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
① 面對廣電總局的審查,電影可不可以在開頭說明是在平行宇宙的另一個世界中發生的虛構故事
在中國,廣電總局對於電影和電視劇的審查還是很嚴格的,一些管理條例規定的也比較細致,總的來說,不管你是一個虛構的故事,還是這個故事的開頭發生在平行的宇宙中,審查基本都是不會通過的,因為這些只是形式和外在的「衣服」,而審查的主旨就是內容。
審查的原則和綱領
對於電影的審查是有原則和指導綱領的,但是目前還沒有具體詳實的明確規則。這在根本上是由於文化藝術產品本身的特殊性,不可能有一個涵蓋所有問題的規則。
所以說,雖然打擦邊球是業內每天都在發生的事情,但鑒於廣電總局的審查員每天審片無數,大陣仗見多了,你的小九九要逃過他們的眼睛,幾乎不可能。所以如何有智慧的打擦邊球,考驗的不是你的小聰明,而是你對政策法規、行業的深刻理解。
② 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 為什麼會通過
據報道,6月30日,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在京召開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並發布《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會議明確指出:網路視聽節目必須堅持先審後播的原則。
報道稱此次公布的通則要求,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相關單位播出的網路視聽節目必須經過審核員審核認定。審核員審核節目時應完整審看包括片頭片尾在內的全部內容,不得快進和遺漏,每部網路劇、微電影、網路電影、影視類動畫片、紀錄片應由不少於三人的審核員審核,每期(條)專業類網路視聽節目應由不少於兩人的審核員審核。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相關單位因違反本通則的規定,協會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該機構以及直接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向全行業及社會公開;情節惡劣的,取消會員資格;涉嫌違法違規的,報告主管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據悉,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成立於2011年8月19日,是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國家一級協會,是我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領域唯一的國家級行業性組織,也是我國互聯網領域規模最大的行業協會之一。
③ 網路劇需要審批嗎
需要。
具體可以看2014年一則新聞:
近期,隨著《探靈檔案》、《靈魂擺渡》等懸疑劇的上線,網路自製劇在情色、黑道、玄幻等題材外又新增了神鬼題材。不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強化對網路劇、微電影等視聽節目的內容審核,甚至提出對違規單位「封殺五年」的嚴令。這一系列監管消息發出後,也迅速引起了關注,有媒體分析稱,此舉對好萊塢影視作品的在線分銷發行將有不小沖擊。昨天,記者也采訪了多家視頻網站的工作人員,從自製劇和引進劇兩個角度,了解相關審查流程和審後處理方式。
■ 業內聊「通知」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需要取得行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製作經營許可證,並實行「先審後播」的管理制度,為網路劇把關,得到通過審核後方可播出。
●從現在起,相關單位轉發、上傳或是購買在線發行權的影視產品都將視作自製節目,播出責任將直接落實到相關單位,對於違規的單位及出資者,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直至五年內不得投資和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處罰;對違規情節嚴重的,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可予以吊銷許可證等處罰。
●說法:據愛奇藝副總編輯兼政府合作部總監王兆楠介紹,其實這次新出台的只是一個細則,「之前就有過相關規定」。具體對於他們來說,最大的影響則是現在網站自製劇部分,需要「審查製作方的製作許可證」。另外對於網民自己上傳的網劇微電影則提出了實名制的要求,「用以檢查是不是和用戶認證上是一致的」。
④ 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的內容
六、強化退出機制(一)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對違反有關法規、不能履行開辦主體責任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要嚴格依法實行業務退出機制。(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應對播出的視聽節目內容負責。對違規播出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廣播影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直至5年內不得投資和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處罰。(三)對違規播出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廣播影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予以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處罰;對違規情節嚴重的,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可予以沒收違法活動設備、沒收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等處罰。特此通知
⑤ 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是法律嗎
不屬於法律,只屬於行業規范性文件,對行業成員有約束。
⑥ 2020大量美劇下架原因
國家廣電總局要求對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實行先審後播管理制度。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要按照「誰辦網誰負責」的原則,對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實行先審後播管理制度。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在播出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前,應組織審核員對擬播出的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進行內容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上網播出。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轉發上傳視聽節目,視同為該單位自製視聽節目,由該單位按照同樣要求先審後播。同時,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對向網站上傳視聽節目的個人和機構核實真實身份信息。網路劇等網路視聽節目涉及重大革命和重大歷史題材,應遵照廣播影視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6)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擴展閱讀:
網路劇、微電影審核的相關要求規定:
1、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自審的網路劇、微電影、網路電影、影視類動畫片、紀錄片,應將審核通過的節目名稱、內容概要、審核員和本單位內容管理負責人簽字的節目審核單等信息報本單位所在地省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2、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開設和自審的專業類視聽節目欄目,應將審核通過的節目欄目名稱、欄目內容概要等信息報本單位所在地省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⑦ 廣電到底為什麼要禁止一些節目
法律分析: 為了規范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工作,服務網路視聽節目創作,促進網路視聽節目行業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通則所稱網路視聽節目,具體包括:(一)網路劇、微電影、網路電影、影視類動畫片、紀錄片;(二)文藝、娛樂、科技、財經、體育、教育等專業類網路視聽節目;(三)其它網路原創視聽節目。
第三條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相關單位應當認真遵守本通則的規定,積極傳播本通則倡導的內容,不得傳播本通則禁止的內容。
⑧ 網路劇需要審批嗎
理論上,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在製作時沒有前置審批,准入門檻較低。但在實踐中,我國對於網路劇的拍攝和播放有著非常復雜的限制性規定,簡要總結如下:
一、網路劇拍攝的限制性規定
1. 從事生產網路視聽節目的機構,應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1) 《製作經營許可證》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三)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四)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2) 申請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章程;
(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申領表;
(四)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於三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五)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六)辦公場地證明;
(七)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准件。
二、網路劇播出的限制性規定
1. 從事生產製作並在本網站播出網路視聽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同時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和相應許可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 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5]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有健全的節目安全傳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四)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網路資源和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
(五)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六)技術方案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技術規范;
(七)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確定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總體規劃、布局和業務指導目錄;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2. 個人製作並上傳的,單位只得轉發已核實身份的個人用戶上傳的網路視聽節目;
3. 單位自審自播的網路視聽節目,應在上網播出前完成節目信息備案和備案號標注工作,否則不得播放;
4. 單位轉發上傳視聽節目,視同為該單位自製視聽節目,由該單位按照同樣要求先審後播。同時,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應對向網站上傳視聽節目的個人和機構核實真實身份信息;
5. 單位應具有滿足審核需求的經國家或省級網路視聽節目行業協會培訓合格的審核人員;
6. 網路劇播出前應組織3名以上審核員進行內容審核,審核一致通過後由本單位內容管理負責人復核、簽發;
7. 播出發現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立即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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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補充通知》(新廣電發〔2014〕2號)第2條。
[2] 參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4號)第6條。
[3] 參見上注第7條。
[4] 參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廣發〔2012〕53號)第2條第2項。
[5] 「根據該項的規定,非國有資本將無法取得網路視聽的《許可證》。因此,一些私人視聽網站,如果它想要在《規定》出台之後繼續提供服務,那麼就必須通過資本重組、與國有企業借殼合作或者採取牌照租賃等方式,曲線獲得互聯網視頻內容的經營資質。但是即使如此,對於一些小的民營公司來說,《規定》的出台仍然會帶來一些瓶頸問題,如昂貴的帶寬和伺服器成本、難以解決的內容版權問題,還有難以盈利的商業模式,而所有這些都會成為影響視頻網站繼續生存的因素。」參見陳運生,《網路視聽管制的憲法省思》,載北大法寶:網路視聽管制的憲法省思,
2015年5月27日最後訪問。
[6] 參見注1第3條。
[7] 參見注1第5條。
[8] 參見注4第3條第2款。
[9] 參見注4第2條第1款。
[10] 參見注4第3條第1款。
[11] 參見注1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