答應的他的請求,還立下了牢不可破誓約。而德拉科·馬爾福一開始居然把這次任務當成了炫耀本領的機會,威脅一個叫做博金的老頭給他修復消失櫃,並要他把修好的消失櫃一直放在他的店鋪里,並且不許賣出去。所謂消失櫃實際上有兩件,另一件在霍格沃茨的有求必應屋(一間被施了魔法的屋子,會根據需要而變化,在地圖上永遠也找不到)。兩者之間有一種魔法通道可以相通。德拉科·馬爾福想利用這個通道把食死徒引進學校幫忙。
新學期開始,哈利·波特回到霍格沃茨上學。新來的斯拉格霍恩教授頂替西弗勒斯·斯內普教授擔任了魔葯課教師。而西弗勒斯·斯內普教授則終於如願以償,當上了黑魔法防禦術課的教師。哈利原以為是西弗勒斯·斯內普教授繼續擔任魔葯課教師,就沒有選修這門課程。而斯拉格霍恩教授則非常歡迎哈利上他的課。哈利終於再次走進了魔葯課的課堂。但是,哈利並沒有購買魔葯課課本。因此,斯拉格霍恩教授還特地從舊書櫃里翻了一本借給他。這本魔葯課本上寫滿了筆記,哈利原先很不高興,但後來發現這些筆記往往非常有價值。哈利只要按照筆記上面所寫的做,每次製作出來的葯劑都是全年級最棒的。哈利還在課本上發現了一行字:「這本書屬於混血王子。」
與此同時德拉科·馬爾福正在有求必應屋沒日沒夜地修復另一件消失櫃。但是他水平不夠,修了很長時間都一直沒有效果。終於,他開始想其他辦法了。第一次,他的辦法是用魔法控制著一個學校附近酒吧的女老闆,讓她躲在廁所里施魔法控制一個來這里度周末的霍格沃茨女生,讓她把一個施了致命毒咒的項鏈送到鄧布利多教授那裡。但是,那個女生還沒進學校,自己就先碰到了項鏈。霍格沃茨的獵場看守魯伯特·海格及時將她送到了醫院,這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他依舊是控制羅斯莫塔,但不同的是,這次是在酒里下毒,讓斯拉格霍恩教授轉交給鄧布利多教授。但斯拉格霍恩教授愛佔小便宜,偷偷扣下了酒,准備自己喝。有一天,哈利的好朋友羅恩·韋斯萊中了愛情葯。哈利帶他到斯拉格霍恩教授解毒,沒想到剛剛解了毒,就又中了毒。原因是他為了提神喝了那些毒酒。哈利利用在「混血王子」魔葯課本上看來的「偏方」給他做了及時救治,才又保住了一條命。兩次都沒成功,德拉科·馬爾福只得繼續慢慢地修復消失櫃。
鄧布利多教授雖然還活得好好得,但他卻也沒閑著。他利用晚上的時間給哈利「補課」:他告訴哈利伏地魔雖然殺人不眨眼,但實際自己很怕死,於是就製作了6件魂器用來儲藏自己的靈魂。分別是自己青年時的日記(已銷毀)、斯萊特林的戒指(已銷毀)和掛墜盒、赫奇帕奇的杯子,另外兩樣是什麼還是未知。他將和共同去尋找並銷毀。
終於有一天,德拉科·馬爾福修好了消失櫃,准備把食死徒引進來。無巧不成書,鄧布利多也在同一天發現了一件魂器的藏匿地點,決心和哈利同去銷毀它。鄧布利多為了得到魂器,和哈利潛入了一個海濱岩洞,並且喝掉覆蓋在魂器上的保護液,結果自廢魔力,靠哈利攙扶才勉強到學校外的村莊,結果發現食死徒已經闖進了學校,並且發射象徵大屠殺的「黑魔標記」。實際上,霍格沃茨並沒有發生大屠殺,而是食死徒發現鄧布利多不在,才發射這么一個標記,目的就是要吸引鄧布利多回去。鄧布利多毫不知情,和哈利騎著在校外借來的掃帚飛回學校,不幸正好被德拉科·馬爾福撞上。鄧布利多把哈利暫時定住,卻在施咒的一瞬間喪失自衛能力,被德拉科·馬爾福解除了魔杖,但他知道,德拉科·馬爾福根本就不是一個殺手。德拉科·馬爾福也果真一直沒下得了手。但就在這時西弗勒斯·斯內普沖了過來,直接結果了鄧布利多的性命……
鄧布利多死了!哈利在禁錮解除後一直追著西弗勒斯·斯內普要殺掉他。就在這是,西弗勒斯·斯內普對哈利說:「我就是混血王子!」哈利一直追到校門口,但還是讓「混血王子」給跑了。那些闖進霍格沃茨的食死徒看見鄧布利多被殺,也就都跟著跑掉了……
哈利為鄧布利多哭泣,這才發現他偷到的那件魂器居然是個贗品!而真品則已經被一個署名R.A.B.的人拿走了。鄧布利多幾乎是用命換來的魂器居然是假的!長路漫漫充滿艱險,哈利·波特即將踏上尋找並銷毀伏地魔魂器,並最終何伏地魔決斗的漫長征程。
《哈利波特與死聖》情節梗概
本文譯自維基網路文章 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ry_Potter_and_the_Deathly_Hallows
最初發表在《譯言》上: 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crane/1304
開端
故事開始時場景在馬爾夫(Lucius Malfoy)家,斯內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個官員亞科雷(Yaxley)同時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離開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馬爾夫的父親)的魔杖,因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點的路上把哈利殺掉,而且當時哈利超過17歲。亞科雷說哈利會在30號,17歲生日時離開,而斯內普認為哈利應該會早一星期出發。
斯內普說對了,哈利打算在17歲生日之前離開德斯里家。那天晚上哈利讀到了阿布斯·鄧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綽號「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寫的訃告,也在報紙上讀到了介紹鄧布利多家庭的文化。裡面介紹了鄧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麗亞娜(Ariana),讓哈利十分傷心,他很遺憾沒有機會更多地了解鄧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兩個巫師安全送走,隨後鳳凰社的成員們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雖然鳳凰社的6個成員分別服用了分身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樣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趕路的途中還是被人了出來,因為哈利的習慣是用解除武裝咒語,避免傷害別人。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擊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還是毀損了伏地魔的魔杖。可惜哈利的貓頭鷹海德薇(Hedwig)被殺了。哈利一路艱險終於在韋斯萊家(The Burrow)跟鳳凰社會合了。喬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內普用咒語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殺死了。哈利心懷對伏地魔的憤怒想像到伏地魔質問做魔杖的奧利凡德(Ollivander)為什麼自己的魔杖打不過哈利的。
幾天之後魔法部長來到韋斯萊家給哈利、羅恩和赫敏帶來了鄧布利多的遺贈。給羅恩的是鄧布利多的滅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夠把光線全都吸收掉。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魯因文字(Runes)寫得童書。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萊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劍和哈利搶到的第一個金色飛賊。魔法部長暫時扣留了那把劍。三人怎麼想也想不出送給他們這些東西是為了什麼,不過哈利在他的金色飛賊上看到一行銘文「我在結局開啟」。
第二天比爾(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禮,婚禮快要結束的時候傳來消息說伏地魔攻佔了魔法部。哈利、羅恩、赫敏離開和婚禮,先是躲到一個麻瓜的咖啡館,然而食死徒馬上又追了上來,於是他們又轉到了格里莫廣場 12號,這里是布萊克(Black)家的老房子。這是三人突然意識到在湖中發現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寫著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萊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他曾試圖再回到湖裡毀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卻死在那裡。不過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經過三人勸說,告訴他們弗萊徹(Munngus Fletcher)從這里偷走了盒子。弗萊徹被克利切抓住,不情願地承認自己拿那個盒子賄賂桃樂斯·烏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尋魂器
在魔法部偵查了一個月之後,三人打算潛入魔法部。他們服下了分身葯,伏擊了三個魔法部的工作人員試圖從烏姆里奇那裡偷出魂器。三人進入魔法部之後發現了很多變化,有麻瓜血統的巫師受到公開審問。原本的噴泉沒有了,那個地方豎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兩個巫師坐在一堆麻瓜的屍骨上。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終還是發現了烏姆里奇,當時她正在訊問麻瓜後裔。三人把烏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三人釋放了幾名麻瓜血統的巫師,勸說他們盡快離開這個國家。可是亞科雷發現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廣場(Grimmauld Place)12號,於是三人只得逃到農村,一路顛沛流利。
如此幾個月之後,三人偶然聽到一段談話說魔法部里的格萊芬多劍是贗品,真正的不知所蹤。哈利請教了菲尼亞斯(Phineas Black)的畫像,原來鄧布利多曾經用那把劍摧毀了一個魂器。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劍的下落,但是羅恩反對說找那把劍根本沒有意義。羅恩與哈利大吵一架後離隊了。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還是決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說不定鄧布利多把真的劍留在那裡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紀念地,隨後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鄧布利多家的許多人都葬在這里。這時他們遇到了一個老婦人,是鄧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還曾經寫過一本《魔法歷史》。二人覺得這個老婦人可能知道劍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可是誰知道這是一個圈套,老婦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幸好哈利和赫敏在這里逃開了伏地魔的追殺,不過哈利的魔杖壞了,而赫敏試圖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敗了。
兩人又在那裡躲藏了兩天,終於在一隻出現在他們住所旁的雌鹿的帶領下找到了格萊芬多劍的下落。劍沉在樹林里冰凍的水潭下,哈利脫了外衣潛到水裡尋找寶劍,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卻總是誤導哈利,差一點讓哈利溺死在水中。幸好羅恩回來了,把哈利從水中救出,也從把劍從湖裡去了出來。兩個人合力用劍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毀掉了。赫敏見到羅恩回來不止是喜悅,還發現了下一步的任務: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盧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親向他討教一路上出現過許多次的格林華德(Grindelwald,岩石森林)記號是什麼意思。
死聖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羅恩、赫敏聽到了許多以前的巫師的故事。比如有三個兄弟戰勝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個聖物。這三件「死聖物」(Deathly Hallows),一個是戰無不勝的魔杖,長者杖(Elder Wand);一個是能讓人起死回生的寶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還有一個是隱身斗篷。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興奮。然而很快他們三人就發現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他的女兒盧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給魔法部,自己的女兒或許就能放出來。三人逃脫諸多巫師的追捕時頗為驚險,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氣,他相信只要收集齊三件死聖物就能打敗伏地魔。
一連幾星期這三人還是沒有找到什麼死聖物和魂器。他們偶然在收音機上搜到一個電台在講現在正在發生的事情,此時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個字。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沒人敢提起,說出這三個字只會惹上禍端。伏地魔的手下人馬上就找到了哈利、羅恩和赫敏,帶到了馬爾夫家。赫敏受到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殘酷無情的審訊、折磨,追問格萊芬多劍是怎麼到赫敏手中的。貝拉以為是從她那裡偷來的,其實不是因為她手中的其實是偽造的。哈利和羅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還有迪安·托馬斯(Dean Thomas),精靈拉環(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奧利凡德以及盧娜。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鏡的碎片向Dobby求救。Dobby趕來救了Dean和奧利凡德,可是蟲尾巴(Wormtail)聽到聲音追回來查看,被哈利和羅恩二人制服,不過蟲尾巴始終都沒有試圖要殺死哈利。羅恩取下蟲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為他做的假手,又用這一隻假手扼死了蟲尾巴。羅恩、哈利和Dobby此時沖上樓梯去救赫敏。他們很迅速就逃跑了,沒有遇上正匆匆趕來的伏地魔。可惜的是Dobby卻在逃跑途中被貝拉殺害。隨後幾人來到了貝殼屋(Shell Cottage),比爾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們埋葬了Dobby,又重新計劃一番。哈利向奧利凡德詢問了長者杖的事情,決定不去阻止伏地魔從上一任主人鄧布利多的墓中尋找魔杖了。哈利轉而詢問拉環怎麼才能闖進Gringott,而且答應把本來是精靈做的格萊芬多劍送給他作酬勞。詳細地計劃好之後幾人出發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機會在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個魂器。赫敏扮成貝拉,羅恩也喬裝打扮。拉環和哈利一起穿著隱身斗篷走下墓穴。他們走過很多全套終於找到了另一個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然而就在拿杯時他們卻被發現了,拉環抓上寶劍慌忙逃跑,哈利、羅恩和赫敏也驚險地逃了出來。不過伏地魔也終於知道了原來哈利正在尋找他的魂器。
逃跑後不久哈利彷彿又進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聽到他的話。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說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裡,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伏地魔無意間提到自己最後一個魂器還在霍格沃茨學校,哈利懷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學校創始人雷文克勞留下的遺物上。哈利覺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個魂器,就應該馬上行動,因為如果伏地魔發現其他的魂器不見了一定會加強戒備。
霍格沃茨的第二戰
哈利、赫敏、羅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機智救了他們。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麗亞娜的畫像後邊開了一條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來到霍格沃茨之後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動,低年級學生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級的學生鼓勵留下來戰斗。鳳凰社的成員也都召集了起來准備幫忙。弗雷德疏遠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團聚了。
哈利、赫敏、羅恩來到有求必應屋尋找雷文克勞(Ravenclaw)的冠冕。馬爾夫和他的兩個小弟高爾(Goyle)和Crabbe也在那裡尋找。 Crabbe用錯了咒語,把幾個世紀以來學生們攢下的亂七八糟的東西燒得一干二凈,冠冕也被燒掉了。哈利和朋友們用在那裡找的掃帚飛走了,走時還從火里救了德拉科·馬爾夫和高爾,但是沒能及時找到Crabbe,被燒死在火中。羅恩和赫敏則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毀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牆爆炸時被燒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裡。哈利又一次進入幻境之後,他和羅恩與赫敏推斷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裡,於是三人來到了Shrieking Shack。他們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內普,伏地魔以為這樣就能把長者杖的魔力傳到他身上。在被毒蛇咬傷的彌留之際,斯內普把自己的記憶完完全全送給哈利·波特。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顧了斯內普的記憶,原來斯內普一直都是鄧布利多一邊的,而且他一直都對哈利的母親Lily Evans心存愛意。鄧布利多命令斯內普情勢危急時殺掉自己,況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環上的咒語已經造成鄧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哈利也發現自己居然也是一個伏地魔的一個魂器,只要哈利還活著,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時覺得人生沒了意義。哈利叫上納威(Neville)幫助羅恩和赫敏一起去殺掉毒蛇娜吉妮。這時伏地魔建議雙方停火一個小時,以便雙方都能料理死傷者,如果一小時之後哈利不自動出現,那伏地魔就會繼續殺戮。哈利穿著隱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對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盧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屍體。死在那裡還有Colin Creevey,一個留下來戰斗的學生,才上六年級。他走到死亡森林邊緣突然想起金色飛賊上的銘文里的「結局」,於是哈利把金色飛賊放在嘴裡,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哈利發現那顆金色飛賊里藏著的是那顆回魂石,三間死聖物中的一個。於是哈利召喚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萊克和盧平的靈魂,他們飄在哈利兩旁,給他幫助和保護。
見到伏地魔之後,哈利發現海格被押作人質。哈利一現出身來就被一記Avada Kedavra咒擊倒。哈利醒來時彷彿置身在國王十字車站,碰到了已經去世的鄧布利多。也說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還是鄧布利多偶然到哈利夢中來訪。哈利發覺咒語擊潰了參在自己體內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靈魂,夢中的火車站角落裡有一個將死的生命,或許就是那一點靈魂。他也發現鄧布利多曾經奮力尋找三件聖具,不過理由倒並不那麼高尚。最後鄧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場決斗,決斗中阿麗亞娜被誤傷致死。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資格擁有三間死聖物。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會擊敗伏地魔的,是因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過Priori Incantatem咒語;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時也會有這樣的反應,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鄧布利多問哈利是要「一起走」還是要繼續活著除掉伏地魔,他選擇了後者。
在森林裡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帶回霍格沃茨學校,殺殺士氣。然而納威勇敢地站起來拒絕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隊伍。作為懲罰伏地魔給納威施了咒語還給他頭上戴上一定著火的帽子。就在此時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沖上前來和霍格沃茨最後的守護者們一道與伏地魔決一死戰。哈利趁亂給自己批上隱身斗篷,而納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語,抽出格萊芬多劍一劍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腦袋,藏在毒蛇體內的伏地魔最後一個魂器就這樣被毀掉了。同時廚房的門也猛地開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帶領下也參與戰斗。緊接著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殺死,貝拉被莫麗殺死了。哈利為了保護莫麗不要被伏地魔報復,現出身來。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來好像哈利根本沒有優勢,畢竟長老杖在伏地魔手中。可是哈利猜測長老杖原來的主人不是斯內普而是馬爾夫。解除鄧布利多武裝、決斗時把他打倒的是馬爾夫,而斯內普只是依照鄧布利多的願望把他殺掉。然而又是解除掉馬爾夫武力的人卻是哈利,所以長老杖真正的力量應該在哈利這里。所以伏地魔用長老杖對哈利施死咒時哈利只是用他慣常的Expelliarmus咒語讓死咒又反彈到伏地魔身上。伏地魔就這樣結果了。
哈利與羅恩、赫敏呆在鄧布利多生前的辦公室里,牆上掛著的歷任校長的畫像對哈利無一不是熱情贊揚。哈利用長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長老杖沒有留給自己而是放回了鄧布利多的墓地里。
7、哈利·波特與死聖(暫譯)(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