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拍的照片
Ⅰ 乃萬為在電影院拍攝照片道歉,4種行為屬於電影盜攝,你知道是哪些行為嗎
乃萬分享了幾張自己在電影院拍攝的《革命者》照片,引發網友對其盜攝的討論,隨後她將微博刪除。晚上,乃萬發文為引起的爭議道歉,她表示「非常對不起電影製作者們,我是無心的,我確實不知道,並且當時發出來立刻被粉絲提醒就迅速刪除了。」
其實她這個道歉似乎還沒意識到問題所在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將拍攝的照片發送朋友圈,有可能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如果損害公共利益,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處以罰款、沒收相關材料及工具等。
哪些行為屬於電影盜攝在電影院盜攝,是觀影的幾大惡習之一,錄像、錄音、拍屏等都屬於影院盜攝行為,該舉動還侵犯版權。如今不少電影院在電影開場前都會有「禁止盜攝」等文字提醒。需要普及的是,電影盜攝又稱屏攝,是指一種包括錄像、錄音、拍屏在內的影院盜攝行為。
Ⅱ 電影院的照片會違法嗎
電影院拍照片犯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第三十二條
國家鼓勵電影院在向觀眾明示的電影開始放映時間之前放映公益廣告。電影院在向觀眾明示的電影開始放映時間之後至電影放映結束前,不得放映廣告。
Ⅲ 電影院拍一張照片算侵權嗎
法律分析:電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僅僅是拍照並沒有用作商業方面的用途,也沒有大肆的進行傳播,那麼是不會侵犯到電影的版權的,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是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Ⅳ 在電影院拍攝電影照片違法嗎
電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如果全程錄像並傳播就屬於違法。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第三十三條電影院應當遵守治安、消防、公共場所衛生等法律、行政法規,維護放映場所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保障觀眾的安全與健康。任何人不得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發現非法攜帶上述物品的,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Ⅳ 在電影院拍照發朋友圈違法嗎
在電影院拍照發朋友圈屬於違法,相關規定如下:
1、對正在放映中的電影錄音錄像,侵犯了電影權利人的發行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有可能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盯伏碧任;
2、拍照分享是一種司空見慣的事情,但如果拍照的對象是電影院上映的電影,那這種屏攝便屬於盜攝行為。這些內容包括電影正片、電影彩蛋、電影照片等。看賀歲檔電影拍照發個朋友圈,侵犯了權利人知識產權的,就會構成違法,要承擔相應責任。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1)行為具有違法性,這個要件是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必不可少的;
(2)損害結果,在知識產權侵權構成中,損害事實(結果)已經不再是必需的構成要件;
(3)因果關系,由於有些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並不要求有損害後果,因果關系的認定對確定侵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有意義;
(4)行為人主觀有過錯,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構成並不是以主觀過錯為必備要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廳簡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第五十凱舉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將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製作為音像製品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路傳播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的;
(三)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農村電影公益放映補貼資金的;
(四)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的;
(五)未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電影檔案的。
電影院有前款第四項規定行為,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Ⅵ 電影院拍照片犯法嗎
應該不算違法,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當然,如果影院有明確規定的就不渣巧一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敗簡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法律依據】
《中如枯鍵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