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新長江電影城財務制度
1. 尋求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規章制度
一、 現金管理制度
1. 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支取。
2. 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准備。
3. 勞務費發放時間定為每周五下午。各項目勞務費自發放之日起限三個月內取走,超過三個月不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數額歸公司所有。
4. 各部門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 支票管理制度
1. 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塗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於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 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後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 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後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於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 項目費用(帶項目號的)申請及報銷
1. 凡項目費用需在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的「立項通知書」「項目預算表」送達財務後方可申請項目費用。
2. 購買項目用品、支付項目費用需由部門指定人員根據項目預算計劃,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 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註明項目號、由經手人、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4. 給外地協作單位辦理電匯、匯票等匯款的,應先取得協作單位開據的正式發票,然後填寫「匯款通知」並付與協作單位簽訂的付款協議一並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在發票背後及「匯款通知」上簽字,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出納於一個月內辦理匯款。
5. 支付項目勞務費,由相關督導填寫「勞務費發放表」 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需要由銀行代發的於每月10日之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統一辦理、需要本人領取現金的於每周周三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於每周五下午1:00—5:00發放。
6. 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後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 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附件: 差旅費報銷規定
1. 公司員工出差一般選擇乘坐火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填寫購買機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 差旅費借款,應在立項通知書送達財務後方可支取,出差回來後五日內報銷。
3. 住宿標准及差旅補助標准:
單位:元
人 員 住宿標准 食雜補助
正式員工 200 80
臨時人員 200 60
出差當日12:00前離京,補助按一天計算;12:00後離京,補助按半天計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無差旅補助;8:00----12:00到京,補助按半天計算;12:00後到京,補助按一天計算。
4. 往返機場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機過早(過晚)或攜帶物品較多可申請公司派車接送。
5. 賓館住宿費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費(包括早餐)。
6. 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前的,應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後的應在18:00前退房。
7.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超支自理,交通費、電話費實報實銷,差旅補助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8. 兩人(同性)同時在同一地點出差,住宿費標准按一人報銷。
9. 出差乘坐火車的可領取乘車補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時8元計算。(乘車時間以鐵路列車時刻表為准。
四、 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交公司開出的空調大巴士、小公共、專線車、地鐵、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9:00以後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經理批准後,可以乘計程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7:30以後的可由前台預定10元/人標准以下盒飯,並登記項目號。
五、 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 各研究、支持部門所需發生的費用(除與項目有關的費用),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 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六、 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 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行政部門指定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領取現金或支票。
2. 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七、 發票的開具及管理
1.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項目要求,按時從項目管理系統中列印出開具正式發票的申請單(地稅發票、形式發票),經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
2. 為了確保公司開出的每一張發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達客戶手中,減少因發票丟失給公司帶來的損失,請項目負責人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發票的送達
正式發票 同城:速遞或在方便的情況下親自送達
異地:郵政快遞
形式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子郵件、傳真、平信、掛號、航空及快遞等方式。
為避免發票遺失,請將發票用信封裝好或訂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發票的確認
在發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達時間,並要求收件人收到後及時反饋,作好確認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遞,請要求速遞員在送達郵件時,請收件人當場打開郵件,回電寄件人確認發票已經收到(請在發出前與收件人打好招呼,並通知公司前台,由前台向速遞公司提出要求)。
③處罰措施
由於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八、 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 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於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
2. 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塗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並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 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後註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有時間看看,不知道符合不符合你門公司.
2. 有關集團的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准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於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並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並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 財務管理組織機構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並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 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並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准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並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後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
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並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時間不少於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原則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採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採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6、企業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准備。
第四章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託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准簽字後,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後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並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准,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後,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於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後,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後,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後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於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後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准。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並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並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准之後執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並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對超期一個
3. 請教娛樂行業的財務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及國家統一財務管理制定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具體條款參見http://ke..com/view/1962248.htm?fromTaglist)
4. 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一、財務科職責
1、根據國家財經政策的規定及管理辦法,負責健全會計機構,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財務管理、成本管理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2、做好會計基礎工作,定期組織崗位技能培訓和電算化培訓。
3、組織工程處的會計核算工作。
4、負責工程處的財務管理工作,並向單位領導和職代會提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5、負責資金的籌措和調度,同時根據投標需要辦理各種銀行保函業務。
6、參與企業經營決策,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研究成本升降原因。
7、負責組織對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8、負責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財務稅務、審計檢查和資產評估工作。
9、負責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業務。
二、財務科許可權
1、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建議對財務人員進行調動和任免。
3、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培訓。
4、審批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
(4)精品新長江電影城財務制度擴展閱讀:
財務科工作目標
1、做好會計基礎工作,定期組織崗位技能培訓和電算化培訓。
2、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工作。
3、負責工程處的財務管理工作,按時提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會計報表。
4、負責資金的籌措和調度,同時根據投標需要辦理各種銀行保函業務。
5、組織對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6、負責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財務稅務、審計檢查和資產評估工作。
7、負責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業務。
5. 工會組織業余文藝團體財務管理制度
可以參考!
藝術表演團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劇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為劇團的改革創造一個比較寬松的經濟環境,促進藝術事業的繁榮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劇團的特點,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劇團是在黨的路線、方針指引下,由藝術工作者組成的、從事藝術創作和表演活動,以精神產品來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獨立性較強的社會文化團體。在財務上是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文化事業單位。
第三條劇團的財務管理,是劇團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劇團要嚴格經濟核算,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維護國家的財經紀律,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把社會效益擺在首位。
第四條劇團要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或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不斷完善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劇團興辦獨立核算的有償服務網點,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財會人員。
第五條本暫行辦法適用於縣及縣以上各級文化部門領導和管理的專業劇團。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六條劇團實行核定收支,差額(定額、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七條劇團應於年度開始前,根據排練、演出、創作等業務計劃,結合本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和業務計劃完成情況,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
各級財政部門、文化主管部門要依照各類劇團的藝術品種、任務、分工,核定各劇團的財務收支預算及差額補助數額。
第八條各級財政部門和文化主管部門對以下劇團在核定其差額補助時,要給予照顧:
一、有實驗任務的劇團,如歌劇、舞劇、話劇、民族音樂、交響樂等;
二、為少年兒童服務的劇團;
三、少數民族的劇團、文工團、隊;
四、具有深厚藝術傳統和較高藝術水平的某些古老稀有的藝術品種;
五、排練演出反映現實生活和重大題材劇目的團、隊。
第九條劇團對以下開支項目,可單獨編報預算,經文化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請同級財政部門專款補助。
一、大型修繕、設備購置補助費。補助起點,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當年計劃未完成的餘款,可以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二、離休、退休人員經費。
第十條劇團內非獨立核算的演出團、隊、組以及有償服務網點,視同報銷單位,其一切財務收支,要全部納入劇團的財務管理范圍,要及時向財會部門報帳。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劇團的收入包括「業務收入」和「其它收入」。「業務收入」又分為「演出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其它業務收入」是指「演出收入」以外的、劇團組織的各種業務性的收入和有償服務收入等。
上述各項收入,均應全部入帳。劇團興辦獨立核算的有償服務網點上交的收入,列入「其它收入」。
第十二條劇團必須堅持收費演出。有關部門或文化主管部門委派給劇團的演出任務,如政治性晚會、外事演出、出國訪問演出、慰問演出以及會演、調演等,應由委派任務的部門,給劇團合理的補貼。
第十三條劇團的各項收入,不準私自分配。凡瞞演私分、無證演出及未經批准私自外出參加拍電影、拍電視、錄音、錄像、演出等項活動的,其私分款項及所得收入,一律上交,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劇團要貫徹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各項支出,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開支范圍執行。遇有無明文規定的開支項目,要按照職權范圍,報經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劇團要建立修購基金,以保證設備的維修和更新。修購基金的來源從業務收入中提取,提取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六條劇團在本埠或到外地夜晚綵排或演出時,可以分別發給參加綵排和演出的演職人員夜餐費、出差補助費。自帶行李巡迴演出時,可發給行李補助費。
第十七條劇團中的舞蹈、雜技、武打及管樂演奏員,可以按月發給「藝術工種補貼」。發放標准和分配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主管部門商同同級勞動部門確定。在規定的發放標准之內的部分,不列入獎金稅計算范圍。
第十八條劇團超額完成核定的全年演出場次和收入計劃時,可發給參加演出的演職員「超額補貼」。未參加演出的業務、行政工作人員,也可參加「超額補貼」的分配,平均每人所得,掌握在參加演出人員平均每人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內。發放「超額補貼」的總額在全團年基本工資總額百分之四十以內的,免徵獎金稅;超過的部分應計征獎金稅。獎金稅稅款在提取的「超額補貼」中列支。
第十九條「超額補貼」的資金來源,從年終收支結余資金中提取,其提取數額不超過全年演出場次除年終結余資金再乘上全年超計劃場次後的數額。
年終收支結余資金的計算:當年各項業務收入合計加財政撥款減去當年全部支出合計(即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公務費、專項大型設備購置修繕費、業務費、其他費用、提取的修購基金之和)再減去專項大型設備購置、修繕費結余。
第二十條發放「超額補貼」要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不能平均發放。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制定各劇團完成業務、收入計劃的考核辦法和「超額補貼」的審批發放辦法。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劇團的財產,是保證完成本單位各項任務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任何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劇團應根據需要設置財產管理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財產管理人員。財產使用部門,如舞美隊、樂隊等,也應確定財產專管或兼管人員。財產管理部門或管理人員應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健全的財產登記帳卡。對於固定資產的計價、增添、調撥、借出、報廢、報損、丟失、變價、清查、賠償等,均應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有關辦法、程序和許可權辦理。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區)文化主管部門,應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原則規定,結合各劇團的具體情況確定固定資產管理目錄。
第二十三條劇團行政、業務用材料應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低值易耗品,應視同材料進行管理。
第六章結余分配
第二十四條劇團年終結余扣除發放「超額補貼」後如再有結余,經文化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可從中提取最多不超過平均每人一個半月基本工資的「獎勵基金」,其餘為「事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基金」。「事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各占的比例,由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商同財政部門核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區)文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根據本暫行辦法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暫行辦法自文到之日起試行。
6.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結合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廣播電視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單位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准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建立科學的財務核算和指標體系,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參與單位重大經濟決策和對外簽訂經濟合同等事項,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防範財務風險。
第五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具備從業資格的財務會計人員。
省級以上(含副省級)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設置總會計師;規模較大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按照《總會計師條例》規定的任職資格設置並履行職責。
第六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全部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七條 單位預算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根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目標和年度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國家對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准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財力可能,結合廣播電視事業特點、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單位收支及資產狀況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少數非財政補助收入大於支出較多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可以實行收入上繳辦法。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第九條 預算編制原則:
(一)堅持合法合規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單位預算。
(二)堅持完整性和統一性原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將全部財務收支在預算中予以反映,並按照國家預算表格和統一的口徑、程序及計算依據編制單位預算。
(三)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預算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四)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既要考慮事業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國家財力的可能和單位的收入狀況、資產狀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五)堅持厲行節約、注重績效的原則。挖掘內部潛力,努力增收節支,加強績效管理,推進績效評價與預算編制的有機結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預算編制的有關要求,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目標、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預算年度收支增減因素、以前年度資金結轉結余、人員和資產等狀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單位預算。
第十一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根據年度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目標、計劃和預算編制的規定,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一級預算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報財政部門,下同)。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後執行。
第十二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預算執行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
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單位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三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全面加強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和績效考評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決算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
第十五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後報財政部門審批。
對財政部門批復調整的事項,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決算的填報、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完整、准確,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 收入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為開展廣播電視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八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二)事業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開展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播出、傳輸、接收、監測等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九條 事業收入包括:(一)廣告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因播出、刊登廣告收取的收入。(二)收視費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收取的電視節目收視費收入。(三)節目銷售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銷售節目取得的收入。(四)合作合拍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與國內外單位和機構合作廣播電視節目或合拍影視節目取得的收入。(五)節目製作和播放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為其他單位製作和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取得的收入。
(六)節目傳輸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為用戶傳送廣播電視節目取得的收入。(七)技術服務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對外提供技術服務、技術咨詢、翻譯服務、信息服務、計量檢測、設備技術安裝和維修等取得的收入。(八)其他事業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除上述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培訓收入、門票收入等。
第二十條 經營收入包括:(一)銷售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非獨立核算部門銷售商品取得的收入。(二)經營服務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非獨立核算部門對外提供經營服務取得的收入。(三)租賃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出租房屋、場地和設備等取得的收入。(四)其他經營收入,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在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傳輸、接收、監測等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取得的除上述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二十一條 收入管理的要求:(一)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組織收入,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
(二)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使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建立健全各種專用收款收據、銷售發票等票據的管理制度。(三)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各項收入應當及時入賬,不得由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違規代存代管資金,防止流失。(四)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三條 支出是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開展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播出、傳輸、接收、監測等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二十四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支出包括:(一)事業支出,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開展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播出、傳輸、接收、監測等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二)經營支出,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在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播出、傳輸、接收、監測等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二十五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單位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項支出應當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按照經法定程序批復的預算,堅持量入為出,統一安排使用。單位業務部門按照財務部門核定的預算和規定的程序使用資金。
第二十六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准;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廣播電視事業單位作出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規定違反法律制度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二十七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八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並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第二十九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逐步建立健全支出定額標准體系,合理使用資金,控制支出規模。
第三十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加強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票據經辦部門和人員應當對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財務部門應當加強票據的審核,拒絕報銷虛假票據。
第三十三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強化成本意識、加強經濟核算,具備條件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廣播電視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
第三十四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應當按照核算對象將廣播電視業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計算,其費用可以劃分為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一)直接費用是指直接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傳輸、接收、監測等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和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二)間接費用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內部各業務部門為組織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傳輸、接收、監測等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和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三)期間費用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內部行政後勤管理部門發生的各項費用。
第三十五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其成本費用應當按照支出用途分別歸集到單位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相應科目中。
第三十六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其基本建設支出、對外投資、各種罰款、贊助和捐贈支出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七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應當建立成本費用與相關支出的核對機制,以及成本核算分析報告制度。
第五章結轉和結余管理
第三十八條 結轉和結余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
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餘的資金。
經營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三十九條 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非財政撥款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一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事業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六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四十二條 專用基金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或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專用基金管理應當遵循先提後用、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四十三條 專用基金包括:
(一)修購基金,即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並按照規定在相應的購置和修繕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於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較少的事業單位可以不提取修購基金。
(二)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財政撥款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專用資金。
第四十四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 資產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四十六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四十七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保障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十八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根據單位資產存量狀況、人員編制和有關資產配置標准,編制資產購置計劃,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列入年度部門預算,並履行相關政府采購規定。
第四十九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和存貨等。
第五十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管理制度,構建資金安全管理風險防控機制。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立、使用和管理銀行賬戶。
第五十一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時清理結算,加強管理。
第五十二條 存貨是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在開展廣播電視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廣播影視節目、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收發手續,完善存貨驗收、入庫、保管和出庫制度,防止丟失、損壞、變質。(二)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自製節目、外購節目和合作合拍節目等管理,建立健全廣播影視節目的製作、購置、驗收入庫、播出等制度,確保廣播影視節目安全、規范、有效管理。
(三)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材料明細賬,定期與財務部門的材料總賬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四)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存貨定額管理制度,科學制定材料儲備定額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額,保持合理的存貨庫存量。
(五)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盤盈、盤虧應當按照規定處理。
第五十三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由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第五十四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一)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維護和保養,制定操作規程,建立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二)購建和調入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單位財務部門參與驗收。購進專用設備和新建的房屋及構築物竣工時,應當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驗收。經驗收後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入賬並交付使用。
(三)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報廢和轉讓,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四)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保證賬賬、賬卡、賬實相符。對於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按照規定處理。
(五)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對單位固定資產實行動態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並按照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報送固定資產購置、使用和處置等情況。
第五十五條 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在建工程管理,在建工程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資產交付使用。
第五十六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本單位無形資產的評估確認、開發、保護、使用和轉讓管理。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取得無形資產發生的支出應當計入事業支出。
第五十七條 對外投資是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對外投資。在保證單位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外投資的,應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廣播電視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資產價值。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投資企業和投資項目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十八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五十九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大型儀器、設施設備等資產的共享、共用。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六十條 負債是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六十一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
應繳款項包括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收取的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第六十二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類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六十三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不得違反規定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
第九章 事業單位清算
第六十四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發生劃轉、撤銷、合並、分立時,應當進行清算。
第六十五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六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清算結束後,經主管部門審核並報財政部門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其全部資產無償移交,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二)轉為企業管理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後,轉作國家資本金。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撤銷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處理。(四)合並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並後閑置的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後處理。
(五)分立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後的事業單位,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七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廣播電視事業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定期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六十八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在編制年度財務報告前,應當對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並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十九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七十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事業發展情況、事業單位收入及其支出、結轉、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外投資、資產出租出借、資產處置、固定資產投資、績效考評、社會效益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情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七十一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定期開展財務分析,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編制與執行、資產使用、負債情況、收入支出狀況、定員定額情況等。
第七十二條 財務分析指標分為財務指標和業務指標兩類。
(一)財務指標包括:預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資產負債率、總資產增長率、固定資產利用率、事業收入與經營收入分別占總收入的比率、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增長率、頻率(頻道)收入成本比率、每分鍾節目(欄目)製作成本等。
(二)業務指標包括: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時間(小時/年)、廣播電視節目自辦率、廣播電視節目首播率、發射機千瓦小時費用、發射機千瓦小時電費、發射機停播率等。
除上述指標外,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業務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財務監督
第七十三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監督主要包括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等的監督。
第七十四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
第七十五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
第七十六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七十七條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規則,但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八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適用,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規定。
第七十九條 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廣播電視公益服務性組織和社會團體,依照本制度執行;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廣播電視公益服務性組織和社會團體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八十條 下列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或者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特定項目,不執行本制度:(一)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和廣播電視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的生產經營單位;(二)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接受外單位要求投資回報的經營項目;(三)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的具備條件的其他廣播電視事業單位。
第八十一條 廣播電影電視科學研究單位和學校執行同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第八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財政部門和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補充規定,報財政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備案。
廣播電視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十三條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7. 商場財務核算流程和相關財務制度
首先需要了解你們商場的業務特點,例如:
1 盈利模式是收取商戶的租金還是自營,如果是收取租金,那麼你們的收入的核算就相對簡單;如果是自營,那麼你們是代銷模式還是寄售模式,這時候會涉及到庫存的管理和商品入庫出庫的流程。
2 你們商場是否同意收銀,如果不是,那麼簡單;否則對於商戶的代收款會涉及到稅務風險問題。
3 商場的日常核算,水電,暖氣,消防等等費用的核算,日常報銷額度,內容等等都需要有相關的審批和單據的流轉。
總之,結合業務流程,做到財務風險把控即可,另外,如果貴公司是連鎖企業,則總部必然有相關的具體流程和財務制度,執行即可。