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票賣座網不給退票
❶ 電影票為什麼不能退只能改簽
這在某種程度上屬於霸王條款,有些影院其實就是這樣。只要購買了電影票,頁面就會顯示不支持退票。目前電影票退改簽政策主要由片方決定,不屬於國民政府法。所以,很大程度上,平台的做法其實是霸王條款,因為它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沒有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據相關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各地影院電影票退改簽的相關規定,都是由製片方與平台方協商決定,製片方有很大的自主權。但是,鎮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相關明確規定,格式條款對增加消費者責任和減輕銷售者責任都有明確規定,所以我們不能單方面制定格式條款,否則就是霸王條款,消費者完全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者直接向消費者協會舉報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性。電影票不能退改簽,其實是一種霸王條款。而且這個條款是由製片方和平台雙方決定茄胡的御納櫻,我國民法典中也有相關規定。類似退改簽等單方格式條款,必須保證不能加重消費者責任,減輕銷售者責任。否則,我們不能單方面制定格式條款。我們完全可以在生活中通過這些渠道向有關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從以上相關內容,我們大致可以知道,片方推出的這種霸王條款,其實也是一種霸王條款。如果要追究生活中的責任,完全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對我們進行一定的賠償。
❷ 電影票買了不能退嗎
能退。
一些影院單方面規定電影票「一經售出,概不退換」,屬於利用格式條款減輕自己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的霸王條款,既不合情,也不合法。《民法典》第四百九塵伍十七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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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中姿叢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發布《關於電影票「退改簽」規定的通知》,要求「各院線、影院投資公司、影院在與第三方購票平台簽訂電影票代售協議時,要明確『退改簽』規定」「各影院應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購票『退改簽』須知,以保證觀眾在進入影城櫃台購票時派冊或,提前了解到影票『退改簽』規定」。
國家廣電總局出台《影院計算機售票軟體系統技術規范》也規定,售票軟體應具有退票功能,並建立相應退票記錄。然而,電影票「退票難」的頑疾並未得到徹底根治,儼然成為一種司空見慣的「潛規則」。
❸ 電影院不退票怎麼辦
不可退的電影票不支持退票的話,則需要通過聯系購票平台客服來解決,申請客服在線解決。影票不退不改,這些也是霸王條款,可以投訴可以撥打12315(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熱線)。
在維權時記得保留好下單截圖、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
還可以操作如下
1.首檔漏先如果你購買的電影票是在開始演電影前,你想退票的話,可以直接在你手機購票界面進行操作即可完成,
2.如果已經快到開演時間了,在購票平台上無法進行操作的話,可以在電影院前台進行退票。
穗蠢圓3.對於那些在電影院猜塌進行購票,但是在電影院前台無法進行退票的朋友們,你第一可以選擇進行改簽,換一個時間進行看電影。
4.或者進行改換其他電影進行觀看,補差價或者退差價都可以。
6.對於那些單純想要退票,但是電影院不給退票的朋友們,還有最後一個辦法,那就是留好證據,消協進行投訴,因為國家要求所有售票系統都必須支持退票。
❹ 電影票不給退合法嗎
電影票不退不換不合法。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訂單是載明不退貨不換貨是不合法的,消費者是有退換貨權利的,例如七天無理由退貨,商品質量問題三包等。如果遭遇不退票不換票的情況,可以撥打消費者服務熱線進行投訴。
電影票是進入電影院看電影的憑證。電影票與電影院相伴而生,是進入影院觀看電影的憑證,一般來說需要購買。電影作為重要的文化活動,電影票也成為了一種文化載體,記錄著文化信息。
所謂消費者,是指為達到個人消費使用目的而購買各種產品與服務的個人或最終產品的個人使用者。消費者與生產者及銷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須是產品和服務的最終使用者而不是生產者、經營者。
也就是說,他或她購買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於個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經營或銷售,這是消費者最本質的一個特點。作為消費者,其消費活動的內容不僅包括為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產品,而且包括為個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務。但無論是購買和使用商品還是接受服務,其目的只是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產和經營的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❺ 電影院不讓退票符合規定嗎
不符合規定。根據國家廣電總局《影院計算機售票軟體系統技術規范》的第三部分第4條規定,售票軟體應具有退票功能,並建立相應退票記錄。因此,商家在電影票APP上不設置消費者可以退票的許可權是涉及霸王條款。霸王條款消費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費者購買電影票和購買其他商品不一樣,只要消費者還沒有入場看電影,就說明還沒有享受到電影院提供的服務,所以要求退票並不是無理要求。
法律依據
《影院計算機售票軟體系統技術規范》第四條 4、退票
售票軟體應具有退票功能,並建立相應退票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退票操作人、退票日期、退票時間和退票金額等項目。所產生的記錄和回收的憑證必須一一對應,並完整記錄其它相關輔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